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智慧型手機普及化後,病患或家屬以手機拍攝醫護人員執行業務過程之情形,時有所聞,醫院不能拍照已成為深感困擾的問題。
醫護人員的隱私保護與個資法議題
自從智慧型手機普及以來,我們時常看到病患或家屬用手機拍攝醫護人員執行業務的過程。這對醫護人員來説是一個不小的困擾,因為他們的工作隱私很容易受到侵犯。例如,在八仙塵爆事件中,有醫護人員在為傷患換藥時,家屬竟然在旁全程錄影,這種行為讓醫護人員感到非常不悦(周,2016)。


另一個例子是「手部案」,甲某陪同乙某到醫院注射疫苗,甲想要拍攝護理師A為乙注射疫苗的過程,但護理師A以違反醫院規定為由制止。甲氣憤地表示,他拍攝時只入鏡了乙和護理師A的手,沒有拍到其他病患。然而,護理師A仍然堅持醫院有規定禁止拍照,並且不願意讓自己的手出現在鏡頭中。甲對此感到不解,他質疑在醫院生孩子時可以拍照、錄影,為什麼注射疫苗就不能拍攝(陳,2015)。
手部案中,甲拍攝護理師A為乙打針的過程時,不小心拍到了護理師A的手。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拍到了護理師的手,但如果手部沒有胎記、刺青或者其他獨特的標誌,很難僅從手部的特徵直接或間接辨識出是哪一位護理師。因此,甲未經護理師A的同意拍攝了這一過程,可能並不違反個資法。但是,出於相互尊重的原則,病患或家屬在拍攝前應該詢問醫護人員的意願。如果醫護人員不願被拍攝,他們有權利拒絕,這不僅是對醫護人員的尊重,也是法律的要求。況且,在全程被監拍的壓力下,醫護人員可能會受到影響,進而影響到他們的業務執行,最終受損的還是正在接受治療的病患 (邱,2016)。
在這個智慧型手機普及的新時代,個資法的相關議題越來越受到重視。在專科護理師的甄審考試中,這類議題也被納入考題。例如,題目描述專科護理師在急診室為病患換藥並進行衞教,病患家屬拍攝了換藥和衞教的過程,同時拍到了專科護理師的臉。這時,以下哪個敍述是正確的?(A)急診室是公共場合,病患家屬有拍攝的權利。(B)病患家屬應該在取得專科護理師的同意後才能拍攝。(C)如果病患家屬有學習需求(如回家複習衞教內容)的正當理由,則不需要專科護理師的同意。(D)拍攝到的影片,如果病患家屬只是自己觀看,不打算公開(如上傳至臉書),則不需要取得專科護理師的同意。根據個資法第19條第1項的規定及衞生福利部公告的「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正確答案是B。這意味著在任何情況下,除非得到醫護人員的同意,否則不應該拍攝他們的過程或臉部。
總之,醫護人員的隱私保護是一個複雜的法律議題,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來確保醫護人員的權益和病人的福祉。
醫院是一個專門提供醫療服務的地方,有著嚴格的規定和條件。然而,有些醫院規定禁止在其內部拍照,這可能讓一些人感到困惑甚至不滿。
為什麼醫院不能拍照?這是因為醫院是一個非常特殊的環境,需要保護醫生、護士和病患的隱私和尊嚴。拍照可能涉及到病患的個人資訊和機密,這是不被允許的。
此外,醫院中的設備和治療器具也需要受到保護,防止外界對其進行破壞或竊取。拍照可能會干擾醫療設備的正常運行,並對醫院的運作造成安全隱患。
醫院禁止拍照的理由
- 隱私保護:醫院中的病患和醫護人員有權享有隱私和尊嚴,拍照會侵犯他們的權益。
- 保護醫療設備:醫院中的設備需要得到保護,以確保其正常運轉。
- 防止機密外洩:拍照可能捕捉到醫院內部的機密資訊,導致外洩風險。
因此,無論是為了保護隱私還是醫療設備,醫院禁止拍照是合理的。這也是為了保護每一位病患和醫護人員的利益和安全。
總結來説,醫院禁止拍照是為了維護醫療環境的秩序和安全。在這個特殊的地方,我們應該尊重和遵守這些規定,並保護醫療人員和病患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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