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繁忙的都市交通中,「讓右原則」被視為一項基本的駕駛道德和交通規則,旨在保障行車安全。這一原則要求駕駛者在沒有交通信號或 police 指揮的路口,遇有相向而行的車輛時,應遵循「讓路於右側來車」的原則。然而,隨著車輛數量的增加和交通情況的日趨複雜,駕駛者在實際行駛中是否徹底貫徹「讓右原則」,以及這一原則在減少交通事故上的效果,都是值得探討的課題。
(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除了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和第(三)項「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觀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接下來是「讓右
駕駛禮儀:左側車輛與右側車輛的讓行原則


延伸閲讀…
首先,我們來解釋一下「右轉讓左轉」。當對向行駛的車輛一輛向右轉,另一輛車則左轉,並且兩輛車同時進入同一個路口時,記住:右轉的車輛必須讓左轉的車輛先行。這是因為左轉車輛的行駛軌跡較長,如果右轉車輛不讓行左轉車輛,左轉車輛就需要更長的時間停在路口中間,這樣會影響其他車輛通行。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右轉車輛需要讓行左轉車輛,左轉車輛具有先行權。交規同時規定,如果右轉車輛在這種情況下與左轉車輛發生事故,右轉車輛將承擔全部責任。
接下來是「讓右
駕駛禮儀:左側車輛與右側車輛的讓行原則
延伸閲讀…
左側車輛 | 右側車輛 | 讓行原則 |
---|---|---|
視野較佳 | 視野較劣 | 左側車輛讓行 |
事故責任 | 事故責任 | 左側車輛全責 |
在道路行駛中,向左(右)轉彎的車輛應當為直行車輛讓行。若兩車因此發生事故,轉彎車將承擔全部責任。如圖,黃色車輛應負全責。
所謂的右轉和左轉是相對於對向行駛的車輛而言。當一輛車向右轉,另一輛車向左轉,並且駛入同一路口時,根據駕駛禮儀,右轉車應該讓左轉車先行。這是因為左轉車輛的行駛軌跡較長,如果右轉車輛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