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代以前,西方科學研究方法,機械到人體解剖研究,基本是笛卡兒《談談方法》進行,對西方近代科學飛速發展,起了促進作用。
但有其缺陷,如人體功能,只是各部位機械綜合,而其之間作用則研究透。
直到阿波羅1號登月工程出現,科學家發現,有的複雜問題無法分解,複雜方法來對待,因此導致系統工程出現,方法論方法第一次綜合性方法所取代。
系統工程出現許多大規模西方傳統科學起了促進作用,如環境科學,氣象學,生物學,人工智能。
本書是笛卡兒一部代表作,是他處女作,本書公認近代哲學宣言書,樹起了理性主義認識論大旗。
原書名是《談談正確運用自己理性各門學問裡尋求真理方法》。
笛卡兒認為他談方法是可以每一個人所用,並且不想讓人覺得奧解、板起臉來説教,因此堅持稱「談談」,而説是「論」,可惜今天大家習稱「方法論」,忘了作者。
笛卡兒早年進入歐洲最學校,他如飢似渴地學習,以為讀書可以得到明白可靠知識,然後畢業後,他發現自己陷入疑惑和謬誤包圍。
於是他決定,研究書本裡學問,而是到各處去遊歷,追尋世界這本大書裡學問。
然而這段考察各地風俗人情經歷,無助於讓他發現直理,於是他後決心改變方向:「研究自己」。
就算「讀萬卷書,行萬里路」得不到「智慧」,要如何從思考中得來?「我思故我在」裡「思」,是什麼意思,人要如何做到?,資訊爆炸,理論今日世界中,我們要如何消化、吸收各種知識,如何才能找到自己觀點?
笛卡兒《談談方法》中,整理出了一套基本思考和懷疑方法,包括四個原則和三個行為準則。
「憑著這種方法,我覺得有辦法使我知識增長,一步一步提高到我才智和生命所能容許達到水平。
」笛卡兒説。
Rene Descartes(笛卡兒,1596-1650)笛卡兒是法國哲學家、數學家、物理學家,解析幾何學奠基人之一。
一五九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生於法國一個貴族家庭,一六五0年二月十一日卒於斯德哥爾摩。
笛卡兒早年讀於拉弗萊什公學時,多病,允許早晨牀上讀書,養成了喜歡安靜善於思考習慣。
一六一二年普瓦捷大學攻讀法學,獲博士學位。
一六一八年軍,到過荷蘭、丹麥、德國。
返回法國後,去荷蘭、瑞士、義大利地旅行。
一六二八年移居荷蘭,事哲學、數學、天文學、物理學、化學和生理學領域研究,當時歐洲主要學者保持密切聯繫。
一六四九年冬天,他應邀去瑞典女王授課,一六五0年染上肺炎,病逝。
這篇談話要是一口氣讀完嫌太長,可以它分成六個部分。
第一部分,大家可以看到,是一些於各門學問看法。
第二部分,是作者尋求那種方法幾條主要規則。
第三部分,是他這種方法裏引導出來幾項行為守。
第四部分,是他用來證明神存在、證明人靈魂存在那些理由,他形而上學基礎。
第五部分,是他研究過一系列物理學問題,是於心臟運動以及其他醫學方面難題解釋,有我們靈魂禽獸靈魂區別。
後一部分,是作者認為要做哪些事情才能研究方面去前進一步,以及是哪些理由促使他寫書。
所以我由此得到處開眼界,看到有許多風儘管我們覺得十分可笑,有另外一些民族贊成採納,因此我懂得不能一味聽那些成規慣例堅信不移,這樣,我擺脱了許多錯誤看法,免得我們天然受到矇蔽,不能聽理性。


因為人人認為自己具有充分良知,那些其他一切方面全都滿足人,會覺得自己良知不夠,要想多得一點。
這一方面,不是人人弄錯了,倒證明,那種正確判斷、辨別真假能力,我們稱為良知或理性那種東西,本來人人均;我們意見之所以分歧,並不是於有些人理性多些,有些人理性些,而只是於我們運用思想途徑,所考察對象不是一回事。
因為有才智是,主要於正確地運用才智。
傑出的人才固然能夠做出好事,可以做出壞事;行動十分人只要循着正道前進,可以離開正道飛奔人走前面很多。
拿我來説,沒有以為自己才智,有什麼勝於常人地方。
於我希望自己能有某些人敏鋭思想,一樣分明想象,一樣廣博或者一樣記憶。
這些以外,我知道有什麼別的品質可以使才智,因為拿理性或良知來説,既然它是唯一使我們成為人、使我們異於禽獸東西,我願意相信它每個人身上是不折不扣,願意在這一方面贊成哲學家們意見,:同屬各個個體只是所具有偶性可以,它們形式或本性並不能多點少點。
不過我可以大膽地説,我覺得自己,年時候起,摸索到幾條門路,從而作出一些考察,得到一些準則,由此形成了一種方法。
這種方法,我覺得有辦法使我知識增長,一步一步提高到我才智和生命所能容許達到水平。
