科學方法(scientific method)是檢查現象、獲取新知識、修正與整合先前得知識,所使用一整套技術[2][3];合乎科學精神,這方法建立於收集可觀察、可經驗(empirical)、可度量證據,並且合乎推理原則[4]。
梅里亞姆-韋伯斯特辭典如此定義[5]:
科學方法是一種持續過程,其仔細觀察,人們天生有一種摘三問四習性,他們會於周遭現象想出一些問題,進而發展出一些説來解釋這些問題。
原則上,「科學方法」呢個詞可以噉嚟定義[2]:
粵文翻譯:(科學方法係)一套原則同程序,嚟俾人有系統噉追求知識,涉及揾出問題、通過觀察驗嚟蒐集數據以及陳述同驗證説。


基於檢試結果,檢查説可能需要加以改善或遭到駁回。
這整個循環,預測、檢試到改善,可能會複多次,會無限期地複,直到説改善到能夠給出預測符合檢試數據,這時,可宣佈一個科學理論出爐了[1]。
科學方法(粵拼:fo1 hok6 fong1 faat3;英文:scientific method)係一套靠證嚟瞭解宇宙嘅技巧,係現代科學嘅其中一個根基:搞親科學嘅人冚唪唥係科學方法嚟研究自己在意嘅現象嘅-物理學同生物學嘅自然科學經濟學嘅社會科學係噉[1]。
原則上,「科學方法」呢個詞可以噉嚟定義[2]:
粵文翻譯:(科學方法係)一套原則同程序,嚟俾人有系統噉追求知識,涉及揾出問題、通過觀察驗嚟蒐集數據以及陳述同驗證説。
科學方法是指人類所有認知和實踐活動中所運用全部正確方法。
17世紀開始,科學研究方法本質到現在沒有改變,採用是以下這幾個步驟。
,確定或定義一個問題,然後開始收集相關數據,接著做一個假設,設計實驗用來檢驗這個假設是否成立,後解釋藉由這個實驗得到結果。
這個和G‧H‧馮‧賴特和卡爾‧波普爾闡述:或理論不是可證實,而是可證偽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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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研究方法發展過程中,出現了兩個集大成者,他們是弗蘭西斯‧培根和勒內‧笛卡爾。
培根是歸納法代表人物,歸納法因為強調大量實驗和觀察結合,是構成許多科學基礎。
培根還注意到,一個人是沒辦法普遍意義上證明歸納出的結果。
這個和G‧H‧馮‧賴特和卡爾‧波普爾闡述:或理論不是可證實,而是可證偽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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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培根科學觀裡之處是沒有認知到數學科學理論中作用。
強調事實積累而不是全然説設立固然,但培根發展過程中重視概念。
笛卡爾,他認為科學是應該建立哲學基礎上,「物理學」只是數學一個分支,唯有「透過數學」才能獲得物理學知識。
但是是笛卡爾科學革命並沒有辦法持續,牛頓提出哲學是於笛卡爾物理學直接正面打擊。
[1]以來,科學和數學之間存在著密切關係,但是過度依賴統計會帶來問題,例如所得到結果是具有價值,還是只是一次僥倖成果?是只需關心統計出來結果是否具有顯著性,還是需要透過複研究來驗證呢?藉由複驗來驗證是,但是現在大家關心是統計顯著性,於複人研究並沒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