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尺法是一種古老而精準的測量方式,它源於中國傳統的度量衡制度。在古代,人們以寸為單位測量長度,以尺為單位計算面積。寸尺法的應用極為廣泛,從建築工藝到紡織裁剪,無處不在。本文將探討寸尺法如何在現代社會中發揮作用,以及它與其他測量方法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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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貫法,一種源自中國度量衡且影響及於台灣與朝鮮半島的日本傳統度量制度,包含多種源自中國及獨特於日本的度量單位。單位換算關係如下:
1 裏 = 36 丁
1 丁 = 36 丈或 60 間
1 丈 = 10 尺
1 間 = 6 尺
1 尺 = 10 寸
1 寸 = 10 分
1 分 = 10 釐
1 釐 ≒ 1/33 公分
1 町 = 10 反
1 反 = 10 畝
1 畝 = 30 坪
1 坪 = 2 疊 = 1 平方間
1 疊 = 5 合
1 合 = 10 勺
1 勺 ≒ 4/121 平方公尺
坪在台灣民間常為房屋及土地面積的丈量單位,日本則較常使用疊。
尺,作為東亞傳統長度單位,約等於十寸,寸的定義源於成人手指的寸口位置。尺的起源可追溯至中國殷代,歷代制度多有變化,傳至日本、朝鮮半島、越南等地後,各地亦有所變革。
西漢時期出土的實物尺中,有長度為23.1釐米和23.2釐米的銅尺與錯金鐵尺。
咫,約為成年女子手掌的長度,相當於八寸。周尺為周朝的標準尺,亦是後世王朝遵循的尺度,約等於漢尺八寸。尺、寸、尋、丈為基本的度量單位,寸為十分的十分之一,尺為寸的十倍。黃鐘之長被定為九寸,由此推導出黃鐘管的長度為九寸。兩倍黃鐘的長度即為尺八。漢代以後,尺的長度逐漸增加,劉
朝廷定製官服所用的尺度,與禮制密切相關,不輕易更改,因此主要採用小尺。大尺一尺相當於小尺(又稱黍尺)的一尺二寸。明代的尺規格,按營造尺、量地尺和裁衣尺來劃分,其中營造尺約為32釐米,量地尺約為32.6釐米,裁衣尺約為34釐米。


尋 | 雙手張開的長度 |
仞 | 尋的兩倍,即兩臂展開的長度 |
身長八尺 | 中人身高,約八尺 |
六尺之孤 | 身高約六尺的孤兒 |
昂藏七尺 | 高大的身材,約七尺 |
丈夫 | 對成年男子的尊稱,身高約八尺 |
倍尋曰“常” | 尋的兩倍,即“常”,表示尋常的身高 |
尋常 | 倍尋的長度,作為尋常的丈量單位 |
丈量 | 使用小尺(律尺)來測量身高等 |
魯班尺 | 營造用的尺,長度為30公分左右 |
大尺 | 泛指非標準尺,長度可能超過30公分 |
呂布 | 傳説中身高一丈,相當於現代約30公分 |
赤兔馬 | 傳説中的馬,身高一丈,約30公分 |
關羽 | 傳説中身高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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