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什麼?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我們往往被各種不同的文化形式所包圍,從流行音樂到傳統藝術,從街頭時尚到高級定制服裝,文化無處不在。然而,要準確地定義文化卻非易事。文化是社會的遺產,是人羣的共同價值觀、信仰、行為準則和生活方式。它不僅僅是高雅藝術或學術思想,更是日常生活的一種具體呈現。從這個意義上來説,文化是人類存在的核心,是我們理解世界和自身的重要窗口。
結語
文化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它無所不在,影響著我們的每個選擇和行為。瞭解和尊重不同的文化,既能開拓我們的視野,也能促進社會的和諧與進步。在當今多元化的世界中,文化對話與交流變得更加重要,它構建了不同族羣之間的橋樑,推動了人類文明的共同發展。
文化的定義與演變
文化的英語“culture”一詞,源自古羅馬哲學家西塞羅的“cultura animi”,最初意指“靈魂的培養”。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詞的含義逐漸擴展,現今已廣泛用於指代文字、語言、建築、飲食、工具、技能、技術、知識、習俗、藝術等,總之,是一個民族的生活形式。在漢語中,“文化”一詞借自於日文的和製漢語,表達的概念與華夏古籍中的原義有很大差異。
- 文明:社會羣體交往的規則,強調進步與秩序,有高低之分。
- 文化:與生俱來的習慣,保持民族面貌,無好壞之別。
對於文化的構成有不同的説法,其中最常見的是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層次説」[5]。
哲學視角下的文化


2. 文化不單指人類的經濟生產方式,也包括精神活動的共同規範
3. 文化在漢語中是“人文教化”的簡稱
4. 傳統中國重視華夷之辨,但沒有“culture”的概念
5. 拉丁語系中的“culture”一詞,在西塞羅時期代表靈魂的耕耘
文化內涵與構成
層次 | 內容 |
物質文化 | 語言、文字、習俗、工藝與科學的成果 |
制度文化 | 政治、法律、經濟、教育等生活上的表現 |
精神文化 | 宗教、哲學、藝術等思想與習俗 |
文化實際上主要包括器物(物質文化)、制度(制度文化)和觀念(精神文化)三個方面,客觀地説文化就是社會價值系統的總和。
文明與文化的區別
- 文明:社會羣體交往的規則,強調進步與秩序,有高低之分。
- 文化:與生俱來的習慣,保持民族面貌,無好壞之別。
對於文化的構成有不同的説法,其中最常見的是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層次説」[5]。
哲學視角下的文化
- 文化是哲學思想的表現形式,受時代和地域影響。
- 哲學思想的變革引起社會制度變化,影響舊文化與新文化的興衰。
語言文化的表現
- 語言影響自我表達方式,中英雙語者會根據不同語言選擇合適的表達。
- 語言的選擇反映了文化差異,如法語表達可能更憤怒和侵略性。
- 不同文化中的人們對個人主義有不同的看法,美國人積極,法國人消極。
文化內涵
文化實際上主要包括器物
內心的自我對話與觀察:文化傳承與比較
- 文化作為心照不宣的理解模式,以及社會結構和價值觀的載體,具有深遠的影響力。正如功能主義學派所強調,文化不僅包含物質層面,如工具、器皿,還包括精神層面,如風俗、思想和制度,它們共同滿足了人類的生活需要。
- 在社會學和文化人類學中,文化被視為符號體系,特別是象徵性符號體系。美國文化人類學家克利福德·吉爾茲將文化定義為「人類為了傳達關於生活的知識和態度,使之得到傳承和發展而使用的、以象徵符形式來表現的繼承性的觀念體系」。
- 託·S·艾略特在《基督教與文化》中認為,文化是某個民族的生活方式,體現在藝術、社會制度、風俗習慣和宗教中。
- 文化的核心是其符號系統,如文字,它們與特定的認知心理相連。近年來的研究表明,某些高智商動物如渡鴉和虎鯨,在不同地區羣體中表現出文化差異,儘管這些文化形式相對於人類的複雜性而言較為簡單。
- 通過對不同文化的比較研究,可以揭示文化的特點。文化是共有的,它基於共同的概念、價值觀和行為準則,使個人的行為為集體接受。文化不是個人性的,而是集體努力的結果。文化與社會緊密相關,沒有社會就沒有文化,但也有沒有文化和社會的生活方式。在同一社會中,文化也存在不一致性,如男性和女性的文化差異,以及年齡、職業和階級間的亞文化差異。
- 文化是通過學習獲得的,而不是遺傳的。每種文化決定了生理需求的滿足方式。從這個角度來看,非人類靈長目動物也有一定的文化行為能力,但這些能力和人類的文化象徵體系相比較,就顯得微不足道。
