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聞報導多起國人到東南亞國家打工遭囚禁虐待事件,外交部柬埔寨、泰國、緬甸和寮國列為「紅色」警示,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則是「橙色」警示,警方提醒民眾,看到徵廣告出現「6關鍵字」應提高警覺。
海外徵告只要出現「高薪工作」、「海外代購」、「親友團」、「包吃」、「包住」、「包機票」6關鍵字,民眾應該提高警覺。
外交部提醒,於「免經驗、高薪、工作鬆、」不合常理條件徵告,應該評估,否則落入詐騙集團陷阱。
隨著科技日新月異地發展,求職詐騙方式推陳出新,防不勝防,新鮮人求職過程中,許多不肖人士利用求職者謀職或職場鮮人經驗弱點,刊登徵告,製造求職陷阱,求職者只要疏忽,會蒙受損失。
求職陷阱包含實際工作與面試洽談不符、簽訂不合理合約、騙取證件成為人頭帳户;另外就業隱私方面,有些面試官會假藉面試名窺探新鮮人個人隱私,使個人領域受到侵害。
父母去,其逆德;無子,其絕世;淫,其亂族;妒,其亂家;疾,其不可粢盛;口多言,其離親;盜竊,其反義。


(二)「要存疑」:檢視要應徵公司徵廣告內容是否有下列情形,若有,請提高警覺,小心受騙。
七出三去是中國及東亞部份地區古代法律、禮制和習俗中,規定夫妻離婚時所要具備條件和限制,當妻子符合七出(稱七去、七棄)中一種條件時,丈夫及其家族可以要求休妻(即離婚),若符合三去(稱三不出)中一個條件,則不得休妻。
出妻或休妻是逼迫妻子離婚意思,《孟子·離婁下》:“出妻屏子,不養焉。
”。
孟子本人即出妻,《荀子·解蔽》:“孟子惡敗而出妻,可謂能彊矣。
”楊倞注:“孟子惡其敗德而出其妻。
”
從其內容,七出主要是站丈夫及其家族角度並考量其利益,因此可説是於妻子一種壓迫,但另一方面男性處於優勢地位古代社會中,使女性限度地免於任意夫家拋棄命運。
一般而言,妻子若合乎於七出條件時,禮制及法律,丈夫可以要求休妻,但七出所包涵範圍甚,可資夫家利用為藉口可能甚,因此訂立了三去,用以保障妻子任意休掉。
七出一詞要到唐代後正式出現,但其內容完全源自於漢代記載於《戴禮記》“七去”。
七去內容如下:
“婦有七去: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疾去、多言去、竊盜去。
父母去,其逆德;無子,其絕世;淫,其亂族;妒,其亂家;疾,其不可粢盛;口多言,其離親;盜竊,其反義。
婦有三去:有所取無所歸去;三年喪不去;前後去。
”
第一、“父母”:即妻子順丈夫父母。
戴禮中説理由是“逆德”,傳統中國,女性出嫁後,丈夫父母重要性勝過自身父母,因此違背孝順道德認為是事。
第二、“無子”:即妻子生不出兒子來,理由是“絕世”,傳統中國,家族延續認為是婚姻目的,因此妻子無法生出兒子來使得這段婚姻失去意義。
《唐律》例:妻年五十以上無子,聽立庶以。
疏議認為四十九以下無子,合出。
隨傳統中國“一夫一妻多妾制”,是無子原因而休妻情形減少。
第三、“淫”:即妻子與丈夫之外男性發生性關係。
理由是“亂族”,因為淫會造成妻所生之子女來路或輩分不明,造成家族血緣。
第四、“妒”:指妻子忌妒。
理由是“亂家”,即認為妻子忌妒會造成家庭不和,以及“夫妻綱”這樣理想夫妻關係混,而許多看法中,認為妻子對丈夫納妾忌嫉於家族延續。
漢代,雖然禮制中有了“七去”説法,成為人休妻準則,文獻中記載離婚例子,大多七去休妻理由,但成為具有制性規定,因此七出原則而離婚例子出現,例如外交軍事家班超,因為同僚説他沈溺於家室之樂,“擁愛妻,抱愛子,安樂外國,無內顧心”,憤而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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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是“不可粢盛”,是指不能一起參與祭祀,傳統中國,參與祖先祭祀是每個家族成員職責,因此妻有惡疾所造成夫家不便雖然不只是祭祀,但以此為主要理由。
