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軍階】明朝軍隊的軍銜是怎麼劃分的 |劃分根據即升等級的條 |

【明朝軍階】明朝軍隊的軍銜是怎麼劃分的 |劃分根據即升等級的條 |

遊擊,作遊擊,是中國古代武官軍階遊擊將軍,唐朝時五品下階武散官,屬於最初階將軍稱號,遊擊將軍以下諸校尉武官。

明代衞制及清代綠營兵制,屬統領軍隊高階司令軍官。

即為參將,次一級即為佐擊將軍。

明代遊擊佐擊可掌兵三千。

明清兵制員額有,若以清綠營例,軍階由低分提督、總兵、副、參、遊擊、都司、守備、千總及總。

其中,遊擊總兵(主管五營;8003000兵員)轄下基層武官。

參、都司、守備武官統轄六百兩百營兵力。

其轄下統馭統領汛(兵力十數名到百名)兵制單位千總總。

清末,慈禧太后主持軍隊改革;並委袁世凱訓練新式陸軍,而袁世凱主導《新式陸軍章程》內,上述武官銜取消稱呼。

都司15世紀,中國明朝首設官制名稱,稱閫[1][2],位階約今中級軍官(都司四品官,與知府品級接近,類地廳級)。

傅維鱗《明書》卷六五《職官志》:「營伍武官事而命,無定製,五等,曰鎮守、曰協守、曰分守、曰守備、曰備倭。

其官銜六等,曰總兵、曰副總兵、曰參、曰遊擊,稱將軍。

歷司經歷,六品,事,七品;斷事司斷事,六品,副斷事,七品,以上二屬司各有吏目一人;司獄司司獄,從九品。

明朝軍階 Play

例如,《明史·左良玉傳》中有:「左良玉,字崑山,臨清人,官遼東車右營都司。

」遼東車營是孫承宗創設兵種,即炮車兵,左良玉是車營中右營軍事長官。

明朝建國後了強化中央集權,對中央軍政機構做了調整。

當初,朱元璋建統軍元帥府,改為大都督府,統領國衞軍。

洪武十三年(1380),分大都督府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國衞遂分隸於五軍都督府。

每府設左、右都督,一品;都督同知,從一品;都督僉事,二品。

掾屬有歷司經歷五品;事七品。

都督府為軍事機構,掌軍旅事,各領其京衞及在外都司衞,達於兵部。

都督府相配合軍事機關是兵部,設兵部尚書一人,二品;左右侍郎一人,三品。

掾屬有司務廳、司務二人,從九品。

武選、職方、車駕、武庫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五品,員外郎一人,從五品,主事二人,六品。

兵部尚書主持兵部工作,侍郎輔佐。
明朝軍階

武選清吏司分掌武官升調、襲替、優給、誥敕、功賞事。

職方清吏司分掌輿圖、軍制、城隍、鎮戍、營操、武舉、巡邏關津、徵討事。

車駕清吏司分掌鹵、儀仗、侍衞驛傳、廄牧事。

武庫清吏司分掌戎器、符勘、尺籍、武學、薪隸事。

洪武元年(1368)設置兵部時,它是中書省六個部一個部,洪武十三年中書省及丞相制度廢除,兵部與其它五部一起升格,屬皇帝統制。

地方上改行中書省承宣布政使司,廢除行省制度,改由承宣布政使司(簡稱布政司)、提刑按察使司(簡稱按察司),指揮使司(簡稱都司),分掌一省行政、司法、軍事,並稱「三司」。

