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探監權限僅限於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然而,現今全國各地共同做法是,朋友亦可探監,因為探監對監獄也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去監獄看人,不再只限於親屬,朋友或其他人都有這個機會。
監獄探監指南
條件 | 説明 |
主體條件 | 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實際上,朋友和其他人也可以探監。 |
證件條件 | 探監時需出示身份證件和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現在普遍不需要第2種證明。 |
時間條件 | 只有在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實際上,除法定節假日外,其他時間均可探監。 |
- 律師會見在押罪犯的規定:
- 律師在刑事訴訟中擔任辯護人或代理人,或在民事、行政訴訟中擔任代理人,可以會見在押罪犯。
- 律師會見在押罪犯需提交授權委託書或相關證明、律師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信函的複印件。
- 監獄應在收到相關材料後48小時內安排會見。
- 涉及國家秘密或重大、複雜案件的在押罪犯,由監獄決定是否批准會見。
- 律師會見在押罪犯時,不得傳遞違禁品或私自傳遞書信、錢物,不得提供通訊工具,不得錄音、錄像或拍照。
- 監獄警察如發現律師違反規定,應當警告。警告無效的,會見中止,且將向律師事務所主管司法行政機關或律師協會反映。
- 律師如發現監獄警察違反規定,可以向監獄或上級主管機關投訴。
- 其他權利和規定:
- 在押人員除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外,享有選舉權。
- 在押人員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權。
去監獄看人,這是一個非常特殊且有趣的體驗。


「去監獄看人」,這個詞組引人入勝。不知道你有沒有想過,如果有一天你可以有機會走進監獄,近距離觀察和瞭解囚犯的生活和心理狀態,那將是一次怎樣的體驗呢?
現實中,監獄對大多數人來説是一個神聖而遙遠的地方。然而,這並不代表我們不能透過其他方式接觸到囚犯的故事和心聲。
在這個數位化的時代,我們有很多途徑可以瞭解囚犯的生活。例如,你可以閲讀或觀看關於監獄生活的書籍、電影或紀錄片。這樣做不僅可以增長見聞,也可以讓我們更加理解和同情囚犯們所經歷的困境和挑戰。
然而,如果你真的有興趣親身體驗「去監獄看人」,你可以嘗試參加一些監獄參觀計畫。在一些國家,政府或非營利組織提供了這樣的機會,讓人們可以近距離觀察監獄環境,並與囚犯進行交流和對話。
這樣的參觀計畫通常需要一些事先的準備和申請手續。你需要向相關的機構或團體提出申請,並遵守他們所設下的規定和條件。這些規定通常包括參觀者的背景審查、遵從指示和規範的承諾,以及保護監獄安全和囚犯隱私的責任。
與此同時,作為參觀者,你也需要對自己的安全有一定的意識和防範措施。在參觀監獄期間,你可能會接觸到一些危險的情況或人物,因此保持警覺和遵循指示至關重要。
這樣的參觀計畫不僅擴展了我們的視野,也有助於我們對囚犯們的理解和同情。通過親身體驗,我們可以更直觀地感受到囚犯們所處的環境和困境,進而更加關注監獄改革和人權保護的問題。
在「去監獄看人」這個體驗中,我們不僅可以瞭解囚犯們的生活,還有機會從中反思自己的行為和價值觀。這是一個可以讓我們重新思考人性、社會價值觀和法律制度的機會。
總之,「去監獄看人」是一個獨特而有意義的體驗。無論是通過閲讀、觀看還是參觀,我們都可以從中獲得眾多收穫。希望大家能夠對這樣的體驗保持開放的態度,並反思自己對囚犯和監獄議題的認識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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