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慎《説文解字》為「江」和「河」是形聲字,三點水是表意形旁,「工」和「可」是表音聲旁,説「江」和「工」「河」與「可」讀音。
上古時代,不僅讀音,連意義,「工」表示長江,「可」表示黃河。
「説文」解説,「工」是個象形字,象人拿著圓規尺子之類工具興建工程,這個工程開鑿長江。
傳説上古堯和舜做部落首領時,洪水泛濫於天下,人或魚鱉。
舜讓鯀去治水。
鯀採用「堵」辦法,修堤築壩,結果水患未除,災害。
舜殺了鯀讓其子禹接替他工作。
禹吸取鯀教訓改「堵」為「導」,開鑿河道,主要工程長江。
有了長江及其支流,洪水入槽,長江注入東海。
水患消除,民眾安居樂業,於是想到他們帶來安寧和活路長江取個名稱。
於開鑿時,人們很多時候要使用圓規尺子之類工具對河道進行加工修整,長江叫做表示這個意義「工」。
後來,象形字形聲字進化,人們「工」加了個能明確顯示義三點水,於是「工」成了「江」。
形體變了,讀音改變。
「江」取代了「工」,「工」意義轉向了「修飾」。
後來,單音詞多音詞演進,「江」因其形而前面加了個「長」,成了「長江」。
據「説文」解説,「可」是個會意字,意思是一個人高興時張開大口哈哈大笑,稱。
此四個原理中,會意及形聲部分構作漢字[5]。


所以用人張口叫好這個符號來表示黃河。
後來,會意字形聲字進化,「可」旁邊加個三點水成了「河」。
形體變了,讀音有變異。
「河」取代了「可」,「可」意義轉向了「認可」。
後來,「河」因其色而前面加了個「黃」,成了「黃河」。
此文論,期待有紮依修正批駁。
形聲,「形」即形旁,叫形符或意符;「聲」
即聲旁,叫聲符或音符。
形聲字是「形」和「聲」兩部分組成:形旁表示形聲字意義是屬於哪一類,它是形聲字表意成分;聲旁表示這個形聲字該怎麼
讀,它是形聲字表音成分。
如形旁不能表意,有「類別」意義不能正確表示了;聲旁不能表示讀音,有連個「」音表示。
我們可以從角度去分析漢字結構,如「章」字,書寫結構講,分為、兩部分,人們説「章」。
第9講六書奧秘:形聲字今天我們繼續學習《説文解字》,給大家介紹六書中形聲字,這是我們關於六書後一講。
一、形聲字:事名,取譬相成形聲字漢字中。
【談「弓」部字】每天晚上,我和兒子各寫一張毛筆字。
每一次,我倆毛筆字帖中找到一個字,認寫下來。
這是寫毛筆字初級階段,「臨帖」,我兒子説,不要寫,意在筆先,要寫和帖上字相像。
昨晚,兒子選是「引」。
人類早期沒有文字,人們記錄事件,表達複雜情感。
這段話翻譯過來是:倉頡造字,發生了怪事,那一天白日下粟如雨,晚上聽到鬼哭魂嚎。
昨日如一樣翻看頭條新聞,突然,周鴻禕總霸氣解答今年關於維納斯身高高考數學題微頭條蹦了出來。
而轉注,假借造新字,只算「用字法」。
例如表達日、月、山、川、雨、雲、泉、水,有表達動物羊、牛、馬、魚、鳥、龜、虎。
六書是漢代學者漢字構成和使用方式歸納成六種類型。
漢字形體構造分為內部結構和外形結構兩部分。
內部結構指漢字構造方法,或稱造字方法,傳統叫做六書: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其中象形、指事是「造字法」,會意、形聲是「組字法」,轉注、假借是「用字法」。
「六書」這一名稱,見於《周禮》:「保氏掌諫王,而養國子道,乃教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
」[1],由此可知六書學説出現會於戰國末年[2]。
但「六書」指甚麼,《周禮》並無説。
東漢時代,有人於「六書」作説,包括有班固、鄭眾和許慎三人:
潘重規認為,因為「班固《漢書·藝文志》是劉歆《七略》做底本」,故此《漢書· 藝文志》説法,可能七略原文。
而許慎師承可追至劉歆,因此許慎的説法是本於劉歆。
[4]
因為《説文》解釋抽象,而且完全合於六書,因此宋代以來,學者於六書條例有解釋方法。
[3]:46
通過象形及指事兩個原理構造出來漢字,稱作「文」[5],通過會意、形聲、轉注、假借構造出來漢字,稱作「字」(即使此單詞當今用來指任何字形漢字)。
此四個原理中,會意及形聲部分構作漢字[5]。
許慎《説文解字序》:「二曰象形。
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
」徐富昌譯文:「第二叫象形,象形含義是:畫畫辦法畫出那個物體,筆畫波勢自然物態勢,日月二字即屬此例。
」[6]