三司統屬,各中央負責。

都司負責管理所轄區域內衞,以及軍事有關各項事務,是地方平時軍事領導機構。

各省都司之外,防要地則設都司,實行軍民合一統治,如遼寧都司,治定遼中衞(今遼寧遼陽);大寧都司,治定大寧衞(今內蒙古寧城),萬全都司,治定宣府衞(今河北宣化)。

邊境海疆北平、山西、福建地設置行指揮使司,中都設置留守司,補都司不及。

指揮使司設指揮使一人,二品;指揮同知二人,從二品;指揮僉事四人,三品。

歷司經歷,六品,事,七品;斷事司斷事,六品,副斷事,七品,以上二屬司各有吏目一人;司獄司司獄,從九品。

歷司、斷事司、司獄司三個職能機構負責處理來公文及刑獄事。

地方若有軍務,須三司合議,並列署名朝廷匯報。

此外有倉庫、草場大使、副使掾屬。

都司內部分工大體是,指揮史及同知、僉事,其中一人統領司事,稱為掌印;一人負責練兵,一人負責屯田,稱為僉書;有的分管巡捕、軍器、漕運、京操、備御事務。

經歷、事則典掌文書,斷事處理軍隊刑獄。

遇有戰爭,朝廷臨時派,並非都司指揮作戰。

都司之下,連郡者設衞,要害地系一郡設千户所。

衞設指揮使一人,三品,指揮同知二人,從三品;屬員有指揮僉事四人,四品;鎮撫司鎮撫二人,從五品,歷司經歷,從七品,知事,八品,吏目,從九品,倉大使、副使各一人。

各衞統領本衞及屬軍政,指揮使、指揮同知,指揮僉事職掌分工,類似於都司。

凡指揮使、同知、僉事負責管理衞事者,稱為掌印、僉書。

掌印主管衞軍士調撥、增補、選拔以及軍旅防禦事;僉書分理屯田、營操、驗軍、巡捕、漕運、備御事;出征時,各衞率領屬聽朝廷所派將領調度。

每衞5600人,下轄五個千户所,每千户統兵1120人,設千户一人,五品,副千户二人,從五品,千户、副千户分管軍務,一人掌印、一人僉書。
明朝軍階

鎮撫二人(鎮撫是專管軍紀官員,百户缺員時可代百户行使職權),從六品。

掾屬有吏目一人。

下轄十個百户所,每百户統兵112人,分為兩個總旗。

每總旗統兵56人。

分為五小旗,小旗管轄10名士兵。

所有軍政,衞下達於千户所,千户督百户,百户下達總旗、小旗,大小聯比成軍。

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全國都司、衞,設都司17個、行都司3個、留守司1個、內外衞329個、守禦千户所65個。

兵額多時達270餘萬人。

總兵是中央派出,官爵,職權。

如宣府鎮,永樂時總兵官職掌:「整飭兵備,申嚴號令,練撫士卒,振作軍威。

衣甲,器械。

後來城防線局勢,戰爭此起彼伏。

明朝軍階 Play

延伸閱讀…

遊擊(官名)

都司(軍階)

