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許多非裔美國人的姓氏是由奴隸制度遺留下來的,奴隸們隨主人姓。一些具有奴隸背景的人,如穆罕默德·阿里和Malcolm X,選擇了更改自己的姓氏。
19世紀的流行名
19世紀最流行的名字是瑪麗(Mary)、約翰(John)和威廉(William)。從歷史上看,名字變化不大。例如,1510年倫敦出生的男孩中,24.4%名字是John,13.3%名字是託馬斯(Thomas),11.7%叫William。19世紀中期,英格蘭人的名字開始多樣化,在1900年之前,英國22.9%的新生男孩和16.2%的新生女孩使用了最流行的三個名字。1994年,這個數字已經下降到11%和8.6%。這是因為個人主義的
改寫後的文章
在當代英語中,許多英語姓氏的原始含義已經不再鮮明。例如,姓氏Cooper原本指的是製桶匠。在另一個姓氏分類中,這些姓氏可能與宗教有關,這可以被視為六種分類之一,儘管這些姓氏在總體中佔比較少。這些姓氏可能與神職有關,例如Bishop(主教)、Priest(牧師或神父等)或Abbot(男修道院院長),表明姓氏擁有者的祖先是這些職業的從業者。

在美國,許多非裔美國人的姓氏是由奴隸制度遺留下來的,奴隸們隨主人姓。一些具有奴隸背景的人,如穆罕默德·阿里和Malcolm X,選擇了更改自己的姓氏。
根據英國國家統計署的統計[3],20世紀90年代英格蘭使用最頻繁的姓氏包括
| Smith | Johnson | Williams | Jones | Brown | Taylor | Anderson | Clarke | Robinson | Lewis |
| Davis | Wright | Allen | Evans | Richards | Thomas | King | Harris | Morgan | Nichols |
在英語中,由於各種原因,可能會出現複姓,比如在婚姻中結合夫婦雙方的姓氏。在過去,較為常見的是結合自己家族的姓氏。[4] 複姓通常包含兩個單詞,中間用連字符號隔開,例如Henry Hepburne-Scott。有些家庭可能擁有三至四個姓氏,例如Charles Hepburn-Stuart-Forbes-Trefusis、Alexander Charles Robert Vane-Tempest-Stewart。然而,不使用連字符號的複姓也很常見,例如前英國保守黨領導人George Ian Duncan Smith,他的姓是Duncan Smith。

英語詞源的名字
有少數名字有英語的詞源,例如阿爾弗雷德(Alfred)、埃德加(Edgar)、埃德蒙(Edmund)、埃德温(Edwin)、哈羅德(Harold)、奧斯瓦爾德(Oswald)等。盎格魯世界有時會將政治人物的姓作為名,以此表達對其政治觀點的支持。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名字逐漸成為常見名,其政治含義逐漸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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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人名-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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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的來源
英格蘭使用的大多數名並非源自英語本身。這些名大多源自古羅馬人、聖經人物、基督教聖人、聖徒,例如丹尼爾(Daniel)、戴維(David)、約翰(John)、邁克爾(Michael)。此外,還有希臘人的名字,如尼古拉斯(Nicholas)、彼得(Peter)、保羅(Paul),以及日耳曼人的名字,如羅伯特(Robert)、理查德(Richard)、亨利(Henry)、威廉(William)等。

英語詞源的名字
有少數名字有英語的詞源,例如阿爾弗雷德(Alfred)、埃德加(Edgar)、埃德蒙(Edmund)、埃德温(Edwin)、哈羅德(Harold)、奧斯瓦爾德(Oswald)等。盎格魯世界有時會將政治人物的姓作為名,以此表達對其政治觀點的支持。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名字逐漸成為常見名,其政治含義逐漸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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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最流行英文名TOP100 – 吉祥起名網
英國人的名字
流行的名稱
19世紀最受歡迎的名稱是瑪麗(Mary)、約翰(John)和威廉(William)。從古至今,名字的變化相對較小。例如,在1510年倫敦出生的男孩中,約翰(John)佔24.4%,託馬斯(Thomas)佔13.3%,威廉(William)佔11.7%。然而,到了1900年之前,英國22.9%的新生男孩和16.2%的新生女孩使用了上述最流行的三個名。到了1994年,這些數字已經分別下降到11%和8.6
- 1538年,教區登記系統對姓氏體系的穩定有重要貢獻,但固定姓氏到17世紀晚期才傳播到英格蘭以外。
- 不少英格蘭姓氏源自父名,加上後綴“son”,意指某人之子,如約翰遜、羅伯遜、莫里遜等。
- 現代英語中,許多姓氏的原意已不明,如Cooper意為桶匠。
- 美國非裔人的姓氏多來自奴隸制度,一些人後來改姓,如穆罕默德·阿里和Malcolm X。
- 90年代英格蘭使用頻率最高的姓氏包括:
- 英語中可能出現複姓,如亨利·赫伯恩-斯科特(Henry Hepburne-Scott)。
- 女子出嫁後從夫姓是傳統,但自1960年代後期至1990年代早期,女性主義興起,一些西方女士婚後選擇保留孃家姓氏。
| 1 | Smith |
| 2 | Taylor |
| 3 | Anderson |
| 4 | London |
| 5 | Thomas |
| 6 | Brown |
| 7 | Thompson |
| 8 | Price |
| 9 | Jackson |
| 10 | Nichols |
如希拉里·克林頓的全名:Hilary Rodham Clinton。
希拉里與比爾·克林頓的婚姻
在1975年,希拉里與比爾·克林頓結婚,但她並未在當時冠上夫姓。直到1983年,為了幫助丈夫再次當選阿肯色州州長,她才開始使用克林頓這個姓氏。5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那些妻子保留孃家的姓氏的家庭中,孩子通常也會隨父親的姓。在英語世界中,已婚婦女傳統上被稱為”Mrs. [丈夫的全名]”,但最近的做法更傾向於”Mrs. [妻子的名字] [丈夫的姓氏]”。總的來説,女性結婚後是否更改姓氏是一個可以自主決定的問題。
| 妻子保留孃家的姓氏 | 孩子隨父親的姓 |
| “Mrs. [丈夫的全名]” | “Mrs. [妻子的名字] [丈夫的姓氏]” |
希拉里在與比爾·克林頓結婚後,曾堅持使用自己的姓氏。然而,為了政治策略,她最終還是選擇了冠上夫姓。這反映了在西方社會中,婚姻與姓氏選擇的複雜性和多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