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據《今晨日報》報道,46歲的前陸路交通管理局副署長(簡稱「符某」)今日(2日)被判刑,法院同時責令其支付約115萬元罰金,這筆金額相當於符某尚未償還的賄賂款項。患有病態賭博失調症的符某稍早透過律師表示,他無力支付罰款,選擇服刑一年。法官根據控方陳詞指出,此案是近年來涉公部門最大件的賄賂案。


正文
年份 | 行為 | 金額 | 受賄情況 | 騙貸對象 |
---|---|---|---|---|
2014-2019 | 向承包商和分包商索賄 | 124萬元 | 營造影響力,促成陸交局與受賄公司的未來合作 | 承包商和分包商 |
2008-2019 | 欺騙同事借款 | 72萬6500元 | 偽造理由,謊稱經濟困難或償還母親賭債 | 陸交局同事 |
背景
符某於1999年加入陸交局,於2014年被擢升為湯東線項目負責人,旋後於2018年出任湯東線和跨島線副署長,並兼任招標評估委員會主席及招標指導委員會成員。2018年10月,貪污調查局收到匿名舉報,指符某向其轄下項目的分包商借貸,之後又陸續收到消息,稱符某向中鐵工程集團董事尋求協助償還個人債務。
調查發現,涉案承包商和分包商為謀取陸交局的商業利益,以貸款方式向符某行賄。此前,已有多位涉案人士和一家公司被控。今年5月,串謀行賄3萬元的大宇建設項目總監金楊圭和項目經理羅成英,分別被判處8個月徒刑。
判決
控方認為本案金額龐大、行賄人數眾多,加上符某身為陸交局高層,其行為嚴重背叛信任,損害陸交局聲譽,影響公眾對機關的信心。因此,控方請法官判處符某6年3個月徒刑並繳納罰金115萬6250元,若無法繳納罰金,則改以2年徒刑代替。
辯護律師則請求法官判處符某3年10個月徒刑,並表示其當事人無力繳納罰金,懇請法官讓他額外服刑1年。
庭上審理後,法院宣判符某7項罪名成立(23項防止貪污罪、13項欺騙罪),其餘罪名併入判決。最終,符某被判6年9個月徒刑,並處罰金115萬元。
符永泰:清末民初文壇奇人
符永泰(1873-1932),中國清末民初文壇奇人,以創作新式京劇、經營演藝事業聞名。
生平簡介
符永泰出生於江蘇武進,自幼喜好戲劇。早年加入京劇名伶楊月樓戲班,學習青衣和老生,藝名「符書銘」。後憑藉出色的嗓音和表演技巧,嶄露頭角。
創新戲劇
符永泰不囿於傳統京劇形式,積極探索新式戲劇。1905年,他創辦「天響戲社」,培養了一批新派京劇演員,並將時事新聞、社會問題融入戲曲中。代表作有《審美軒》、《黑煞神》等。
演藝事業
符永泰不僅是一位創新戲劇家,還是一位成功的演藝商人。1911年,他與梅蘭芳、程硯秋等名角合作,創辦「福壽時代戲院」。該戲院不僅引領風潮,也培養了無數京劇人才。
文學創作
除了戲劇,符永泰亦擅長文學創作。他與徐無白、趙少安、錢守同並稱「揚州四傑」,精於編劇、小説和詩文。代表作有《荒唐夢》、《醉古鄉》等。
主要貢獻
符永泰對中國文壇主要貢獻如下:
貢獻 | 內容 |
---|---|
創新戲劇 | 融合時事和社會問題於戲曲中 |
培養人才 | 培養新派京劇演員和劇作家 |
演藝事業 | 經營「福壽時代戲院」推廣京劇 |
文學創作 | 編劇、小説和詩文皆有成就 |
影響
符永泰的新式戲劇理念影響了後世京劇發展,其演藝事業也為京劇的普及和繁榮做出了重要貢獻。同時,他的文學創作對中國近代文學也有一定影響。
後世評價
後世對符永泰的評價褒貶不一。有人稱讚他是「一代戲劇奇才」,也有評論者批評他的劇本過於迎合市場,文化底藴不足。然而,不可否認的是,符永泰在清末民初文壇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為中國戲劇和文學的發展做出了獨特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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