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M”: 政府車輛(包括警車、郵政車、香港電台車輛,為英文 Administration 縮寫)。
3、”ZG”: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車輛,為普通話ZhuGang (駐港) 漢語拼音縮寫。
4、民用車輛登記號碼多兩個英文字母配以一組14位數字(1-9999),譬如HK-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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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看到W(Welfare)開頭車牌,代表這是一輛身心障礙者使用車款,身心障礙者需要擁有駕照,且車輛本人或是户口之家屬所有才可申請此車牌。


車牌中看似不起眼英數組合,辨識車輛身分外,藏著許多不為人知知識,看完快拿去朋友炫耀,保證帥到不要不要!本文主要探討交通部於2012年頒布第八代客(貨)車牌,規格統一換成「三碼英文-四碼數字」後,改採「一車一號」編碼方式所衍生出知識,過去舊式車牌於標碼方式過於複雜,因此新式車牌編碼主。
(附圖車牌後製處理,若有雷同屬巧合)1.車牌輪到B字頭,晉身「C咖」加油你知道嗎?公路總局於2012年12月發布新式車牌時,設計「三碼英文-四碼數字」這套編碼方式要使用60年,英文A~Z、數字0~9依序排列,如今9年過後發放完A開頭字母,進行到B開頭字母編碼發放程序,因此近期如果是領牌車輛,會領到B開頭車牌喔!以往編碼時程推估,若要等到C開頭車牌,要23年時間,至於實際編碼數量要每年的核發車牌數來決定,所以如果有想要C開頭車牌人,那得要多多仰賴大家努力買車拚掛牌數囉~2.開頭看到R、E、W,代表身分受矚你知道嗎?車牌正式邁入「三碼英文-四碼數字」編排方式後,讓整體車牌有一致性,同時能區分各車種樣式,交通部設計出英文數字開頭只能代表某些車款規則,像是路上見R(Rental)開頭車牌,代表是租賃車身分。
有些人會R(Rental)開頭租賃車牌有些誤解,認為租賃車只是買起車人租車來裝B而已,但其實大錯!雖然説租賃車業者提供車輛確實只能掛上R開頭車牌,但有許多公司是使用「租賃」或是「租購」方式購置公務車,租車期間可以享有包含節税、節省維修保養費用、專人管理與保密性高等優點。
租約期後選擇「租購」方式企業,可以將車輛過户到第三人名下;選擇「租賃」公司是可以直接將車輛歸租賃公司,整個過程不僅省時省税省麻煩。
要説話,反而是財力到有節税需求公司,會選擇使用租賃(購)車服務,如果下次路上看到R開頭車牌,可千萬「有眼不識泰山」啦!至於E(Electric)開頭車牌,代表此車電動車,油電、48V輕油電是PHEV插電式油電車,只要不是完全電能動力車款,屬於這類車牌掛牌對象。
2018年以前,電動車專用車牌並不是全白,反而是大牌上下兩側加上突兀綠色線條,用以電動車綠能、環保象徵。
只是這款車牌推出後電動車主抗議不夠,後政府車牌改為全白+E開頭字母作為區分電動車,不變是車牌上方保有「電動車」三個中文字。
而看到W(Welfare)開頭車牌,代表這是一輛身心障礙者使用車款,身心障礙者需要擁有駕照,且車輛本人或是户口之家屬所有才可申請此車牌。
這類車款可以合法地停放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上,檢舉魔人看到可別胡亂檢舉!這種W開頭身心障礙專用車牌,是於2012年正式換成「三碼英文-四碼數字」編碼方式後才有特種設定,以往舊式車牌於身心障礙專用車顯示方式,其如上圖所示,一個小小的身心障礙圖示加在車牌號碼上方。
但不論是舊式是新式顯示方式,受到身心障礙人士青睞,原因害怕歹徒盯上,淪為遭偷搶「待宰羔羊」,反倒是身障停車證,只需要停車時擺擋風玻璃處供辨識,車時可取下避免標籤化,確實身障車牌要來、彈性許多。
