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治地位近年來是一個具有爭議性話題。
旅遊角度來説,台灣有自己海關和出入境手續,前往台灣辦理「中華民國簽證」,除非持有中華民國免簽外國護照(48國);此外,中國大陸地區遊客前往台灣,中國大陸地區出境者需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並獲得簽注,辦理「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才能入境台灣,中國大陸地區遊客持其他國家居留證件者自其他國家前往台灣,可持護照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國民黨軍隊敗退到台灣,目前僅控制枱灣島、金門羣島、馬祖列島、烏坵列島、東沙羣島和南沙羣島太平島中洲礁。
台灣實際上擁有一個獨立但僅少數國家承認政府,並且擁有中國大陸簽證政策、貨幣。
香港和澳門作為行政區,擁有自己簽證政策、貨幣。
從旅行者觀點,它們是區域。
省和自治區分為地市和地級市。
少數民族或少數民族佔主導地位情況下,縣可以是各民族自治州。
地市和自治州或其他地方,有自治縣,這取決於他們民族構成。
現行體系主要包括4級結構:省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


這裡有經濟特區透過優惠税收和其他政府鼓勵外國前來發展投資。
這些特區始於1980年,鄧小平推動發展。
經濟特區往往經濟且擁有大量外國人士羣體,並且擁有許多西式餐廳和設施。
以下為知名經濟特區:
這些區域發展是。
1978年,深圳(於香港旁)與珠海(於澳門旁)是一座有人口數十萬漁村;幾年後,兩座是現代城市。
到了2010年,深圳人口超過1000萬、珠海超過150萬。
其他經濟特區經歷了變化;浦東1990年是大片農田,如今成為了紐約擁有多摩天大樓行政區。
有許多鼓勵投資區域。
中國國家政府於1984年啟動了一項計劃,開放了14個沿海城市,以及內陸省份或自治區所有首府,於開放外商投資。
有許多省、市、縣和鄉鎮級經濟發展計劃。
然而,經濟特區是發達區域,擁有進投資管理系統與刺激經濟發展。
歐洲人海上來到中國時,16世紀末開始,皇帝嚴格控制他們貿易和活動。
長達幾個世紀時間裡,西方國家中國基地有葡萄牙殖民地澳門,中外貿易只能在廣州開展,並且受到諸多限制。
中國1842第一次鴉片戰爭中失敗後,這種局面改變了。
許多限制取消,五個沿海城市西方開放貿易——是廣州、廈門、福州、寧波和上海。
這些城市稱為「通商口岸」,因為這是一個通商條約。
通過此條約,英國清政府得到了香港島。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49年成立後建立行政區劃體系,多次調整。
現行體系主要包括4級結構:省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
作為一級行政區省級行政區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4類,自1999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起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即23省(其中台灣省管治)、4直轄市、5自治區、2行政區。
省和自治區之下被劃分為地級市(包括副省級城市)、地區、自治州、盟地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之下劃分縣、自治縣、縣級市、旗、自治旗、市轄區縣級行政區(另有林區、特區各1個特例),縣級行政區之下劃分鎮、鄉、民族鄉、蘇木、民族蘇木、街道辦事處鄉級行政區,形成4級行政區劃體系。
但部分省級行政區存在省略地級行政區轄縣級行政區3級體系情況。
另有省略縣級行政區3級體系或額外增加某一級別5級體系特例。
直轄市之下不設地級行政區,直接劃分縣級行政區(包括副省級市轄區),形成3級行政區劃體系。
行政區轄域範圍小,《基本法》不設政權性區域組織,一國兩制沿用故有區域劃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國行政區劃包含省、縣、鄉三級,包括地級。
但實際情況中,中國大陸現行行政區劃體系事實上承襲自民國時期,地行政區劃大量保留存在,並實體化地級行政區。
此外,部分地方管理區、開發區、新區形式設置各種非標準行政區,其級負責設置上級行政區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源於中國共產黨革命地時代建立行政區劃體系。
國民政府設置行政區劃體系類似,但有所區別。
中國共產黨取得第二次國共內戰軍事勝利擴大中國大陸全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成立時,全國分為30省、1自治區、12直轄市、5行署區、1地方、1地區。
直至1967年區劃多次調整,到1967年調整22省、5自治區、3直轄市共計30省級行政區,直至1988年新增海南省,1997年新增重慶直轄市,1997年和1999年香港和澳門回歸中國,設2個行政區,共計23省、5自治區、4直轄市和2行政區共計34省級行政區。
截至2023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行政區劃統計數量如下。
[5][6]
其中省級以下區劃統計包括香港、澳門、台灣資料。
