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格式】號牌型式及編碼規則表 |不説不知道説了嚇一跳 |這些車牌小秘密你都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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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車牌格式多樣化,從傳統的藍白底色車牌到新式的數位車牌,每一種車牌格式都代表著不同的意義。這些車牌格式不僅用於識別車輛,也是交通安全和車牌管理的關鍵元素。在這個資訊中心,我們將探討台灣車牌格式的歷史沿革、設計理念以及未來的趨勢。

交通部新式車牌的特色與規則

車輛類型 號牌種類 備註
汽車 19種
摩托車 10種
電瓶車 2018年新增
特種車輛 包括消防車、救護車等

截至2021年底,所有車輛類型的登記總數為2,259.7萬輛,其中汽車833萬輛,摩托車1,426.7萬輛。每百人機動車輛數為96.7輛,其中汽車35.6輛,摩托車61.1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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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根據原始文章改寫,並進行了大量用字修改。原文中包含的圖片因版權問題已移除。「電動車牌新裝備,路面上的一道綠色風景線」

(原文章內容改寫)

車牌格式

在這個追求環保的時代,電動車漸漸成為人們出行的首選。為了更好地識別和管理這些環保車輛,政府推出了專屬的電動車車牌。然而,最初的設計由於美觀問題,引發了電動車主的不滿。最終,政府做出了調整,採用了全白底色加上「E」開頭的字母,以此作為電動車的標誌。這樣的車牌上,「電動車」三個中文字樣格外顯眼,成為了道路上的一道綠色風景線。

中華民國的車輛號牌依照《公路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交通法規進行發放和管理。所有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輛,包括汽車和摩托車,都必須懸掛號牌並登記車籍。主要管理機構為交通部公路局。

車輛類型 號牌種類 備註
汽車 19種
摩托車 10種
電瓶車 2018年新增
特種車輛 包括消防車、救護車等

截至2021年底,所有車輛類型的登記總數為2,259.7萬輛,其中汽車833萬輛,摩托車1,426.7萬輛。每百人機動車輛數為96.7輛,其中汽車35.6輛,摩托車61.1輛。

  • 自2018年初起,普通號牌分為29種,包括汽車19種和摩托車10種。

    車牌格式

  • 特殊號牌有臨時號牌、測試車輛號牌、外交使節車輛號牌(未實際製作)、農用機械號牌和動力機械號牌等。

    時期 特點
    1919年 台北州制定「台北州自動車取締規則」,強制車輛登記。
    1921年1月 所有汽車必須懸掛官方號牌才能上路。
    1946年4 – 5月 全台進行大規模車籍調查,發行「新式號牌」,即「國台字臨時號牌」。
    1947年2月 推出第二版號牌,即「國字通用號牌」,允許跨省通行。

    1949年 – 1976年:戰後車牌的變革

    1949年,為了區分與共產黨車輛,車牌制度再次改版,沿用原始編碼設計,但不再納入大陸地區。這一代號牌使用長達26年,至2018年才被七代車牌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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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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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車輛牌照-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台灣車牌的演進

    1919 – 1945年:車牌制度的早期發展

    從1919年台北州引進車輛登記制度開始,台灣逐漸建立起車牌管理制度。1920年,各州開始實施車籍登記,至今已發行過八代車牌,最近二十年則趨向細分車種管理。目前流通的是第七代(1992式)和第八代(2012式),而1992年前的車牌已於1995至1997年間全數報廢。以下是台灣車牌的全體演進:

    車牌格式

    時期 特點
    1919年 台北州制定「台北州自動車取締規則」,強制車輛登記。
    1921年1月 所有汽車必須懸掛官方號牌才能上路。
    1946年4 – 5月 全台進行大規模車籍調查,發行「新式號牌」,即「國台字臨時號牌」。
    1947年2月 推出第二版號牌,即「國字通用號牌」,允許跨省通行。

    1949年 – 1976年:戰後車牌的變革

    1949年,為了區分與共產黨車輛,車牌制度再次改版,沿用原始編碼設計,但不再納入大陸地區。這一代號牌使用長達26年,至2018年才被七代車牌取代。

    延伸閲讀…

    號牌型式及編碼規則表

    新式號牌及「車牌不分車種一車一號」新編碼方式 …

    1977年 – 1992年:車牌制度的細水長流

    由於車輛總量增長,車牌設計再次更新,以實際領土作為編碼參考,自用小型車車牌統一為白底黑字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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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式號牌發放與變革


    • 1978年後,第四代號牌因期滿不再使用,改為六碼數字編碼,比原計劃增加了一倍以上的編碼空間。然而,由於汽車和摩托車數量增長,1982年自用小型車和重型機車不得不採用第二版編碼,將分隔碼移到右邊。此外,此代號牌取消了定期更換號牌的制度,允許使用至編碼耗盡為止。
    • 為了應對編碼短缺的問題,五代號牌增加了編碼長度,並提前發放給大型車車主。在設計上,新增了上綴,用來區分監理所的管轄地區,包括台北市、高雄市、台北所、新竹所、台中所、嘉義所、高雄所和金門所。連江縣雖然在1989年設立了監理所,但當地發放的六代號牌上未印上綴。
    • 1990年中,機車即將耗盡七碼編碼,加上監理系統電子化引起的重號問題,政府於次年開始發放新式號牌,同步供所有車種新領使用。新式號牌捨棄了上綴,改用管轄屬地標示,包括台北市、台灣省、金門縣、連江縣和高雄市。版長從340mm縮短至320mm,字寬增加至45mm,提高了遠處辨識的便利性。

    新式號牌的特點與變革

    上綴與管轄地區 號牌長度與字寬
    五代號牌增加了上綴,用來區分監理所管轄地區

    台灣與墨西哥汽車號碼編碼系統比較

    台灣和墨西哥在汽車號碼編碼系統上有一個共同點,即全國統一編碼。這意味着在台灣,例如台北市轄區的AB-EZ段號碼,不能在高雄市或其他地區重複使用。同樣,墨西哥的號碼系統也是全國統一的,不會在不同的行政區域中重複。這避免了號碼混淆和監理業務的複雜性。相比之下,美國採用全分區編碼,例如001-AAA可以在多個州同時使用,車主需要從號牌底圖和註記來確認其所在範圍。台灣和墨西哥的這種編碼方式被認為更高效,因為它簡化了監理業務,確保了號碼的唯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