因為我這種方法取得了那麼多成果,儘管我自己評判,總是力求貶抑,負,儘管我哲學家眼光看世人事各種活動和事業,覺得沒有不是虛浮無益,我是抑制不住對自己認為尋求真理方面取得那種進展感到滿意,覺得前途無量,如果正派人事行業中有一種是確實有益而且,我敢相信那我挑選那一種。
然而很可能這是我弄錯了,撈到點銅、玻璃,我它成了金子、鑽石。
我知道,牽涉到自己本人事情上,我們是非常容易弄錯;朋友評判我時候,是值得我們懷疑。
不過,我願意在這篇談話裏大家説我走過哪些道路,我經歷地一一描繪出來,使大家能作出評判,羣眾議論裏聽取大家我意見。
這可以説是我慣採那些自我教育辦法之外添上一種辦法。
因此,我並打算這裏教大家一種方法,以為人人遵循它才能正確運用自己理性;我只打算告訴大家我自己是怎樣運用我理性。
事別人頒佈訓條人認為自己別人高明,如果有錯該受到責備。
可是這本書裏提供只是一種傳記性東西,可以説只是一種故事性東西,其中某些可以仿效例子以外,可以找到許多別的例子大家有理由遵循,所以我希望它會某些人有益而任何人無害,希望我坦率能得到大家讚許。
我受書本教育。
於聽信人家話,認為讀書可以得到明白可靠知識,懂得一切有益人生道理,所以我如飢似渴地學習。
可是等到學完全部課程,按例畢業,取得學者資格時候,我看法完全改變了。
因為我發現自己陷於疑惑和謬誤包圍,覺得努力求學並沒有得到別的處,只不過發現自己無知。
可是我進是歐洲最學校,如果天下有飽學之士話,我想那裏該有。
我這所學校裏人學功課全部學完,不以學校講授學問滿足,大家認為十分希奇、十分學問,只要撈得到講它書,我統統讀了。
此外,我知道別人我評判,我有見到任何人認為我不如我同學,雖然他們當中己經有幾位選定老師接班人了。
後,我覺得我們這個時代人才輩出,俊傑如雲,不亞於以往任何時代,這使我可以地所有人作出我自己判斷,認為世界上沒有一種學説可靠,像前人們讓我希望那樣。
儘管如此,我是重視學校裏受各種訓練。
我明白:學校裏教語言文字,是通曉古書條件;寓言裏機智,可以發聾振聵;史傳上偉業,可以激勵人心;精研史冊,可以有助於英明善斷;遍讀書,有如走訪著書前代高賢,他們促膝談心,而且是一種交談,古人我們談出的只是他們思想。
我明白:雄辯優美豪放無倫比;詩詞婉轉纏綿動人心絃;數學有十分奧妙發明,處,既能滿足好奇心,能幫助各種技藝,減輕人們勞動;宣揚風化文章包含許多教訓、許多裁言,勸人淑世為善;神學指引昇天大道;哲學教人煞有介事地無所不談,博得人敬佩;法學、醫學類學問給治學者帶來盛名厚利。
而且我明白:博學旁通,迷信、東西放過,是有處,可以知道老底,不上它們當。
可是我認為自己語言文字上功夫夠多,誦讀古書、讀歷史、讀寓言花時間。
因為古人交談有如旅行異域,知道一點殊方是有處,可以幫助我們地評價本鄉風俗,至於像沒有見過世面人,總是以為違反本鄉習慣事情統統是可笑、不合理。
可是旅行過久會鄉土生疏,對古代事情過分會現代事情茫然無知。
何況寓言使人想入非非,許多可能事情想成可能。
史書,如果歪曲、誇張史實以求動聽,總要略去細微末節,因而不能盡如原貌;如果以此榜樣亦步趨,會傳奇裏俠客一陷於浮誇,想出來計劃會無法實現。
我看重雄辯,並且詩詞。
可是我認為和詩詞是華產物,而不是研究成果。
一個人只要推理能力,極會自己思想安排得明白易懂,總是有辦法使別人信服自己論點,哪怕他嘴裏説只是布列塔尼土話,沒有學過修辭學。
一個人只要有構思,善於最佳辭藻它表達出來,是無法不成詩人,哪怕他知道什麼詩法。
我喜愛數學,因為它推理確切瞭;可是我看不出它用途,想到它只是於機械技術,心裏驚訝,覺得它基礎這樣,這樣結實,人們沒有它上面造起崇樓傑閣來。
相反地,古代異教學者們寫那些講風化文章好比宮殿,富麗堂皇,卻只是建築泥沙上面。
他們美德捧得,説得世上任何東西;可是他們並教人認識美德是什麼,他們加上這個美名往往只是一種,一種,一種灰心,一種弒上。
我尊敬我們神學,並且別人要求昇天。
可是人家十分肯定地説:無知人博學人可以進天堂,指引人們昇天的天啓真理不是我們智力所能理解。
我聽了這些話,我推理去窺測那些真理了。
我想要有天賜幫助,而且是個超人,才能事研究那些真理,得到成就。
關於哲學我只能説一句話:我看到它千百年來出的能人鑽研,沒有一點爭論中,因而沒有一點不是可疑,所以我希望自己哲學上遭遇別人;我考慮到同一個問題可以有許多看法,有博學人支持,而看法卻只能有一種,所以我貌似看法看成是。
至於其他學問,既然它們本原是哲學裏借來,我可以肯定,這樣基礎上決可能建築起什麼結實東西來。