文字起源之一圖畫,文字創始初,有圖畫文字過渡,:象形是圖畫文字遺留發展,符號所代語素意義或詞語意義所指涉事物視覺化形狀描畫出來構形方法。
視覺化圖形,是象形特徵。
《説文解字》:「日,。
太陽虧。
囗一。
象形。
」「月,闕。
大陰精。
象形。
」
梁東漢:「象形象實物形,客觀事物形體描寫出來」[7],潘重規:「象形字是描畫事物形狀」[8],定義中「實物」、「事物」,只是指象形字構意,不是指象形字所代表語素或詞語意義。
例如「」是象形字,「」描畫了一個四肢伸展人外形,此事物是文字構意,但「」所紀錄詞語意義〈〉卻不是甚麼實物大,而是抽象概念。
因此,「視覺化符號」是象形突出特徵,於一些事物──是自然界事物,如動物、日月星雲,視覺化符號構形義這符號紀錄詞義之間,十分接近,但視覺化符號構形義只是詞義一些實(instance),如果把視覺化符號構形義當成詞義,會詞義理解得而生錯誤。
許慎《説文解字敍》中指,「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
基於許慎於指事字解釋過於籠統,「視而可識」和「象形」有相似之處,而「察而見意」有「會意」意思,因此學者於指事字理解眾説紛紜。
[3]:46
清代,段王裁《説文解字注》中認為,「指事別象形者,形謂一物,事䀭眾物,專博斯分」,認為是於「象形」是專指一物,而「指事」是包括多種事物。
王筠於《説文釋例》中認為,「指示」可分「正例」與「變例」兩類,當中認為「非象有形物者指示正例」,而「變例」是指用兩個符號組成合體字,當中一個符號可成字,一個不可成字,不能歸於「會意」、「形聲」中謂「變例」。
有學者認為「指事」字並存在。
唐蘭《古文字學導論》中指「指事這個名目,只是前人一部份文字解釋而立」,認為可以歸至象形和象意之中。
[9]
學者指事字分為兩大類:「純粹符號性質指事字」和「象形基礎上增加指事符號指事字」,如《説文解字》「上,。
此古文上。
指事。
」「下,底。
指事。
」便是純粹符號性質指事字。
潘重規稱「指事字是符號表示抽象事物」,這個定義,例如象形字如「」是「符號表示抽象事物」[8]。
然而,所謂純符號性質,或者象形上加上符號,可以看作有形象性質。
例如:「|」、「||」、「|||」,其古人用算籌表示數形象,因此,認為這些是指事字,但唐蘭認為是象形字。
如《説文解字》:「兇,,象地穿交陷其中。
」乃象陷阱形,其中X代表跌入陷阱中事物,具象。
於許慎於轉注定義,《説文》九千餘字中指出哪些是轉注字例,後世轉注確切意義莫衷一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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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夫先生説:指事一書,前儒多誤解,而近代王筠。
王氏何以致誤?彼於指事之事謂字義而言,不知字形言。
例如齊字禾表齊,飛字鳥舉表飛,象形字。
而王氏曰齊、飛皆全體指事。
齊、飛二字表動作,於文法動字故以為指事。
是本字字義定指事,字形。
……總括言,指事乃字形説,非就字義。
之,指事之事乃符號。
符號圖畫,故指事與象形。
符號義訓無關,故指事與文法不能相合。
」[10]
因此,抽象或形象不是指事特徵,指事字特徵是上了沒有任何肖象性質或記音性質完全任意標記符號。
對指事字來説,符號詞義之間,肖似性無關,這是漢字不全是表意文字有力證據。
許慎:「會意者,比類,以見指撝(「揮」),武信是。
」[6]
會意字兩個或多個字組成,組成字形或字義,合併起來,表達此字意思。
例如:
有部分漢字,會同時兼有會意和形聲特點。
例如「功」字,視為「力」和「工」會意。
這類字稱為會意兼形聲字。
許慎:「三曰形聲。
[形聲]者,事名,取譬相成,江、河是。
」[6]
構形上,形聲字結構,漢字是表義「形符」(或稱「意符」、「義符」),加上表音()「聲符」,構成。
漢字是語素文字,語素是音義結合單位,形聲構形因此是音節和語義構造文字。
形聲字形符表構意,聲符表聲,明白;然而,形聲字,聲符同時兼有形符作用,形聲會意(象形)分。
「趾」例,,。
但是,止,甲骨文作止,象腳掌上腳趾形,因此,「止」但是聲符,是象形形符,趾,既是足止聲形聲字,從止合體象形字。
這種聲符表義,或者既形聲會意漢字。
這種現象,宋人王聖美稱「右文説」,清人段玉裁稱為「形聲兼會意」[12]。