- 結語:《蘭亭序》是晉代書法家王羲之在紹興創作的,其書法被譽為極
自古以來,文化就被賦予多種涵義。在民間,有“識文斷字”的狹義理解;在學術上,文化被視為“人類創造的物質和精神成果的總和”,是一個廣義的概念。而在現實中,我們所強調的文化通常是指“觀念形態的文化”,包括思想理論、宣傳教育、新聞出版、文藝演出和文物管理等,這是介於狹義和廣義之間的“中”義文化,即“精神文化”。
文化不僅是一個靜態的詞彙,更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梁漱溟認為,文化最終體現為“人的生活樣式”。因此,理解文化必須聯繫人的活動方式和過程,注重人的生活方式。總之,文化即人,理解文化就是理解人。
2. 社會組織與運行機制層面,這涉及到人們如何組織社會、分擔責任和監督權力的制度和程序。
![]()
![]()
延伸閲讀…
文化-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文化_百度百科
觀念形態的文化 思想理論、宣傳教育、新聞出版、文藝演出和文物管理等 精神文化 觀念形態的文化,介於狹義和廣義之間 人的生活樣式 梁漱溟對文化的動態理解 文化即人化 肖前教授等提出的體現馬克思主義中國化風格的簡要表述 文化強國 六中全會提出的戰略目標,強調文化建設的重要性和全面性 文化部門和文化產業 文化建設中的具體執行 人文化成與文化本質的探討
原文 改寫 古語“文”字原指“色彩”、“紋理”,引申為事物的“道理”(結構、秩序等);“化”就是“變、改變”,“使……(完全地)變成……”。這樣“人文化成”就可以解釋為:用人文的道理來造就人的世界;“文化”則表示用人的標準和尺度去改變對象的行為過程及其結果。 “文化”一詞源自拉丁文,原意為“耕作”。現用於指稱人工、技藝的活動及成果,以及風俗習慣、文明制度等。英國學者泰勒在《原始文化》中指出,文化是“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及社會成員能力的總體”。美國學者克魯克洪和克虜伯認為,文化是“歷史上所創造的生存式樣的系統”。巴格比則認為,文化是“社會成員內在和外在的行為規則”,但不包括遺傳性規則。德國學者李凱爾特進一步闡述,“文化”是與“自然”相區別的,即文化是人們通過種植而從土地中獲得的成果。的文化概念,強調了人按照自身方式改造世界,並將成果用於培養、裝備和提高人的全面發展和自由。 中西辭源顯現了共同的內涵。説到底,文化就是“人化”和“化人”。“人化”是按人的方式改變、改造世界,使任何事物都帶上人文的性質;“化人”是反過來,再用這些改造世界的成果來培養人、裝備人、提高人,使人的發展更全面、更自由。“化人”是“人化”的一個環節和成果、層次和境界。 文化概念的內涵在中西文化中是一致的。文化不僅是“人化”的過程,也是“化人”的結果。“人化”是指以人的方式改造世界 重新定義文化與文明:紀實性、中性與評價性、褒義的雙重語境
在探索文化與文明的關係時,我們必須揭開語言上的混淆,這些混淆可能是由不同語境中的表述差異所造成的。在國外,文化與文明這兩個概念並沒有明確的區分,人們在提及它們時通常指的是同一個實體,儘管表述方式可能有所不同。然而,當這些文本被翻譯成中文時,它們的含義開始顯得模糊不清,這是因為在中國的語境中,我們對這兩個概念的使用是有區別的。特別是在提出了“兩個文明建設”的概念後,我們賦予了文化與文明不同的角色和定義:文化是一個描述性的、中性的概念,而文明則是一個評價性的、褒義的概念。換句話説,在當代的中國語言中,文明被用來指代文化中積極、有效、肯定性的成果和形態,它與文化之間存在一種包含關係。通過這樣的使用方式,我們可以清晰地界定和約束這兩個概念,而不會產生混淆。
以黑格爾的一個比喻來解釋:文化就像一個洋葱,它的皮就是肉,肉也是皮;如果將其皮一層層剝掉,那麼剩下的就沒有肉了。文化作為人的生活方式,總是包含着多種顯性的形式,每種形式都承載着隱形的靈魂。在觀察和理解文化時,我們不僅要看到有形的物質層面,還要理解無形的靈魂。體和魂相互統一,共同構成了生機勃勃的文化體系。自古以來,不同地區、民族以及行業都有自己獨特的文化體系,每一個體系都是其特有的“魂體統一”。
廣義上的文化體
中華文化以其深邃的思想和悠久的歷史而聞名於世。它不僅影響着當代中國人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而且對世界文化發展有着深遠的影響。中華文化體系的核心要素包括:
1. 人文精神與價值觀念層面,這體現了中華文化的道德倫理和人文關懷,對於社會的行為規範和價值觀唸的傳承起着重要作用。
2. 社會組織與運行機制層面,這涉及到人們如何組織社會、分擔責任和監督權力的制度和程序。
延伸閲讀…
文化是什麼?