3.英文字母禁忌多,辨識困難得説NO你知道嗎?於英文字母「I」、「O」辨識上與數字「1」、「0」混淆,因此一開始設計時交通部決定全面去除不用。
但仔細想想,如果車牌能繼續遵守「三碼英文-四碼數字」排列方式,其實英文數字並會有混一塊造成辨識困難情況發生,因為車牌左方號碼英文「I、O」、右方數字「1、0」,確實是有使用空間存在。
因此即便目前會使用,但交通部公佈車牌標範例內,有展示字母「I」、「O」範例形狀,同時他們表示未來會視情況需求審視回歸可能性。
另外車牌號碼會去除各種適用英文字義代碼,曝光24組禁用代碼組合,詳細內容如上表所示,可以看到禁用「FU系列」沒禁用「FUK、FCK、WTF」字詞讓人費解外,一堆可愛小動物名列其中。
中華民國車輛號牌《公路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法規發放及規範[1],為公路監理之一環;道路上「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車輛需懸掛號牌、並以此登記車籍。
主要管理機關交通部公路局。
1946年4-5月間,全台進行了一次大規模車籍調查,並其後發行了「新式號牌」(官方稱為「國台字臨時號牌」),中國1934式號牌編制國 20001 台格式,隔年2月推出了第二版本國 28001(官方稱為「國字通用號牌」),兩版本差異於後者可以跨省通行,需要另外申請通行證(但於地理條件限制,該政策大陸地區有實質效用,台灣並無太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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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自2018年初新增電動機車號牌起,號牌可分為29種(汽車19種及機車10種,詳如下表),號牌有:臨時號牌(汽車/機車)、測試車輛號牌(汽車/機車)、使節車輛號牌(使/外/領字,其中領字本國無任何外國駐台領事館,目前際製作)、農用機械號牌及動力機械號牌。
目前通行兩代四版號牌(1992年/2007年/2012年/2014年)拉丁字母及阿拉伯數字混用,其中含有拉丁字母部分區段代碼(官方稱代字或字軌),數字部分區段編號,至於號牌懸掛位置,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裡有詳細規範:
註:代別計算是台灣歷史為出發點而非中華民國政府,故「台灣第七代車輛號牌」實際上等同於“中華民國第六代車輛號牌”,另外官方並無“第幾代第幾版”稱呼。
III.附有前面小型鋁箔材質牌照貼紙,表面上有專屬鋼印,內圈「中華民國交通部」與外圈為「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號牌簽發之章」字樣,亦需懸掛前方牌照,依車型採橫式或直式加掛。
II. 電動機車馬達及控制器輸出馬力1.34馬力以上但5馬力,或輸出馬力於1.34馬力且行駛速率逾每時45公里之二輪或三輪機車。
(2017年年底)
(因2018年起新增電動機車系列號牌,故此種號牌停發)
上述各車種包括特種車內,即設有特種設備供專門用途而異於汽車車輛,包括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警憲巡邏車、工程車、教練車、身心障礙者專用製車、灑水車、郵務車、垃圾車、掃車、水肥車、獄務車、 靈車及經交通部核定其他車輛。
(其中大多數申領自用車輛號牌)
自1920年各州實施車籍登記開始,發行過八代二十版本、超過150種號牌,最近二十年來車種細分(例如電動汽機車)以利管轄,目前通行是第七代(1992式)與第八代(2012式)四種版本,而1992年以前所使用號牌,1995~1997年左右全數註銷,不得掛牌行駛,以下是台灣車輛號牌演進過程:
1919年,處理車輛事故、管理徵税原因,車輛總數台北州發布「台北州動車取締規則」,強制規定所有持有汽車車主政府登記車輛,隔年明確規定,車輛懸掛官方製發號牌可行駛上路,修正案自1921年1月起正式施行,而其他州隨後幾年跟進。