這類學問能提供名利,是不足以促使我去學習它們,因為謝天謝地,我並感到境遇,要拿學問去牟利,以求改善生活;我雖像犬儒派那樣自稱藐視榮譽,於那種只能依靠招牌取得名聲我是不在意。
後説到那些騙人學説,我認為摸清了它們老底,不會上受騙,不管它是鍊金術士包票,還是占星術士預言,是巫師鬼戲,還是那些強不知以為知傢伙裝腔做勢、空心牛皮。
因為這個緣故,一到年齡容許我離開師長管教,我完全拋開了書本研究。
我下定決心,那種可以自己心裏或者世界這本書裏找到學問以外,研究別的學問。
於是趁年紀時候去遊歷,訪問各國宮廷和軍隊,氣質、身分人交往,蒐集各種經驗,碰到各種局面裏考驗自己,用心思考面前事物,以便中取得教益。
因為我看來,普通人推理所包含真理要比讀書人推理所包含:普通人是切身事情進行推理,如果判斷錯了,它結果馬上會來懲罰他;讀書人是關書房裏思辨道理進行推理,思辨是產生任何實效,他身上造成一種後果,思辨離常識,他由此產生心,因為要花費多心思,想出多門道,才能設法那些道理弄得好像是真理。
我如飢似渴地要求學會分清真假,以便行動中心明眼亮,一輩子滿懷信心地前進。
確,我專門考察別國風俗階段,沒有看到什麼使我確信東西,我發現風俗習慣是五花八門,我過去看到那些哲學家意見。
所以我由此得到處開眼界,看到有許多風儘管我們覺得十分可笑,有另外一些民族贊成採納,因此我懂得不能一味聽那些成規慣例堅信不移,這樣,我擺脱了許多錯誤看法,免得我們天然受到矇蔽,不能聽理性。
可是,我花了幾年工夫像這樣研究世界這本大書、努力取得若干經驗後,終於下定決心同時研究我自己,集中精力來選擇我應遵循道路。
這樣做,我覺得取得成就出家門、不離書本大多了。
我那時日耳曼,是那場結束戰爭我招引到了那裏。
我參觀皇帝加冕後回到部隊時候,冬天到了,留在駐地。
那裏既找不到人聊天解悶,沒有什麼牽掛,沒有什麼情緒使我分心,我成天關在一間暖房裏,有充分閒暇自己思想打交道。
那些思想當中,第一個是我注意到:拼湊而成、出於眾手作品,往往沒有一手製成那麼。
我們可以看到,一位建築師一手建成房屋,總是要七手八腳利用作為別用舊牆設法修補而成房屋來得。
那些只是村落、長期發展變成都會古城,總是稱,不如一位工程師自己設想一片平地上設計出來城鎮;雖然單個建築物看,古城裏可以找出一些新城裏一,或者,可是整個佈局看,古城裏房屋橫七豎八、大大小小,街道擠得彎彎曲曲、,其説這個局面是運用理性人意志造成,還不如説是聽天命。
如果考慮到這一點,那明白,加工別人作品是做出十分東西。
我想到,有些民族於半野蠻狀態,只是進人文明,感到犯罪和爭吵造成麻煩,迫不得已制定了法律,它們治理程度比不上那些一結成社會遵奉某個賢明立法者法度民族。
神一手制定真宗教,確實無比,勝過其他一切宗教。
拿人事情來説,我認為,斯巴達之所以十分,並不是因為它每一條法律,其中有許多條,違反風俗;其所以如此,原因於它全部法律是一個人制定,是同一個目的。
我想到,書本上學問,那些説出點貌似道理、卻提不出任何證據學問,既然是多數人分歧意見拼湊堆砌而成,那不能像一個有良知人當前事物自然而然地作出推理那樣接近真理。
我想到,既然我們每個人成年以前兒童,受慾望和教師支配,教師們意見是牴觸,而且誰教導總是正確,那麼,我們判斷要想一塵不染,十分可靠,像一生下來完全運用理性、只受理性指導,那是可能。
我們雖然有見過誰全城房屋統統拆光,只是打算換過樣式,街道弄;可是看到許多人自己房子拆掉,打算重蓋,有時候是因為房子要塌,或者房基,拆。
以此例,我相信:個人打算徹底改變、推翻辦法改造國家,確實是妄想;改造各門學問主體,或者改造學校裏講授各門學問成規,是辦不到;可是説到我自己相信那些意見,我辦法,只有它們一掃而空,然後才能換上,或者原有用理性校正後收回來。
我深信,這種辦法做人,得到成就,大大超過死守有基礎、一味依賴年時並查明是否聽信那些原則。
因為我雖然看到這樣做有種種困難,那些困難不是無法克服,並像涉及公眾事情那樣,哪怕雞毛蒜皮,改革起來困難無比。
那些大體制推倒了扶起,動搖了擺穩,而且垮下來是十分可怕。
至於它們毛病,那是有,它們分歧足以肯定它們有毛病,可是習慣確實使毛病大大減輕,不知不覺中使大量毛病得以免除,或者得到改正,我們思慮是做不到那麼。
而且,沿用體制改換成新體制要好受一些;舊體制好比盤旋山間老路,走來走去走了,還是照着它走,翻大山過溝抄走。
因此,有些人飛揚,門第,家貲,混進了官場,想改革政治,我是決不能贊成他們。
