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事禁忌是一種禁忌,圖騰時代直到現今,這一禁忌存在。
因為它直接關係到人類、族羣繁衍、生息,所以歷來人們重視。
往往會有這樣情形,大家對待事情避忌談論,生怕觸動了什麼而引出結果,損傷了那珍視事物。
房事是中國人視禁區事情,人們習慣各種情況下儘量避開它,而不習慣使這類事情或有關聯事情自己看到或聽到。
中國人性方面諱莫如,因此,這方面禁忌傳播、蒐集。
違犯禁忌者會遭五雷轟頂,劈而死。


房事是指性行為、性生活。
婚姻是性行為、性生活合法化。
房事是人類繁衍方式,但這種行為並不能任意妄為,它存在很多性禁忌,比如親、有血緣關係男女不得性交。
宗祠裏、祖堂上、廟宇內、宮觀中、神龕下、井灶旁、墳墓地、棺柩處位置是嚴禁行房事。
因為天地是天神地祇駐處,所以民間有禁忌露天野合俗信。
以為男女交合避開天地房間裏、牀鋪上。
因而將性交行雅稱“房事”、“牀第”。
房中交合稱“野合”。
野合是犯忌諱。
野合會天地,冒瀆神明。
違犯禁忌者會遭五雷轟頂,劈而死。
其用意當在於以此來恐嚇那些男女間性行為。
中國傳統觀念,男女分歸陽、陰,男歸陽,女歸陰。
男女交合方可繁衍後代,所謂“孤陰不生,孤陽不長”。
然而,男女交合時,才能達到陰陽調和,否則,陰陽不調,不但不能有利於後代繁衍,會生出許多禍患來。
男女行房事要有陰陽時日方面禁忌。
民間一些日子裏禁忌房事,如冬至、夏至前後半月內禁忌房事,信,冬至陽氣,夏至陰氣,如草木萌生,於傷伐,陰陽不能調和,雖説指是自然界裏陽二氣,怕感染了男女體內血氣精神,這時候行房事不能配合節氣而走泄了精血,導致神氣,引來禍災。
每個月初一、十五是月廓虧空時日,月屬陰,此為,民間忌房事,惟恐陰陽不調。
每年五月初五,俗稱“五毒日”;九月九日,俗稱“九毒日”,忌房事。
五月俗稱“月”,説五月初五日這天,陰陽氣爭雄,陰勝陽,鬼魅、、瘟疫、毒氣。
此時行房事危險,或謂會“倒陽”,或謂會“中毒”,所以要禁忌行房;九月九日稱“重陽節”,或者是陽盛陰衰,或者是因“重九”是陽數顛峯,過後一轉而為陰數了,所以禁忌一切冒失行為,小心慎行,包括房事禁忌列了。
每日晨昏,是陰陽轉換交接時刻,此時陰陽不調而禁忌房事。
可見,禁忌事項到了令人無所適從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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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之説只過是此類民間驗一種解釋。
除此之外,本命生辰日衝甲子、庚申晦朔日行房事是忌諱。
有各地盡祭神持齋日忌諱行房事,否則,以為是神明大不敬,會受到神鬼懲罰或譴。
《素女經》中提到“合陰陽”、“避九殃”,是指此類禁事。
其言曰:“人始生,本在於胎合陰陽。
夫合陰陽時,必避九殃。
九殃者,日中子,生則毆逆,一;夜半子,天地閉塞,瘖則聾盲,二;日蝕子,體戚毀傷,三;雷電子,天怒興威,,四;月蝕子,母俱,五;虹蝗子,若作,六;冬夏日子,生害父母,七;弦望子,亂兵風盲,八;醉飽之子,病癲疽痔有瘡,九。
”台灣一九八八年《中國民歷》講:“每月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諸日神明降鑑,察人善惡之期,宜戒齋不可行房,以免冒瀆而受譴。
”《台灣民間禁忌》龔序雲:“忌初一、三、五、七、九、十五日行房”。
如果加上諸如“月經期”、“風雨日”禁忌,那麼可以進行房事時日是沒有幾天了。
可見,禁忌事項到了令人無所適從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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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多,適得其反,顧不過來,不能顧及了。
1、夏至和冬至後,各三十六日保精期,禁止交媾。
2、人天陰陽交會日每月初一、十五日,禁止交媾。
3、每日十二時辰日,元氣體內化合時刻是子(夜裏十一點到凌晨一點)午(中午十一點到下午一點)卯(早晨五點到七點)酉(傍晚五點到七點),禁止交媾。
4、陰雨日禁止交媾,否則育子、惡昏或無智、昏不醒事。
過年是家家户户團聚日子,俗稱「年朝」或「赤狗日」大年初三,可是春節中大凶日,若不慎觸碰禁忌當心窮整年。
因為初三為大凶赤狗日,傳統習俗,與他人發生口角,防招惹是非,因此選擇外出拜年家中祭祀神明,因此年初三有「年朝」稱。
另外赤有赤貧之意,初三若宴客,導致接下來一年脱離不了。
傳説初三晚是老鼠娶親日子,為避免打擾老鼠娶親,因此要早早入睡點燈,可家中廚房放米、鹽巴、年糕,象徵老鼠吃,後接下來整年會加害於人。
人會七夕情人節拜月老求姻緣,這天適合考生拜魁星爺求「高中」,有些家長會拜織女和七娘媽,祈求保佑小孩長大,但民間多認為七夕還是有一些需留心禁忌,觸犯會招來影響。
忌穿破衣、破褲,忌穿紅色衣服相傳織女工作是織布,如在這天穿上破衣、破褲,意味著後感情可能會產生彌補挽回縫隙裂痕。
紅衣代表著吉祥喜氣意思,但七夕落農曆七月內,此時紅色反而是帶有血光災含意,七夕外,整個農曆七月建議身穿紅色服裝。
平時指月亮,七夕指月招致感情生變。
不可不受人幹擾,跑到離墳場地方會,打擾兄弟會引起身體病痛,可能分手。
七夕「諸事」,適合選在這天告白或求婚,談分手,以免受牛郎織女祝福,未來感情路上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