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事務官:法官的得力助手,提升司法品質
各位有志成為司法界專業人士者,不可錯過司法事務官這項絕佳機會!


近年來,法院案件數量不斷攀升,法官人力卻日漸稀缺。為有效運用司法資源,確保憲法賦予人民的訴訟權利,我國參考德、奧等國設立「司法事務官」,協助法官專注於案件審理核心事項。
司法事務官的職責與權限由法院組織法第十七條之二明文規定,負責處理非審判核心事務,例如返還擔保金、調解程序、強制執行事件、非訟事件等。此外,也可以在法官委託下,彙整起訴及答辯要旨、分析卷證資料,協助製作報告書。
就職司法事務官後,不僅享有與法官相近的薪資待遇,還有機會晉升至主任司法事務官,甚至可再參加司法官考試。值得一提的是,相較於本科系的考生,非法學系畢業的考生考取司法事務官的競爭相對較小,無疑是進入司法界的絕佳途徑。
司法事務官三等考試分為法律事務組和財經事務組。報考資格方面,不限科系,只要年滿 18 歲且符合相關規定即可報名。考試科目包括國文、法學知識、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專業科目(法律事務組:民刑法、破產法、強制執行法與非訟事件法;財經事務組: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銀行實務)等。
錄取後,將接受 6 個月的受訓計畫,包含專業訓練(於法官學院學習)和實務訓練(於各法院實習)。受訓期間提供與委任第五職等公務員同等的俸點及加給,受訓完成後,薪資待遇可達 78,000-80,000 元。
司法事務官是司法界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負責協助法官減輕負擔,提升司法品質。有志於此領域的求職者,歡迎把握機會報名考試,為司法正義做出貢獻。
專業訓練事項
擔任司法事務官後,受訓人員將接受專業知識訓練和實務能力培養,包括:
- 專業知識訓練:針對司法事務官業務職掌,加強相關法學知識及公務人員應具備之核心價值與共通能力。
- 實務能力訓練:加強與業務相關之工作知能,考核受訓人員的品德操守和服務態度,並允許受訓人員閲覽訴訟文件,參與執行業務的現場實習,並按業務需要安排專業研討會。
司法事務官優點
- 薪資優厚,遠高於一般大學畢業生的起薪。
- 工作穩定,享有公務人員福利與保障。
- 工作具挑戰性,能參與關乎司法正義的重大案件。
- 有機會晉升至主任司法事務官,甚至參加司法官考試。
- 能透過實務訓練,快速累積經驗,提升專業能力。
報考資格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以上,55 歲以下。
- 具下列資格之一:
a. 公立或立案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含國外獨立學院)畢業。
b. 經普通考試或與之相當之特種考試及格,且未因違法或不當行為被撤銷資格者。
c.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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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事務官是什麼?
司法事務官是一種專業的法務職務,主要負責協助法官行使職權,執行司法事務。
司法事務官的職責
司法事務官的主要職責包括:
職責 | 説明 |
---|---|
文件處理 | 準備、審查法律文件,包括起訴書、判決書、傳票等 |
法庭事務管理 | 安排開庭,通知當事人,管理法庭記錄 |
案件研究 | 研究法律條文、判例,協助法官準備判決 |
書記官 | 在法庭上負責記錄訴訟程序 |
聲明製作 | 製作法庭聲明、備忘錄等文件 |
文書管理 | 管理法庭文件,確保妥善保存和整理 |
行政支援 | 為法官提供行政支援,例如行程安排、文件處理等 |
司法事務官的資格
要成為司法事務官,通常具備以下資格:
- 大學法學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 通過司法官考試或具有其他相關資格
- 具備良好的法律知識和實務經驗
- 具有基本的電腦應用能力和文書處理技能
司法事務官的晉升制度
司法事務官具有晉升制度,可以通過參與訓練、通過鑑定考試等途徑晉升到更高職位,例如庭長、法官等。
司法事務官的社會地位
司法事務官是司法體系中重要的職位,具有崇高的社會地位。他們協助法官公正審理案件,保障人民的權益,維持法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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