我要是想到這本書裏有一點點東西可以令人懷疑我有那麼,我會十分懊悔讓它出版了。
我打算只不過是力求改造我自己思想,完全屬於我自己基地上事建築。
儘管我自己工作滿意,這裏大家提出一個樣品,這並表明我有意勸別人學我。
那些得天獨厚人會有我高明打算,可是於很多人來説,我擔心我這個打算膽了。
單拿下決心自己過去聽信意見統統拋棄這一點説,不是人人應效法榜樣。
世界上人説來只分兩類,學這個榜樣。
一類人高明,其實並那麼高明,既不能防止自己下判斷,沒有足夠耐性對每一件事全都有條有理地思想,因此,可以地懷疑自己過去接受原則,脱離大家所走道路,不能找到他所要走捷徑,一輩子迷惑。
另一類人講理,説謙,因而認定自己分辨真假能力不如某些別人,可以那些人學習,既然如此,那應該滿足於聽那些人意見,自己去找了。
至於我自己,如果我只有一位老師,或者知道以來學者們意見分歧,那我毫無疑問屬於後一類。
可是,我學生時期知道,我們能夠想象得出來任何一種意見,不管多麼,多麼置信,全都有某個哲學家説過。
我遊歷期間認識到,我們意見針鋒人並因此全都是蠻子和野人,相反,有許多人運用理性程度我們相等,或者。
我考慮到,同一個人,具有着同樣心靈,生長法蘭西人或日耳曼人當中,變得大不相同;連衣服樣式是這樣,一種款式十年前時興過,十年後會時興,我們現在看起來覺得古里古怪,可笑。
由此可見,我們聽信大都是成規慣例,並不是什麼確切知識;有多數人贊成並不能證明什麼真理,因為那種真理多半是一個人發現,不是眾人發現。
所以我挑不出那麼一個人我認為他意見別人可取,我感到奈何,自己來指導自己。
不過,我好像一個黑暗中獨自摸索前進人,下決心地走,每東西仔細摸它,這樣雖然,保得住摔倒。
我於寧願付出充分時間自己所要事工作擬出草案,認識自己力所能及一切事物尋找可靠方法,而一開始大刀斧過去理性指引潛入我心一切意見完全拋棄。
我早年哲學方面學過一點邏輯,數學方面學過一點幾何學分析和代數。
這三門學問應當我計劃有所幫助。
可是仔細,我發現邏輯方面,三段論式和大部分其他法則只能用來人説已知東西,連魯洛《學藝》之類只能判斷地談論大家知道東西,並不能求知未知東西。
這門學問雖然確實包含着很多正確、出色法則,其中着或者多餘東西,要這兩類東西區開來,困難程度不亞於一塊雕琢大理石裏取出一尊狄雅娜像或雅典娜像。
至於古代人分析和近代人代數,是隻研究抽象、看來毫無用處題材,此外,前者始侷限於考察圖形,因而只有想象力得於奔命才能運用理解力;後者一味拿規則和數字來擺佈人,弄得我們覺得、頭昏腦脹,得不到什麼培養心靈學問。
因為這個緣故,我想到要去尋找另外一種方法,包含這三門學問長處,而沒有它們處。
我知道,法令多如牛毛,執行不力;一個國家不多而雷厲風行,倒是道不拾遺。
所以我相信,用不着制定大量規條構成一部邏輯,是下列四條,只要我有信心,無論何時何地違犯,夠了。
第一條是:我沒有明確地認識到東西,我它當成接受。
説,要小心避免輕率判斷和先人見,分明地呈現我心裏、使我無法懷疑東西以外,不要多放東西到我判斷裏。
第二條是:我審查每一個難題可能和程度分成若干部分,以便一一妥為解決。
第三條是:次序進行我思考,、認識對象開始,一點一點上升,直到認識複雜對象;那些本來沒有後關係東西,它們設定一個次序。
後一條是:任何情況之下,要儘量全面地考察,儘量普遍地複查,做到確信毫無遺漏。
我看到,幾何學家總是運用一長串十分推理完成證明。
這些推理使我想象到,人能認識到東西是像這樣一個着一個,只要我們當成接受,並且遵守由此推彼次序,決不會有什麼東西到無法達到,到發現不了。
要哪些東西開始,我覺得並決定,因為我知道,要、認識東西開始。
我考慮到古今一切尋求科學真理學者當中只有數學家能夠找到一些證明,一些確切瞭的推理,於是地決定他們研討這些東西開始,雖然我並希望由此得到什麼別的處,希望我心靈得到薰陶,養成真理、厭惡習慣。
這樣做我覺得,因為我命題進行審查、揭露其錯誤或處時候,並不是軟弱無力猜測,而是明白確切推理;我發現任何一個命題,不管如何可疑,總可以從其中推出一點可靠結論來,哪怕那個命題本身是一點可靠。


延伸閱讀…
我看出這些學問雖然對象,有之處,全都研究對象之間各種關係或比例。
所以我是隻角度研究這些關係,不要它們假定到某種對象上面,除非那種對象能使我們認識它們,不要它們限制到某種對象上面,這樣,才能它們地應用於其他一切對象。
我注意到,認識這些關係,我有時候需要它們一一分別研究,有時候只要它們記住,或者放在一起理解。