什麼是「文化」
3. 核心價值和基本理念層面,確立了文化體系的目的和導向,體現在經濟、政治制度和體制上,並最終落實為風俗習慣。
4. 文化生產與消費的動態結構,這是一個文化體系不斷更新和發展的基礎。
在文化建設中,應重視文化生產與消費的互動關係,將“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視為同一體系的不同形式和環節。同時,要保持文化主體的自我認同和定位,這是文化體系社會性質和歷史命運的決定因素。
總之,中華文化體系的構成要素包括人文精神、社會組織、核心價值和動態的文化生產與消費結構。要使得文化體系更加健全,需要促進這些要素的充分和諧發展,保持文化的充實、豐富和活力,同時堅守文化的主體精神和正義之魂。
魂在體之內:文化活動中的價值觀念與精神指南
文化活動中的“體”指的是人們從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教育、傳播、文博、旅遊、休閒娛樂等精神活動的領域和形式。而“魂”則是指在這些活動中所遵循和追求的價值觀念、思想方法和行為原則,是文化的核心和靈魂。簡而言之,“體”是文化的外在表現形式,“魂”則是文化的內在精神和價值取向。
文化的“潛在性”與“隱形性”
文化的“魂”具有“潛在性”或“隱形性”,如同戲劇表演中的“潛台詞”,雖然看不見,卻決定着台詞的表達。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的行為和選擇背後的“潛台詞”,包括思維方式、生活模式、情感取向等,這些潛藏的因素決定了我們行為的實際方向和結果。因此,“魂”比“體”更能代表文化的靈魂,它塑造了不同文化的特質和面貌。
尋求“魂正,體諧”
在談論文化時,理解“魂在體之內,不在體之外”至關重要。文化就像一個洋葱頭,它的表皮和內肉是相互依存的。這告訴我們,在每個具體的文化活動形式下,都隱含着它的靈魂。我們要通過實踐和體會來尋求“魂正,體諧”,這意味着重視文化的內在價值和精神,而不是只追求表面的形式和成果。
文化活動中的偏重與浮躁
現實中存在一種傾向,即更加重視文化的“體”,往往只關注那些能夠被人看到、觸摸到和掌握住的東西。這種傾向容易導致文化浮躁、形式主義和急功近利。文化的“魂”和“體”不是固定不變的,也不是自然地一對一對應的。一個文化體可能有多種不同的魂,反之亦然。這使得文化的理解和實踐變得更加複雜。
例子 爭論
重建與遺址:文化的再現與傳承
在當代社會,人們對於歷史遺址的保護和利用有著不同的看法。一派觀點主張在遺址上進行大規模的重建,認為這有助於恢復古代的榮光,進而傳承和弘揚傳統文化。他們視此為一項文化產業,相信這將為經濟帶來發展動力。然而,這些計劃往往遭到另一派人士的反對。這些反對者擔心,這種重建可能會破壞現場的歷史價值,對現有的遺址造成不可逆的損害。他們主張,保護現有的遺址已經足夠,並且建議將資源用於改善民生和尋找更合理、有效的方式來傳承文化。
文化學者們對此發表了更為深刻的見解。他們認為,直接的重建往往忽視了歷史的連續性和複雜性,這並不是對歷史的真正尊重。為了短期的利益而割裂歷史,這種做法可能會顯得缺乏文化素養。
這些爭議引導我們思考:我們究竟應該如何選擇文化傳承的形式?在這一過程中,我們需要保持清晰的自我認知和文化理念,確立明確的方向和目標。每一種文化形式、每一個文化環節、每一項文化工作,都面臨著選擇和平衡的挑戰。我們必須以人的生存和發展為尺度,審慎地衡量和選擇,以達到文化的最佳傳承和發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