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慣用語,指約定俗成,流行於某時某地口語。
廣義,俗語包括諺語、歇後語(引注語)、常用成語,但包括並通俗和古雅書面語中成語,或名著中名言警句[1];狹義,俗語是具有地區特點語言。
後來,劉向《説苑·貴德》和班固《漢書·路温舒傳》引述路温舒寫漢宣帝信中話語,正式“俗語”來指通俗、形象、流行人羣眾中定型語句:“故俗語雲:‘畫地作獄,議不可入;刻木為吏,期不可對。


[2]
俗語歷史,使用廣,名目繁多,説法一,有:“裏言”、“俚言”、“鄉言”、“俗言”、“傳言”、“常言”、“邇言”、“恆言”;“裏諺”、“野諺”、“古諺”、“鄉諺”、“俗諺”;“裏語”、“俚語”、“民語”、“常語”、“古語”、“直語”、“鄙語”、“諺語”;“俗話”、“古話”、“煉話”、“談”、“俗談”、“方言土語”、“街談巷語”。
可見,歷來人們於俗語理解並不一致。
“俗語”一詞,始見於中國西漢司馬遷《史記·列傳》附褚少孫補寫《西門豹治鄴》一文:“民人語曰:‘即不為河伯娶婦,水來漂沒,溺其人民’雲。
”這裏“俗語”一詞,是指民間流傳的説法。
後來,劉向《説苑·貴德》和班固《漢書·路温舒傳》引述路温舒寫漢宣帝信中話語,正式“俗語”來指通俗、形象、流行人羣眾中定型語句:“故俗語雲:‘畫地作獄,議不可入;刻木為吏,期不可對。
’此疾吏風,辭。
”(《説苑·貴德》)“故俗語雲:‘畫地作獄,議不入;刻木為吏,期。
’此疾吏風,辭。
”(《漢書·路温舒傳》)
《五代史·卷三十二·死節傳·王彥章傳》中記載,“彥章武人不知書,俚語謂人曰:豹死留皮,人死留名!”。
比喻是俗語常用修辭手法,這類俗語往往用人們熟悉事物,如飛禽走獸、花草樹木、農田作物、生活用品,來説抽象、陌生事物,使道理變得易懂。
借代可以是:借本體事物突出特徵代替本體事物;借本體事物有密切關係其他事物代替本體事物;借本體事物一部分代替本體事物;借本體事物產生結果代替本體事物。


延伸閱讀…
比擬分為擬人和擬物,前者物擬作人,後者人擬作物。
這種修辭手法往往帶有諷刺、憎惡意味,用來突出人物待徵,是思想品德、精神面貌、言行舉止,使形象、更生動。
例如,“黃鼠狼雞拜年”是擬人,黃鼠狼人格化了,賦予人活動,黃鼠狼本來是吃雞,去雞拜年,比喻人裝,有用心;“賴狗扶上牆”[5]是擬物,不成器人比擬成“賴狗”,説人無,扶植起來。
借代是要説人或事物直接説出來,而是借用其有密切關係其他事物或名稱代替。
借代可以是:借本體事物突出特徵代替本體事物;借本體事物有密切關係其他事物代替本體事物;借本體事物一部分代替本體事物;借本體事物產生結果代替本體事物。
延伸閱讀…
俗語簡短,借體形象、性質上有顯著、典型特徵,使人一目瞭然。
例如,“撿了芝麻丟了西瓜”,“芝麻”代替小事,“西瓜”代替大事、事情;“情人眼裏出西施”句中國古代美女“西施”代指美女;“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狀元”代替了人物;至於“家家唸”,“唸”事情了。
誇張,顧名思義是要事實誇大或縮小,達到修辭效果。
誇張分為直接誇張和融合誇張兩種。
前者是直接突出、誇大或縮小事物某種特徵,事物説得際,;後者是運用比喻、擬、借代,誇張相融合表現形式,用來加強誇張意味。
例如,“人骨頭硬,鐵打不動”,“鐵”來誇大體頭,比喻人堅強;“一尺水,百丈波”,“一尺水”説成能抓起“百丈波”,不言而喻,這是誇大事實;“一腳踢倒泰山,一步邁進黃河”比喻人心情,想一下子把事辦,而事實上,泰山是一腳踢不到,黃河是一步邁過去;有,“上浮雲走,後晌曬死狗”,“曬死狗”誇大天氣熱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