所以我想:於研究它們,該它們假定線關係,因為我發現這是,能地呈現我們想象和感官面前;另一方面,它們記住或者放在一起研究,該一些儘可能數字來説它們;這個辦法,我可以幾何學分析和代數裏取來全部優點,而它們全部缺點糾正了。
實際上,我可以大膽地説,於嚴格遵守我選擇那多幾條規則,我輕而易舉地弄清了這兩門學問包括一切問題,因此事研究兩三個月裏,我、問題開始,發現每一個真理是一條規則,可以用來進一步發現其他真理。
這樣,我不但解決了許多過去認為十分困難問題,而且對解決問題覺得有把握,能夠斷定可以什麼辦法解決,以及可能解決到什麼程度。
這一點,大家會覺得我誇口,因為大家會考慮到,一樣東西真理只有一個,誰發現了這個真理,誰這一點上知道了我們能夠知道一切。
比方説,一個學了算術小孩算術規則做完一道加法題後,可以確信自己這道題和數上發現了人心所能發現一切。
説,這種方法教人遵照研究對象本來次序確切地列舉它全部情況,包含着算術規則之所以可靠全部條件。
不過這種方法令我滿意地方於我確實感到,我這種方法各方面運用我理性,雖説做到盡善盡美,可以説我能力發揮到了限度。
此外我感到,於運用這種方法,我心靈養成了過習慣,對象瞭解得、分明了。
我沒有這種方法到某種對象上,很希望運用它順利地解決其他各門學問難題,過去解決代數上難題。
不過我並沒有因此放大膽一開頭去研究所有一切學問,因為那樣做本身違反這種方法所規定次序。
我考慮到一切學問本原應當哲學裏取得,而我哲學裏有發現任何確實可靠本原,所以我想應當努力哲學上這種本原建立起來;可是這件工作是世界上事情,輕率判斷和先入見,我當時二十三歲,不夠,要多幾年,多花些時間準備,一面過去接受錯誤意見統統心裏根拔掉,一面蒐集若干經驗作為後推論材料,並且練習我規劃那種方法,以便鞏固。
我們知道,住宅之前,光舊房拆掉,備上新料,請建築師,或者設計,並且仔細繪出圖紙,是,應該另外準備一所房子,施工期間舒舒服服地住着。
所以,我受到理性驅使、判斷上持態度時候,不至於行動上不決,今後能十分地活着,我自己定下了一套臨時行為規範,一共只有三四條準,我願意它內容告訴大家。
第一條是:服我國法律和習俗,篤守我靠神保佑領受宗教,其他一切事情上以周圍明智人榜樣,遵奉他們實踐上接受那些合乎中道、走端的意見,來約束自己。
因為我雖然審查自己全部意見,那時起它們當成一文不值,卻深信還是遵從明智人看法。
儘管波斯和中國我們這裏一有明智人,我覺得是效法自己周圍人處。
而且,要想知道他們看法,要看他們實際行動,不能光聽他們説話,這是於世風日下,有人不肯説話,是於有人並知道自己是什麼;因為相信一件事並於知道自己相信這件事,這是兩種思想活動,分道揚鑣。
那些有同樣多人接受看法當中,我選擇合乎中道。
這樣做,一方面是因為這種看法於實行,既然偏激總是,這看法;另一方面是因為可以犯錯誤時候不致離開正道過:萬一我選擇了一極端,應當走是另一極端,那糟了。
而且我認為屬於偏激是各種限制我們某項諾言。
這並不是我贊成法律允許人們賭咒發誓、訂立信守不渝契約,防止人反覆,保證達到某種目的,如保證公平交易之類。
相反。
這只是因為我看到,世界上一切,是我這個人,並不是保持原狀。
拿我來説,希望自己判斷弄得完善,並希望它弄糟,如果於贊成過某件事,後來事情變了樣我説它,我認為那犯了違背良知錯,我要變卦,認為它。
我第二條準是:行動上儘可能堅定,選定某種看法,哪怕它十分可疑,動搖地堅決遵循,像它十分可靠一樣。
這樣做是效法森林裏迷路旅客,他們決不能胡亂地東走走西撞撞,不能停一個地方不動,一個方向儘可能筆直地前進,儘管這個方向開始時候只是選定,不要於細小理由改變方向,因為這樣做即便不能走到目的地,後可以走到一個地方,總比困在樹林裏面。
人處世是這樣,我們行動,刻不容緩。
有一條可靠真理,無法分辨哪種看法時候遵從或然性看法,即便看不出哪種看法或然性大些選定一種,然後實踐中它看成可疑,而它當作正確、可靠看法,因為我們選定這種看法理由本來如此。
我明白了這個道理,那時起不犯後悔毛病,像意志薄弱人那樣反覆,一遇風吹草動改變主意,今天作好事去辦明天認為。
我第三條準是:只求克服自己,求克服命運,只求改變自己願望,不求改變世間秩序。
總之,要相信:我們自己思想以外,沒有事情可以完全我們作主。
所以,我們自身以外事情盡了全力後,沒有辦到,於我們來説,辦不到事情。
我覺得明白了這一點可以消除痴心妄想,得不到東西不要盼望來它弄到手;這樣安分守己、心滿意足了。