督屯田糧草,並一應錢糧侵欺。

遇有賊寇,戰守」。

這説練兵作戰,籌餉總兵負責。

正統後,明朝盛轉衰,內憂外患加重。

這種情況下長城防線時時處於戒備狀態,朝廷派遣來總兵官變成總領一方軍事官職,指揮使是地方性軍事長官,成為總兵下屬了。

這時期總兵官稱為鎮守。

鎮守以下,獨守一路稱為分守。

防守一城一堡稱為守備,主同守一城者協守,總兵、副。

下設參將、遊擊將軍。

除此以外有提督、提調、巡視、備御、領班名。

如鎮守薊州總兵官一人,設。

隆慶二年改為總理練兵事務兼鎮守,駐三屯營,協守副總兵三人,統領南兵遊擊將軍三人,領班遊擊將軍七人,坐管官八人,守備八人,總一人,提調官二十六人。
明朝軍階

初地方軍事長官為指揮,一變而為總兵官,再變而為巡撫,三變而總督,後變為督師。

這種轉變基本是沿著兩個方向進行:一是平時體制轉變為平戰結合體制,二是文官參與軍隊管理,加強軍隊控制。

總兵變成鎮守地方軍隊統帥後,再有戰事時,朝廷派中央大臣到地方巡撫,事畢復命。

,巡撫成為官職,駐地方。

巡撫多以都御史或副僉都御史充任,其基本職能是監察地方,考核官吏,督理税糧,撫安百姓,控扼,城池。

後於軍事,整飭邊備,提督關隘,贊理軍務者多。

弘治十年(1497)長城防線設置延綏、甘肅、寧夏三邊總制(總督),並詔令總督文武,總兵、巡撫而下聽節制。

總督具有了廣泛的綜合權力,出一方軍政首,入朝廷顯官,巡撫、總兵,地方司俱聽節制,舉行政、軍政、司法、監察權,無不過問。

明末,阻後金軍入關,朝廷兵部尚書外出經略,後來派大學士出來督師,權力總督之上。

明朝規定巡撫兼軍務者加提督軍務,有總兵地方加贊理、管糧餉者加總督兼理名義。

各地巡撫實際上掌握一方民事和軍務大權,總兵官、、布、政三司使時巡撫下屬,聽其指揮。

後來城防線局勢,戰爭此起彼伏。

延伸閱讀…

明朝軍隊的軍銜是怎麼劃分的,劃分根據即升等級的條

明朝的軍銜是怎麼分的////

當時修築長城,或調兵遣多涉及幾個鎮,調節、轄制各鎮,以利統一作戰,朝廷添設總督軍務或總制或總理,派重臣出任,有成了設官。

初,中央軍事領導機構有五軍都督府和兵部。

五軍都督府平時管理都司衞,戰時朝廷派遣都督掛將軍印率軍出征。

明朝建立後,朱元璋維護大明王朝長治久安,軍事方面,創立了一種寓兵於農衞制度。

全國常備軍衞、所制度編制起來。

規定每五千六百人組成一衞,每衞下設五個千户所,每個千户所包含十個百户所。

百户所下設兩個總旗,每個總旗包含五個小旗。

明朝官職表明官職可分為三類:京官,地方官,軍事官三類。

京官分類1內閣大學士:明洪武十三年廢丞相及中書省,十五年仿宋制設大學士,以為皇帝顧問。

總兵官本差遣名稱,無品級,遇有戰事,總兵佩印出戰,事畢繳,後駐武官。

14世紀-17世紀初之明朝時期,總兵無品級武官官名,其統轄兵士、編制定員、位階無,為公侯或地方都督兼任。

明朝近300年歷史,十六位皇帝,個個性格,不乏有玩物喪志者,但沒有卑恭屈膝,值得同情應屬崇禎帝了,有明軍是中國歷史上少有戰鬥力保持軍隊。

明朝行衞制,全國各省設立指揮使司管理衞,這些都司歸中央軍事機構五軍都督府管轄,業務上聽兵部指揮。

五軍都督府掌兵而帶兵,兵部治兵而掌兵。

明朝初期,五軍都督府高級幹部都督、同知和僉事們大多勛擔任,朱元璋制度設計是讓勛掌兵,和文官政府制衡。

嘉靖年間,應付倭寇時,領戚繼光浙江地區採用招募民兵加以訓練方式,來取代不堪衞兵。

因為明朝軍衞軍不堪,故這些民兵,成為明朝後期擔負起維持明朝統治作戰部隊。

明朝開過皇帝可以説是一個理想主義者,他希望每個人能按部就班地做事,不僅是這輩子,子孫後代要事事業,於是產生了民籍、匠籍和軍籍區別,每個職業世世代代不得脱籍改業。

而軍籍基礎明朝衞制度。

明朝兵制承襲發展了唐、宋、元兵制特點,建立了衞制度。

從中央到地方管轄秩序五軍都督府、都司、衞體系。

即五軍都督府和都司中央和地方軍事機構,都司下轄衞,各都司率衞隸屬於五軍都督府,而聽令於兵部。

明朝是我國歷史上後一個漢人建立封建王朝,同時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由南向北統一中國政權,並且他推翻是中國歷史上疆域面積武力蒙古族政權元朝。

盧象升,字建鬥,又字鬥瞻、介瞻,號九台。

崇禎六年起,盧象升參與鎮壓李自成農民軍,升任右副都御史。

明朝官制分為中樞、地方、軍事官制三部分。

**內閣**初歷代設置丞相,後洪武13年胡惟庸案後,罷黜丞相,成立最初內閣。

看歷史看多了,是看到明清時期歷史時候,總會出現諸如巡撫、總督、巡按官職,他們權力,地方官見到他們要禮讓三分,他們是什麼官?介紹它們之前,得瞭解一下明朝官制。

都司15世紀,中國明朝首設官制名稱,稱閫[1][2],位階約今中級軍官(都司四品官,與知府品級接近,類地廳級)。

傅維鱗《明書》卷六五《職官志》:“營伍武官事而命,,五等,曰鎮守、曰協守、曰分守、曰守備、曰備倭。

其官銜六等,曰總兵、曰副總兵、曰參、曰遊擊,稱將軍。

曰都司、曰守備、曰提調、曰千總、曰總、曰百總,營官”。

例如,《明史·左良玉傳》中有:“左良玉,字崑山,臨清人,官遼東車右營都司。

”遼東車營是孫承宗創設兵種,即炮車兵,左良玉是車營中右營軍事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