李孝定:「文字起源於圖畫,這是大家公認,俱備了形和意,語言相接合,賦予了圖畫語言音,於是俱備了形、音、義構成文字三要件,成為原始象形文字,這是屬於表形階段;指事屬表意文字,它本身是表形過渡到表意意階段中間產物;會意是表意文字主體,它是象形基礎而產生;假借進入了表音階段,而且只有它才是表音文字,形聲字是受了它啟示產生;但形聲字產生,令所有造字方法失去光彩,它不但成為表音文字主流,成為所有文字主流,後世新增文字,是形聲天下,漢字結構,完全,採用其他方法了。
」[13]
裘錫圭:『形聲字不是直接用意符和音符組成,而是通過假借字上加注意符或表意字上加註音符而產生。
形聲字大量出現後,直接用意符和音符組成形聲字,如清末以來翻譯西洋自然科學,是化學上某些專門名詞,而造「鋅」、「鐳」、「鈾」形字情況,不多見。
』[14]
劉學倫也説:「我們如果運用轉注、假借方法所產生形聲字,形聲字中剔除,那麼運用形聲造字方法所產生形聲字,實際上並沒有我們想像那麼多。
」[15]
許慎《説文解字序》指出:「轉注者,建類一首,相受,考是。
」[6]
轉注有解釋:一是「形轉」,二是「義轉」,三是「音轉」。
於許慎於轉注定義,《説文》九千餘字中指出哪些是轉注字例,後世轉注確切意義莫衷一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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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轉即同一部首字,是同一組轉注字。
清人如曹仁虎、江聲、許瀚、黃以周、葉德輝強調許慎言「建類一首」乃指同一部首,其中江聲説,是當時有力。
至於強調同部,只是於同部,有下列各家:
為整理轉注説,今學者多以「同一部首」解釋「建類一首」,是轉注正例。
而部首者,得為轉注,是轉注變例。
夏《説文解字敍講疏》指出部首並不是不可或缺條件,轉注字有部首,例如:「史」、「書」二字。
「史」、「書」是同義詞,言記事;「史」字上古屬之部,「書」字屬魚部,魚合韻,《詩》中五見:「史」、「書」顯然屬轉注字。
唯「史」屬説文解字三篇下史部,「書」屬説文解字三篇下聿部,部首是。
梁東漢批評形轉説一派合建類一首,但不能解釋相受。
因為同形同義,相反,同一個義符字它們大多數意義不相同[17]。
唐蘭《中國文字學》強調轉注是形符作主體。
夏同源詞是語音聯繫條件,而轉注既屬同義詞,語音聯繫條件。
唐氏強調建類一首形符,而看輕語音聯繫,欠周全。
[18]
以上「形轉説」,解釋了「建類一首」。
義轉即同義字,是同一組轉注字。
戴震釋轉注,強調「轉相為注,訓,古今語」,轉注訓。
以上「義轉説」,解釋了「相授」。
音轉即聲音相近(韻部、雙聲、陰陽轉、旁轉之類)同義字,是同一組轉注字。
轉注流通定義出自章太炎《國故論衡·轉注假借説》:「蓋字者孳乳而寖多。
字未造,語言先之矣。
文字代語言,各循其聲。
方語,名義一。
其音或雙聲相轉,疊韻迆,此為制一字。
此所謂轉注。
何謂建類一首,首者,今謂語基。
考老同在幽部,其義,其音小變,形體成枝,審語言同本株,雖制殊文,其實公族。
」[20]
因此,轉注字形體(但有些部件),讀音(但聲、韻、調有點關係),而字義相通。
事實上,自明趙宦光曹仁虎、王鳴盛、葉德輝、饒炯、劉大白等著「聲」轉注之一大特徵。
轉注形聲字,梁東漢《漢字結構及其流變》提出轉注字有兩類,一類是象形符號加註音符號而成,另一類是形聲字改換音符而成。
轉注字和形聲字有一個點:它們採用是標音一形一聲結構方式。
梁東漢大膽地指出所有轉注字是形聲字,而形聲字是轉注字。
李孝定亦云:「轉注字是表音文字,它本身原形聲字,不過是目的,所造一小撮形聲字而已。
」而文中所謂「目的」,即「古今音殊、和方言音殊,而形聲造字法造出來區別字」[21]。
夏梁東漢《漢字結構及其流變》提出兩類轉注字加以舉例。
象形字加註音符號而構成轉注字如「𤈦」「火」二字-説文解字十篇上火部:「火𤈦。
南方行,炎而上。
象形。
」火部:「𤈦火。
火,尾聲。
《詩》曰:王室如𤈦」。
火𤈦二字曉紐雙聲,微部。
形聲字改換音符而成轉注字如「空」「竅」二字-説文解字七篇上穴部:「空竅。
穴,工聲。
」穴部:「竅空。
穴,敫聲。
空竅二字溪紐雙聲。
以上「音轉説」能地解釋「建類一首,相授」。
戴震有「四體二用」説,六書造字本,説法牽,六書整理文字所定名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