因為我意志所能要求,本來只是我理智認為可以辦到事情,如果我們身外之物看成由不得我們自己作主東西,那麼,無故地削除封邑時候,決不會因為喪失那份應當分封我這位貴族采地而懊惱,像會因為沒有當上中國皇帝或墨西哥國王而懊惱;推而廣之,生了病會妄想,坐了會妄想,像會妄想生成金剛不壞之身、出高飛遠翥翅膀一樣。
不過我承認,要長期訓練,反覆思考,才能地這個角度去看萬事萬物。
我相信,那些古代哲學家所以能夠擺脱命運幹擾,漠視痛苦和,安樂賽過神仙,其秘密主要於此。
因為他們地考察他們劃定界限,於大徹大悟,確信自己思想之外,沒有東西可以他們作主,確信只要認清這一點可以心無掛礙,不為外物所動;他們自己思想作出了支配,因此有理由認為自己,逍遙安樂,勝過所有別人,別人懂這種哲學,不管得到和命運多大優待,還是不能支配一切、事事如願以償。
後,結束這個行為規範,我想到檢視一下人們這一輩子事各行各業,以便挑選出一行。
於別人行業我打算説什麼話,我認為我還是繼續自己事那一行,我一生用來培養我理性,我所規定那種方法盡全力增進我真理認識。
使用這種方法以來,我嚐到了,覺得人生在世所能得到沒有這、了。
我這種方法每天發現若干真理,覺得,是別人知道,因此滿心,別的事情全都放在心上。
此外,我建立上述三條準則只有一個目的,繼續教育我自己。
因為神既然賜我們每人一份分辨真假天然靈明,我覺得自己決不應該有片刻工夫於別人看法,只有打定主意條件時候自己判斷去審查別人看法;我決不能馬馬虎虎地跟別人看法後面轉,希望自己放過任何機會儘可能地找出看法。
後,我決不能限制自己要求,不能安於現狀,只能走那樣一條路,我認為照着這條路走下去,我能夠得到知識可以,我能夠得到東西可以。
因為我們意志是不是追求一樣東西,只是我們理智它看成是;有了判斷,可以有正確行動,判斷得儘可能正確,行動也就儘可能正確,説,可以取得一切美德以及其他一切我們能夠取得東西;知道自己可以這樣,高興。
我這三條自己保了,它們並列於信仰上真理,我心中佔首位真理。
這樣做了後,我認為可以放手我其他看法統統拋棄了。
我自己關在那間暖房裏得到了這樣一些思想,可是順利完成我掃工作,我覺得其在那裏閉門住下去還不如走出來人們交往,所以我冬天過完開始遊歷了。
後整整九年,我只是在世界上轉來轉去,遇到鬧戲看一看,觀眾,演員。
每一個問題我仔細思考一番,注意其中可以引起懷疑、可以使我們弄錯地方,這樣,我過去馬馬虎虎接受錯誤一個一個拔掉了。
我這並不是模仿懷疑論者,學他們懷疑而懷疑,擺出不決架勢。
因為事實相反,我整個打算只是使自己得到確信,沙子和浮土挖掉,是找出磐石和硬土。
這樣做我覺得,因為我命題進行審查、揭露其錯誤或處時候,並不是軟弱無力猜測,而是明白確切推理;我發現任何一個命題,不管如何可疑,總可以從其中推出一點可靠結論來,哪怕那個命題本身是一點可靠。
延伸閱讀…
人們拆除舊房時候,總是拆下舊料保存起來,利用它蓋新房。
我是這樣辦。
我斷定自己某種看法,它取消不要時候,總是各方面觀察,取得若干經驗,這些經驗後來有助於建立可靠看法。
此外我繼續練習我制定那種方法,因為我不僅方面着手,那些規則仔細地運用我全部思想,而且留下一點時間,從方面着手,解決了某些數學上難題,解決了某些其他科學上難題;我發現那些問題依據本原不夠,使它們脱離了那些本原,它們弄得數學問題差不多了。
大家可以這本書裏見到許多實例,説我是怎做。
如此看來,我生活方式表面上某些人沒有什麼兩樣:做什麼事情,只是地、正派地過着日子,用心和分開;不至於閒得無聊,從事着各種娛樂。
可是儘管如此,我執行我計劃,增進我真理認識,成績埋頭讀書、只跟讀書人要大些。
然而,時間過了九年,我沒有學者們爭論不休難題作出任何評判,沒有開始尋求任何流行學説可靠哲學原理。
過去有許多高明人打算這樣做,我覺得他們並沒有。
這種失敗先例使我想到這件工作困難很多,要不是聽到人們傳説紛紛,説我完成了這件工作,我還這樣去做它。
我説不出那種傳説的根據是什麼,如果我言論有幾分聯繫話,那是於我有點學問人老實些,有啥説啥,知道説知道;可能是於我舉出種種理由説我為什麼很多別人認為可靠看法發生懷疑,而並不是於我吹噓某種學説。
可是我有點志氣,願意無實,所以我認為自己無論如何要爭口氣,不負大家我器重。
整整八年,我決心避開一切可能遇到熟人場合,一個地方隱居下來。
那裏年烽火後建立了秩序,駐軍作用看來於保障人們享受和平成果,居民人口眾多,積極肯幹,對自己事情關心,別人事情並不注意。
我住那些人當中可享受到各種,不亞於通都大邑,而可以獨自一人,像住荒無人煙大沙漠裏一。