副省級城市計入地級市,副省級自治州計入自治州,副省級市轄區計入縣級市轄區,區公所列於鄉級行政區之後並計入鄉級行政區。
注2:海南省部分區域現中華民國、越南、菲律賓和馬來西亞實際控制,參閲南海諸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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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治地位近年來是一個具有爭議性話題。


延伸閱讀…
地級行政區主要包括地級市和地區兩類。
自治州類似於地區地級民族自治地方。
此外內蒙古自治區設置有盟,基本和地區相似。
地級市是原本地區通過撤地設市或地市合併而得。
十五個城市設置副省級城市,但上下級管轄關係來看,副省級城市所處地位和地級行政區。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作為副省級自治州地位,不僅轄有11個縣級行政區,還管轄塔城地區、阿勒泰地區兩個地級行政區。
縣級行政區主要包括縣、縣級市和市轄區三類。
自治縣是縣級民族自治地方,內蒙古自治區設置有和縣/自治縣相似旗/自治旗。
另有貴州省六盤水市六枝特區、湖北省直轄神農架林區。
地級行政區中地級市可以管轄市轄區和縣(自治縣、旗、自治旗),還可能代管一些縣級市;而地區(自治州、盟)下設區,只管轄縣(自治縣、旗)和縣級市(但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例外,管轄新林區、呼中區,以及位於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鄂倫春自治旗加格達奇區和松嶺區)。
省級行政區中直轄市直接管轄縣或市轄區。
上海浦東新區和天津濱海新區副省級區,但上下級管轄關係來看,這兩個副省級區處地位和其它直轄市市轄區基本相似。
鄉級行政區主要包括鄉、鎮和街道辦事處三類。
民族鄉是鄉級民族自治地方。
此外內蒙古自治區設置有和鄉/民族鄉相似蘇木/民族蘇木,北京市設置鄉、鎮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地區辦事處。
鄉級以下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包括村、社區形式。
這些基層羣眾自治組織村民或居民直選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管理,理論上並屬於行政區劃層級之一。
近年來,一些縣級城市或市轄區開始嘗試進行撤銷街道、擴權社區減少基層層級區劃改革,這種情況下,組建大社區具有部分基層行政區劃組織職權。
[7][8]
台灣政治地位近年來是一個具有爭議性話題。
延伸閱讀…
旅遊角度來説,台灣有自己海關和出入境手續,前往台灣辦理「中華民國簽證」,除非持有中華民國免簽外國護照(48國);此外,中國大陸地區遊客前往台灣,中國大陸地區出境者需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並獲得簽注,辦理「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才能入境台灣,中國大陸地區遊客持其他國家居留證件者自其他國家前往台灣,可持護照當地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國民黨軍隊敗退到台灣,目前僅控制枱灣島、金門羣島、馬祖列島、烏坵列島、東沙羣島和南沙羣島太平島中洲礁。
台灣實際上擁有一個獨立但僅少數國家承認政府,並且擁有中國大陸簽證政策、貨幣。
香港和澳門作為行政區,擁有自己簽證政策、貨幣。
從旅行者觀點,它們是區域。
省和自治區分為地市和地級市。
少數民族或少數民族佔主導地位情況下,縣可以是各民族自治州。
地市和自治州或其他地方,有自治縣,這取決於他們民族構成。
省或自治區內,政治地理可以分解為:
例如,中國使用到表達方法:廣東省東莞市清溪鎮謝康村、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鳳凰街道。
這裡有經濟特區透過優惠税收和其他政府鼓勵外國前來發展投資。
這些特區始於1980年,鄧小平推動發展。
經濟特區往往經濟且擁有大量外國人士羣體,並且擁有許多西式餐廳和設施。
以下為知名經濟特區:
這些區域發展是。
1978年,深圳(於香港旁)與珠海(於澳門旁)是一座有人口數十萬漁村;幾年後,兩座是現代城市。
到了2010年,深圳人口超過1000萬、珠海超過150萬。
其他經濟特區經歷了變化;浦東1990年是大片農田,如今成為了紐約擁有多摩天大樓行政區。
有許多鼓勵投資區域。
中國國家政府於1984年啟動了一項計劃,開放了14個沿海城市,以及內陸省份或自治區所有首府,於開放外商投資。
有許多省、市、縣和鄉鎮級經濟發展計劃。
然而,經濟特區是發達區域,擁有進投資管理系統與刺激經濟發展。
歐洲人海上來到中國時,16世紀末開始,皇帝嚴格控制他們貿易和活動。
長達幾個世紀時間裏,西方國家中國基地有葡萄牙殖民地澳門,中外貿易只能在廣州開展,並且受到諸多限制。
中國1842第一次鴉片戰爭中失敗後,這種局面改變了。
許多限制取消,五個沿海城市西方開放貿易——是廣州、廈門、福州、寧波和上海。
這些城市稱為“通商口岸”,因為這是一個通商條約。
通過此條約,英國清政府得到了香港島。
省份是指中國省級行政區,[1]是行政地位省行政區總稱,一級行政區,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