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將人死亡後屍體變化分為九個階段,是九相,是禪觀內容之一。
九見於(西晉)無羅叉譯《放光般若經》卷1、鳩摩羅什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但僅提及相名,如《放光般若經》卷1記載:“復知九:死相、筋纏束薪相、青瘀相、膿相、血相、食不消相、骨節分離相、骨相、燒焦可惡相。
一切有身歸;我如是。


論:……行者到屍林中,或見積多草木,焚燒死屍,腹破眼出,皮色燋,惡畏。
須臾之間,變為灰燼。
行者取是燒相,思惟:此身死之前,沐浴香花,五欲自恣;今火燒,甚於兵刃!此屍初死,形人,火燒須臾,失。
一切有身歸;我如是。
是九相,斷諸,於滅淫慾勝;滅淫慾故,説是九。
”《觀佛三昧海經》卷2記載:“九相觀者,一者死相,或見死人身體無復知,想我此身復爾,與此無異,故曰死相。
二者青淤相,或見死人一日至於七日,身體膖淤,我愛身復爾,與此無異,故曰青淤相。
三者膿血相,或見死人身爛血流塗漫,可惡,不可瞻視,我愛身復爾,故曰膿血相。
八者燒燋可,或見死人為家火所燒,野火焚,燋縮地,可惡,不可瞻視,我愛身復爾,故曰燒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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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者食不消相,或見死人烏鳥食,蟲狼噉,蠅蛆,其肉慾盡或半身,我愛身復爾,故曰食不消相。
六者筋纏束薪相,或見死人皮肉止有筋骨,譬似束薪,由是得成而解散,我愛身復爾,故曰筋纏束薪相。
七者骨節分離相,或見死人筋爛,骨節縱橫,一處,我愛身復爾,故曰骨節分離相。
八者燒燋可,或見死人為家火所燒,野火焚,燋縮地,可惡,不可瞻視,我愛身復爾,故曰燒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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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者枯骨相,或見久昔幹骨,若五十歲百歲二百歲三百歲時,骨變白,日曝徹中,火骨上,焰焰而起。
火燒後,風吹入地,歸於土。
是名説九。
”九敦煌佛教造像中可以見到,莫高窟第254窟南壁降魔變右下方有一白骨人物,口出火焰,頸脖後面、左腳周圍是火焰。
這是表示後“枯骨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