我知道該不該大家談談我那方面進行第一批,因為那些太玄遠、通俗了,人人感興趣。
可是,使大家能夠評判我打下基礎夠不夠結實,我覺得是非談不可。
我注意到,實際行動,有時候需要採納一些明知可靠看法,它們當成無可懷疑看待,這是上面説過。
可是現在我目的是專門尋求真理,我想做法完全相反:任何一種看法,只要我能夠想象到有一點可疑之處,應該它當成拋掉,看看這樣清洗後我心裏是不是還剩下一點東西完全無可懷疑。
因此,既然感官有時欺騙我們,我認定任何東西不是感官讓我們想象那個樣子。
既然有些人推理時候出錯,幾何學問題要弄,作出似是而非推論,而我自己別人弄錯,那我自己於證明那些理由統統拋棄,認為是。
後我考慮到,我們醒時心裏各種思想睡着時可以跑到心裏來,而那時沒有是。
既然如此,我下決心認定:那些跑到我們心裏來東西統統跟夢裏幻影一樣不是。
可是我馬上注意到:既然我因此認為一切都是,那麼,我那樣想時候,那個想我應當是個東西。
我發現,“我想,所以我是”這條真理是十分確實、十分可靠,懷疑派任何一條假定不能使它發生動搖,所以我地予以採納,作為我尋求那種哲學第一條原理。
然後我仔細研究我是什麼,發現我可以設想我有形體,可以設想沒有我所在世界,沒有我地點,卻不能因此設想我不是。
恰恰相反,我想懷疑其他事物真實性這一點,可以十分、十分確定地推出我是。
另一方面,只要我停止了思想,儘管我想象過其他一切事物是,我沒有理由相信我是過。
因此我認識了我是一個本體,它全部本質或本性只是思想。
它之所以是,並需要地點,並不依賴任何物質性東西。
所以這個我,這個使我成其我靈魂,是形體完全,形體認識,即使形體並不是,它是不折不扣它。
接着我作考察,看看一個命題具備什麼條件才是可靠。
因為我既然發現了一個命題,知道它是可靠,我想應知道它何以可靠。
我發現,“我想,所以我是”這個命題之所以使我確信自己説是真理,無非是於我十分地見到:是,才能想。
因此我認為可以地規定:我十分、分明地理解,是。
不過,要確切指出哪些東西是我們地理解,我認為多少困難。
下了這個結論後,我接着考慮到,我既然懷疑,我不是十分,因為我清清楚楚地見到,認識懷疑相比是一種。
因此我想研究一下:我既然想到一樣東西我自己完滿,那麼,我這個思想是從哪裏來呢?我覺得,應當來某個我。
至於我心裏那些關於天、地、光、之類成千上萬個東西思想,我不用費多大力氣知道它們是從哪裏來,因為我既然看不出它們有什麼地方我覺得我高明,可以認為:如果它們是,那沾了我本性光,因為我本性是有幾分;如果它們不是,那是於我空捏造,説,它們我心裏出現是於我有毛病。
叮是,我心裏想到一個我自己是時候,情形不能是這樣了,因為空捏造出這個觀念顯然是可能事情。
要知道,説完產生於完,説前者沾後者光,其實在不下於説無中生有,所以我是不能憑自己捏造出這個觀唸。
那只能説:這個觀念放到我心裏來是一個際上我完東西,它本身具有我能想到一切完滿,説,乾脆一句話:它神。
我要作一點補充:既然我知道自己缺乏某一些完滿,那我不是存在是者(請原諒,我要這裏放手使用幾個院裏名詞),要有另外一個是者作為我靠山,作為我具有一切來源。
因為,如果我、依靠任何別的東西,因而憑自己具有了我那個是者分沾到那份,那麼,我能夠理由憑自己具有我自知缺乏其餘一切,成為永恆、萬佔不移、全知全能是者,具有我能夠神身上看到一切完滿了。
因為我以上推理,要想發揮我本性全部能力去認識神本性,不用做什麼別的,只需要我心裏想到東西統統拿來,看看具有它們是完滿呢,還是完滿。
我深信:表明,神那裏有,表明,神那裏有。
於是我看到,懷疑、反覆、憂悶之類事情,神那裏可能有,因為我自己擺脱它們。
除此以外,我有一些關於可以感覺到、有形體東西觀念,為我儘管假定自己做夢,看到、想象到是,能否認我思想中確實有這些觀念。
可是,於我十分地知道我這裏理智本性形體本性是分立,同時考慮到合成依賴證據,而依賴顯然是一種缺點,我因此斷定:這兩種本性合成決不是神那裏一種完,所以神決非如此;如果世界上有某些形體、某些理智或其他並非十分東西話,它們之所以是應依靠神力量,離開了神它們片刻維持下去。
我想馬上來尋求其他真理。
我拿幾何學家們對象來研究,它看成一個體,一個長、寬、高三方面無限伸張空間,可以分成部分,這些部分可以有形狀和大小,而且可以各種方式挪動或移置,因為幾何學家這樣設定。
我瀏覽了幾個證明,注意到它們之所以人們公認十分可靠,只是於我們説過那條規則,大家地理解了它們。
我注意到,這些證明裏面並沒有什麼東西使我信它們對象是存在着。
