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型手機普及化後,病患或家屬手機拍攝醫護人員執行業務過程情形,時有所聞,醫護人員此困擾,但無計可施。
甲質疑生小孩可拍照、錄影,為何注射疫苗不行(陳,2015)。


值得探究是,病患或家屬拍攝醫護人員執行業務過程,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 下述「手部案」進一步説個資法法律議題:甲陪同乙到醫院注射疫苗,甲拍攝護理師A乙注射疫苗之過程,護理師A違反醫院規定加以制止,甲氣憤表示當時入鏡有乙及護理師A手,拍到其他病患,護理師A表示醫院不可拍照,堅持手是她隱私,願入鏡。
甲質疑生小孩可拍照、錄影,為何注射疫苗不行(陳,2015)。
甲拍攝護理師A乙打針過程,一併拍到護理師A手,值得探究是,拍到護理師手,拍到護理師臉,是否違反個資法? 回到手部案,甲拍到護理師A手,拍到護理師A臉,是否違反個資法?「手」除非有胎記、刺青或符號,否則無法局部手,即得以直接或間接辨識出該個人何人,從而甲未經護理師A之,於拍攝護理師A乙打程中一併拍到護理師A手,違反個資法。
本案雖違反個資法,然而站相互尊重立場上,病患或家屬拍攝前應詢問醫護人員意願,倘醫護人員願意,不應拍攝,這是醫護人員,是法律要求。
(C)病患家屬若有學習需求 (回家複習衞教內容)理由,需取得專科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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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智慧型手機普及化時代,個資法法律議題,漸受重視,專科護理師甄審考試此議題設計成考題,即:【專科護理師急診為病患換藥並進行衞教,病患家屬手機拍攝換藥衞教過程,拍攝到換藥衞教過程,拍到專科護理師臉,下列敍述何者正確?(A)急診是公開場合,病患家屬有拍攝權利。
(B)病患家屬應取得專科護理師拍攝。
(C)病患家屬若有學習需求 (回家複習衞教內容)理由,需取得專科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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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拍攝到影片,若病患家屬只是自己觀看,沒有要公開(如上傳臉書),需取得專科護理師】。
參考前述個資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衞生福利部公告「醫療機構醫療維護規範」,本題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