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縱火案真相】林生斌前岳母採訪披露真相 |杭州藍色錢江縱火案 |杭州保姆縱火案再反轉 |

【杭州縱火案真相】林生斌前岳母採訪披露真相 |杭州藍色錢江縱火案 |杭州保姆縱火案再反轉 |

杭州縱火案真相引言:
自從2017年的那場悲劇發生以來,杭州縱火案的真相一直是社會大眾關注的焦點。這起事件不僅帶走了四條無辜的生命,也讓人們對住宅消防安全的問題產生了深刻的反省。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深入探討杭州縱火案的始末,還原事件的真相,並希望透過對本案的剖析,能夠為社會帶來更多的警惕與改進。

杭州縱火案真相

2017年6月22日凌晨,中國浙江省杭州市發生了一起震驚全國的火災事故,即所謂的“杭州縱火案”。這起悲劇發生在位於杭州市中心的藍色錢江小區,造成了一家四口的死亡,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討論。下文將詳細探討這起案件的背景、經過、調查過程以及最終的真相揭示。

杭州藍色錢江縱火案

該案案發於2017年6月22日凌晨5時07分,保姆莫煥晶在藍色錢江小區2幢1單元1802室用打火機點燃客廳內物品縱火,造成4人死亡。其後縱火者莫煥晶以放火罪、盜竊罪被批捕。2018年2月9日,本案一審宣判,莫煥晶被判死刑。

為了籌措賭資,她決定採取放火再滅火的方式,以博取朱小貞的感激,並再次開口借錢。在6月22日凌晨的兩點至四點之間,莫煥晶在手機上搜索了“打火機自動爆炸”、“沙發突然着火”和“家裏窗簾突然着火”等與放火相關的關鍵詞信息。凌晨五點,她用打火機點燃了書本,引燃了客廳的沙發和窗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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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案發小區為藍色錢江小區,是綠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在杭州開發的高級住宅區,位於上城區之江路與望江東路交界處。起火房間為藍色錢江二期小區的2幢1單元1802室,建築面積360平方米,為四室兩廳,於2012年由出租屋搬入入住。火警後四日,小區其他業主們在檢查樓內的消防設施時,發現單位內消火栓的門不能迅速撬開、水管接口對接困難、消防設施檢查有臨時增補記錄。

杭州縱火案真相

2017年6月21日晚,莫煥晶用手機賭博,輸光了連同當晚用林家一塊手錶典當所得款項在內的6萬多元。

為了籌措賭資,她決定採取放火再滅火的方式,以博取朱小貞的感激,並再次開口借錢。在6月22日凌晨的兩點至四點之間,莫煥晶在手機上搜索了“打火機自動爆炸”、“沙發突然着火”和“家裏窗簾突然着火”等與放火相關的關鍵詞信息。凌晨五點,她用打火機點燃了書本,引燃了客廳的沙發和窗簾。

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的反應

6月22日凌晨五點,綠城物業的消防監控室接到了樓道煙感報警的信息。值班保安接到通知後,立即前往現場確認火情。當確認火災發生後,保安在五點七分通知了火警。在此期間,杭州119指揮中心也陸續收到了女事主、附近路人等人的火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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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反應 火災狀態
消防員到達現場滅火 清晨,朱小貞告訴消防她所在的位置,而鄰居和保姆則通知保安所有人都被困在十八樓
火勢控制 5點54分火勢得到控制,6點48分大火被撲滅

刑事訴訟程序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在6月28日收到杭州市公安局提請

莫煥晶案庭審紀實

法律援助介入

12月27日,莫煥晶向杭州中院書面要求不再另行委託辯護人,接受法律援助律師為其辯護。杭州中院隨後依法通知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為莫提供辯護。12月29日,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兩名律師前往杭州市看守所會見了莫煥晶,並獲得其同意擔任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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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生斌- 杭州縱火案真相不簡單,莫煥晶在獄中透露重要信息

杭州藍色錢江縱火案 – 維基百科

當天中午,受害者林生斌在藍色錢江小區舉行媒體見面會,對黨琳山的離庭表示不解,並表達了對法院早日開庭的渴望。黨琳山離庭後,試圖前往看守所會見莫煥晶,但由於已不再是莫的辯護人,會見被看守所拒絕。

杭州縱火案真相

法律援助介入

12月27日,莫煥晶向杭州中院書面要求不再另行委託辯護人,接受法律援助律師為其辯護。杭州中院隨後依法通知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為莫提供辯護。12月29日,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兩名律師前往杭州市看守所會見了莫煥晶,並獲得其同意擔任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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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縱火案再反轉!林生斌前岳母採訪披露真相

杭州藍色錢江縱火案

2018年1月5日,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何兵向杭州中院提交了莫煥晶之父莫某簽名的代為委託辯護材料。杭州中院表示將根據《刑事訴訟法》及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的法律規定,在聽取莫煥晶本人意見後依法處理。

1月12日,莫煥晶再次接受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

〈杭州藍色錢江保姆放火案〉二審上訴與宣判結果

日期 事件
2018年2月3日 廣州市司法局對外通報,認定黨琳山律師違反律師法等相關法律規章,決定停止其律師牌照六個月。
2018年2月9日 杭州中院在第二法庭宣判,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18年2月25日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該案被告人莫煥晶不服一審判決,向法院提起上訴。
2018年6月4日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宣佈,二審駁回莫煥晶上訴,維持死刑判決。
2018年9月21日 莫煥晶被依法執行死刑。執行死刑前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知莫煥晶近親屬稱可以會見莫煥晶,但其家屬明確表示不會見。

案件簡介

『杭州藍色錢江保姆放火案』於2018年2月9日一審宣判,被告人莫煥晶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莫煥晶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6月4日宣佈,二審駁回莫煥晶上訴,維持原判。莫煥晶最終在2018

在莫煥晶故意縱火案中,她的行為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因此,二審法院維持了對她的死刑判決,並且在9月21日執行了死刑。這起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合議庭傳喚了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和消防員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