因為我地看出,只要設定一個三角形,它三隻角於兩直角,可是我並沒有因此看出什麼東西使我確信世界上有三角形。
然而,我回頭看我心裏一個完是者觀念時,發現這個觀念裏包含了存在,像三角形觀念包含着它三隻角於兩直角、球形觀念包含着球面任何一點球心等距離,於要明確。
由此可見,神這個是者是或者存在,這個命題幾何學上任何一項證明可靠。
可是有人認為自己認識這條真理,認識自己靈魂是什麼。
這是因為他們鼠目寸光,只看到可以感覺到東西,養成一種習慣,完全想象力考慮問題,而想象是一種於物質性東西思想方式,所以不能想象事情他們覺得無法理解。
這種傾向,經院哲學家信奉一條格言裏表現得顯,他們説:理智中東西沒有感官中。
實際上,神觀念和靈魂觀念在感官中是沒有。
我覺得,那些人要想用想象來理解這兩個觀念,無異於要眼睛來聽聲音、聞氣味;只是有這樣一點區別:視覺嗅覺或聽覺使我們相信它對象是,然而我們想象、我們感官如果沒有理智參與其事,並不能使我們相信任何東西。
後可能還有些人聽了我説這番話後神和魂存在信服。
我願意告訴他們:有許多別的事情他們認為十分確實,例如我有一個身體、天上有一些星星、有一個地球之類,其實全都可靠;儘管我們這類事情有一種實際行動上確信,誰要是敢於懷疑它們顯得,可是問題一涉及形而上學上確實可靠,情形了:一個人如果注意到,我們睡着時候可以想象到這類事情,例如夢見自己有另外一個身體、天上有另外一批星星、有另外一個地球之類,而實際上並不是這樣,那麼,只要他不是神經錯亂,會承認我們有充分理由那類事情完全相信了。
因為夢中思想是生動,並亞於醒時思想,我們怎麼知道前者是、後者不是呢?這個問題,高明人可以儘量鑽研,愛怎麼研究怎麼研究。
我相信,如果設定神存在作為前提,是有辦法説出充分理由來消除這個疑團。
因為,我剛才當作規則提出那個命題:“我們十分、分明地理解是”, 其所以確實可靠,只是於神是或存在,神是一個是者,我們心裏一切都是從神那裏來。
由此可見,我們觀念或看法,光分明這一點看,實在、從神那裏來東西,因此只能是。
這樣看來,如果説我們有一些觀念包含着,那只能是那些觀念,因為它們不是者分沾了這種成分;説,那些觀念在我們心裏那,只是於我們並不是十分。
因為,説、完滿本身來神,其並亞於説真理、完滿來自不是者。
可是,如果知道自己心裏東西是來一個完、是者,儘管我們觀念分明,我們是沒有理由確信這些觀念具有這一品質。
我們認識了神和靈魂、從而確定了那條規則後,明白,我們睡着時想象出來那些夢想,決不能使我們懷疑自己醒時思想。
因為即使睡着時候可以出現觀念,例如幾何學家可以夢中發現證明,人儘管做夢,觀念並因此不是;我們夢中常犯錯誤是外部感官那種方式表現各式各樣對象,這不壞,可以引起我們感性觀唸性發生懷疑,因為這類觀念在我們醒時欺騙我們,例如黃疽病人覺得什麼是,距離星星或其他形體我們眼裏顯得際上。
總之,不管醒時睡時,我們只能聽信自己理性提供。
請注意我説是理性,並不是想象,不是感官。
例如,我們雖然十一分地看見太陽,卻不能因此斷定太陽像我們看見那麼大;我們可以分明地想象到獅子腦袋接在羊身子上,卻不能推出世界上有一個四不像。
因為理性並沒有我們發出指示,説我們這看到或想象到。
可是它明白地指示我們:我們一切觀念或看法應當有點基礎,因為神是十分完滿、十分,決不可能毫無真實性觀念放到我們心裏來。
然而睡着時候,我們想象雖然有時跟醒時生動,,我們推理卻決沒有醒時那麼明確,那麼完備,所以理性指示我們:我們思想可能全都是,因為我們並不是十分;思想要到醒時思想裏去找,不能到夢裏去找。
我上面那些基本原理推出了整整一系列其他真理,意在這裏頭到尾説大家聽聽。
可是要這樣做現在需要談許多問題,那些問題學者們爭論,我不想他們糾纏,所以我想還是那麼做,只是説一説那些真理是怎麼一回事,讓高明人看看有沒有給大家講。
我堅持自己下定那個決心,剛才用來證明神和靈魂存在那一條原理以外設定任何原理,任何一種看法,只要我覺得它可靠程度比不上幾何學家證明,它作接受;可是我敢大膽地説,我不僅找到竅門時間內地弄清了哲學上討論一切主要難題,而且摸出了若干規律,它們是神牢牢地樹立自然界,神它們概念深深地印我們魂裏面。
所以我們充分反省後會地相信,世界上萬事萬物嚴格遵守這些規律。
我進一步觀察,看到這些規律是聯成,因此我認為自己發現了許多有用、真理,勝過我前學過一切,超過我前希望學到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