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牌位書寫禮儀
自古以來,在中國的禮制下,父母離世後,不得以「父母」稱之,應尊稱為考(父)妣(母)。父親過世,既不可稱「亡父」,也不可稱「家父」,而應敬稱「先考」或「顯考」。
牌位最前方的用字,決定了後人的家庭輩分與長幼順序。若父輩尚存,當稱「先考」,表示所繫者尚有一輩在世。倘若長輩凋零殆盡,且其後有孫輩相承,則可稱「顯考」,凸顯其在家中地位尊崇。


母親牌位的書寫法則
母親的牌位書寫稍顯繁複。若其夫家姓「程」,其孃家姓「韓」,則應先書「顯妣」二字,再書「程母」,表示其嫁入程家後所生的子嗣。孃家姓置於後,用以證明其血緣傳承。
女性牌位並非直書其名,而是將出嫁前的閨名加上「孺人」二字。若其夫早逝,而其後又無長輩存世,則稱「太孺人」,表明其既無夫又無長輩。
陽上人與主喪之別
牌位中的「陽上人」,指的是已故者的子女。若子女亦已逝世,則孫輩可主喪。但須留意,若父輩或叔姑輩仍健在,則孫輩無權主事。
碑銘與墓誌銘
碑銘是指刻在豎石上的文字,體裁多樣。墓誌銘則專為墓碑所撰寫,主要追憶亡者生平。其內容涵蓋了簡歷、功績、哀悼之情等。
碑文書寫注意事項
碑文應力求文雅,杜絕虛假誇飾。事實公正、情理並重方為上乘之作。碑文格式雖無定規,但在撰寫時仍需考慮時代需求,避免拘於陳舊。
歷代碑文種類繁多
自漢朝以來,碑刻之風蔚然成風。碑文種類琳瑯滿目,應運而生。常見的類別包括墓碑、紀念碑、功德碑、託物碑等,其體裁亦各有千秋。
祭文範例
謹以薄文,聊表綿薄之意:
已故慈父於民國16年誕生於武功,不幸仙逝於2004年。幼年喪父,與祖母相依,十三歲時孤身北上謀生,經商供養祖母。後成家立業,養育兩兒兩女,勤勉持家,樂觀豁達。晚年慈祥和藹,一生勞碌圓滿,子孫懷念無已。
先妣路孺人,亦出身武功。生於民國年月,歿於2002年。一生克勤克儉,悉心育兒,無疾而終,令人感懷。
父親牌位寫法
前置作業
在製作父親牌位前,需備好以下物品:
- 木頭或紙片(新料,不可用舊料或廢料)
- 毛筆或鋼筆(新筆,不可用舊筆或壞筆)
- 墨汁(黑、紅兩色)
- 硃砂(用以點睛)
寫法
正面
字數 | 寫法 | 説明 |
---|---|---|
2 | 神主 | 字體以楷書寫,寫在欄位中央。 |
1 | 子 | 寫在神主下方,字體比神主要小。 |
1 | 孫 | 寫在子字下方,字體比子字還要小。 |
1 | 妣 | 寫在孫字下方,字體與孫字相同。 |
2 | 考 | 寫在妣字下方,字體與妣字相同。 |
1 | 名諱 | 寫在考字下方,字體大小可比考字大些。 |
1 | 諡號 | 寫在名諱後方,可寫可不寫。 |
左右側
- 字體須端正工整,不可潦草。
- 用毛筆寫時,墨色須濃淡適中,不可過淡或過濃。
- 硃砂點睛時,不可過大或過小,須點在眼珠中央。
- 牌位置於陰涼乾燥處,不可曝曬或受潮。
範例
正面 | 左右側 |
---|---|
神 | |
子 | |
孫 | |
妣 | |
考 | |
張三芳 | |
簡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