二次大戰後,於制度,而車牌是州作為主要代號管理,故列入了打掉重造對象。
1946年4-5月間,全台進行了一次大規模車籍調查,並其後發行了「新式號牌」(官方稱為「國台字臨時號牌」),中國1934式號牌編制國 20001 台格式,隔年2月推出了第二版本國 28001(官方稱為「國字通用號牌」),兩版本差異於後者可以跨省通行,需要另外申請通行證(但於地理條件限制,該政策大陸地區有實質效用,台灣並無太大意義)。
延伸閱讀…
1949年中,戰爭中共產黨車輛做出識別區隔,政府改版號牌,此次編碼基準第二代大致相同,是省代號改成了數字區別,後數版本之中,沿用了原始編碼設計。
同時因為1960年代兩年一換政策(車牌兩年需換一次),使此代號牌衍伸了7種版本,使用時間達26年之久,直至2018年才正式七代號牌打破記錄。
於15/70字號牌(第三代官方稱呼)無實質代表意義,加上汽機車總量開始增長,故號牌設計了一次,此次實際擁有領土作為編碼標準參考,納入大陸地區,行政區分成三區,台灣省(省)、台北市(市)、金門縣(金),而連江縣因設立監理機關,自行發放14字號牌,同時此代開始,自用小型車車種統白底黑字格式。
1978年起,第四代號牌效期過發放,取而代之新型號牌採用六碼數字編碼,相比第四代碼區段代號發放「卅九」,足足多了兩倍以上空間,但不敵汽機車成長速度,1982年,自用小型車因編碼而衍伸出了第二版分隔碼右移形式,隨後面臨編碼重型機車辦理。
另外,此代開始取消了施行二十年定期換牌制,號牌強制規定期限,可以使用編碼耗盡換號牌。
因應編碼不夠問題,此代號牌增加了,還提早半年讓大型車車主直接申領新牌(於1985年1月初啟用,這是為何五代二版有兩種號牌原因),設計方面新增了上綴,採用公路總局管轄所別區分,依編碼順序「台北市」、「高雄市」、「台北所」(北縣、宜蘭、花蓮)、「新竹所」(桃園、新竹、苗栗)、「台中所」(台中、彰化、南投)、「嘉義」(雲林、嘉義、台南)、「高雄」(高縣、屏東、台東、澎湖)、「金門」,另江縣雖於1989年設立監理,地發放六代號牌上方未有上綴,全國唯一沒有管轄監理上綴號牌。
1990年年中,六代號牌使用五年餘後,機車車種即七碼編碼全數用盡,加上1980年代末期監理系統電子化作業,汽機車編碼衝突(重號)一事導致開錯罰找錯車主情事發生,政府著手規劃新式號牌,花費近一年時間關業務及製作模板全數定案,並於隔年第一個星期五開始,發放全車種領使用。
是型式部分,六代(1984式)與七代(1992式)號牌,是歷代中唯二採用上綴標示號牌(關於上綴標示使用歷史,可追溯到1903年美國麻薩諸塞州第一代號牌),但此代號牌中上綴標示,從原本管轄所改成了管轄屬地,編碼順序有「台北市」(台北市政府交通局監理處)、「台灣省」(台灣省政府交通處)、「金門縣」(金門縣公路監理)、「連江縣」(連江縣公路監理)、「高雄市」(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監理處)五種,並且於碼數減少關係,版長原本340mm縮短成320mm,同時字40mm增加45mm,降低了遠處辨識牌號困難度。
編碼部分,台灣墨西哥,採用全國統一編碼,而非美國全分區編碼或日本半分區編碼,舉例自用小型車來説,首批編碼分配為台北市轄區前AB-EZ段、台灣省轄區前FA-WX段、金門縣前WY段、連江縣前WZ段、高雄市轄區XA-ZY段,不論車種及領牌模式(順編/自選/競標),任一牌號全台會只能出現一次,不會同時出現「台北市AB-0001」及「高雄市AB-0001」,而行照上有登記車籍牌號,會註記上綴標示。
故無論該號牌標示是否或有掉漆情形,使用上會造成任何困擾。
分區編碼:該編制會做代號註記牌號上(會以上下標型式註記),需從牌面底圖及註記、是車種來確認該號牌屬範圍,例如 001-AAA 編碼美國現今同時11州使用[註 3],意味著能有11部車號登記 001-AAA 汽車美國道路上合法行駛,而彼此之間監理業務互不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