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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靖宇觀點:4成選票綁架6成民意,最終是要一起合葬? 「跟幫派搶人」有多難?他們8年拉回無數觸法少年,直指台灣教育困境:資源在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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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論是小林或是一樓住户,其實都不應該在騎樓停車。騎樓除非經過特別約定由一樓住户專屬使用,且不是對外通行時不可或缺之通道,否則應屬於共用部分。除非該騎樓並非對外通行時所必需使用或不可或缺之通道,且已經約定為約定專用部分之外,應屬於公寓大廈的共用部分。因此小林縱然不是所有權人,但既然租約通常是與房東即所有權人成立,則房東與承租人即小林之間,應該具有將與房東相同範圍的共用部分使用權移轉給小林之合意。故小林就房屋包含共用部分之使用權,應與其他為區分所有權人之住户無異,故一樓住户不得以小林非區分所有權人為由,而不許其使用騎樓。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説,如果今天並不是停車的問題,涉及的事項也不會影響到公眾通行,例如同棟公寓二樓住户要在騎樓設置水錶及相關設施,是否必須經過一樓同意?
騎樓安全議題與法律責任探討政府角色與騎樓整平專案在2015年,一起老翁在騎樓與人行道間的落差處跌倒致死案件中,法院判定騎樓所有權人無需負責,因為該老翁跌倒的地方並非騎樓所有權人的責任範圍。然而,在2016年,台北市另一名老翁在騎樓與巷口交界處的斜坡上摔傷,這起案件中,老翁獲得了國家賠償,原因在於台北市政府的「騎樓整平專案」施工後,化妝蓋板突出於地面,形成了使人絆倒的缺陷。因此,高等法院認定此案適用國家賠償法的規定。 騎樓之間的路面不平問題騎樓雖然是私人財產,但由於其具有道路和人行道的性質,因此必須留出交通空間。在同一個建號建築物的騎樓內,如果因為堆放物品或路面不平導致意外發生,受害者可以對危險製造者或騎樓的所有權人提起刑事訴訟或民事求償。然而,真正困擾民眾的是「騎樓之間」的路面不平問題,這部分既非騎樓所有權人的責任,也不屬於公有土地,因此意外發生時,受害者可能找不到明確的求償對象。 騎樓整平專案的挑戰與騎樓安全的未來騎樓整平工程需要政府出面籌劃,因為它涉及許多不動產所有權人的權益。然而,地方政府可能擔心施工不慎會導致類似適用國賠案件的出現。如果政府不願意承擔相關工程的籌劃,騎樓的安全問題可能仍難以找到解決之道。 |
【大樓騎樓】行人跌倒傷亡就是一樓屋主的責任嗎 |從被忽略的風景 |律師一篇文詳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