第六、“口多言”:指妻子太多話或説人閒話。
理由是“離親”,傳統中國家庭中,女性是輩分低女性,認為不應多表示意見,而妻子作為一個原本家族外進來成員,多話認為有離間家族和睦可能。
第七、“竊盜”:即偷東西。
理由是“反義”,即合乎應守規矩。
七出內容之類,包括:無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盜竊、妒忌、疾。
整體,七出和七去內容大多是夫家整體家庭家族利益為考量,因為妻子行為或身體狀況,不能符合於這個考量,夫家或丈夫可以提出離婚。
而言,妻子要主動提出離婚義絕,條件得多了。
三去包括:一、“有所娶無所歸”:指妻子無孃家可歸;二、“三年喪”:指妻子家翁姑服喪三年;三、“糟糠之妻不可棄”:指丈夫娶妻時,但後來。
“七出”和“三去”見於漢代成書《戴禮記·本命》中,可能部分反映周朝婚姻制度以及當時儒者心目中理想狀態。
漢代,雖然禮制中有了“七去”説法,成為人休妻準則,文獻中記載離婚例子,大多七去休妻理由,但成為具有制性規定,因此七出原則而離婚例子出現,例如外交軍事家班超,因為同僚説他沈溺於家室之樂,“擁愛妻,抱愛子,安樂外國,無內顧心”,憤而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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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唐代《唐律》,七出列入法律規定之中,規定不符合七出或其他離婚理由包括義絕、和離、違律成婚而離婚者違律受罰,而其中有七出屬於是丈夫或夫家單方面要求離婚。
但唐代時,離婚法律規定執行嚴格,私下有不甚合律理由離婚干涉,法律主要是離婚其中一方不服而興訴訟時,地方官員來作審判。
2、徵人廣告內容記載合乎常情待遇,公司業務、工作內容確定。
標榜工作 鬆、免經驗、 可貸款。
(三)「要陪同」:面試前告知親友面試時間、地點,或請親友陪同。
4、「證件離身」證件及信用卡攜帶,交由求職公司保管。
2F., No. 299, Sec. 2, Yahuan Rd., Daya Dist., Taichung City 428011, Taiwan (R.O.C.) 外交部統計,今年超過50名國人遭誘騙東南亞國家,事不符期待或非法工作,為遏阻及防範國人誤入求職陷阱,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求職者,求職前應提高警覺,記「7不3要」,維護自身權益,及避免觸法。
北市勞動局表示,「7不3要」中7不,是「繳錢」意味著,繳交任何不知用途,或不合理費用,如宣傳照、訓練費、保證金。
「辦卡」應求職公司要求,而當場辦理信用卡。
「不購買」公司任何名目要求購買有形、無形產品。
「簽約」,避免簽署文件。
「證件離身」,讓求職公司保管證件及信用卡。
「飲用」酒精類,及陌生人提供不明飲料、食物,和「非法工作」。
至於「7不3要」3要,北市勞動局解釋,面試前,記得「要告知親友面試地點」、「要檢視應徵行業職務」、「要判斷徵廣告內容是否合理」,透過7不3要步驟,預防被拐騙事車手、陪侍、詐騙非法工作,避免自己淪為詐騙集團一份子。
北市勞動局強調,就業服務機構應審視職缺,並載有不合理高薪、工作條件,或需考察旅遊、外派出工作需求求職廣告,加註有關打工詐騙警語,建議民眾國外徵告有疑慮,可撥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台灣業通客服中心」0800-777-888,或改撥內政部警察署「反詐騙諮詢專線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