層壓式推銷或金字塔式騙局(英語:Pyramid scheme),華語地區稱老鼠會(源自台語黑話),是一種「無法經營」(unsustainable)商業銷售運作模式,大多數國家及社會法律及案件中視為「非法商業行」。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公司會合法「直銷」(或多層次直銷)作為「金字塔騙局」包裝,導致直銷金字塔騙局兩者,事實上,兩者有相似之處。
1919年時美國發生龐氏騙局,認為是金字塔騙局源頭,但龐氏騙局只要自己投入資金,並需要去找下線。
層壓式推銷術地區(包括美國和大部分歐洲國家)屬刑事罪行,但有很多地區幹預商業運作不監管。


在台灣取其有如鼠類繁殖速度而有「老鼠會」稱。
大部分層壓式推銷者試圖其騙局模式(Scheme),透過「商業話術、行銷包裝」過程來達到「合理化、合法化、複雜化」混淆視聽、似是而非目的,期望來讓參與者或消費者誤導、誤認其所謂非法性質騙局計畫屬於其他合法性質「多層次傳銷」計畫(Multi-level marketing)。
一些宣稱多層次傳銷計畫視為是層壓式推銷計畫變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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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者付入會費後,要介紹其他人入會才有收入,上層參與者可以分享下層參與者入會費,一層壓一層,形如金字塔,金錢繳集,發起人是得益者,早期中間業務是受益者,而受害是層、進參與者,因為他們若未能介紹其他人入會,只有付出,沒有回報。
因而獲得後繼者錢,欺騙參與者,層壓式推銷涉及法律案件涉及個案和證據、假造或隱瞞經營者經營收入。
層壓式推銷術地區(包括美國和大部分歐洲國家)屬刑事罪行,但有很多地區幹預商業運作不監管。
只有少數地區透過公平交易法規來監管,使民眾得以分辨不合法推銷行為商業活動。
中國大陸法律,層壓式推銷視為「非法推銷」。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和華爾街資料顯示,層壓式推銷成立於1964年,美國人威廉·派屈克加州所創,當時公司名“假日魔法公司”,短短的8年間其業績第一年52萬美元竄升至1972年2.5億美元。
大約同時成立“佳線產品公司”是“老鼠會”傑作。
1971年,美國貿易委員會有鑑於“老鼠會”全美各地流竄發展,並帶來許多社會問題,於是控告“假日魔法公司”違反聯邦貿易委員會會法。
同年加州政府檢舉“佳線產品公司”非法行為。
會員人數多,支持計劃運作會員數目會是天文數字,註定層壓式推銷不能,絕大部分參與者要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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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開始跨國發展,加拿大、歐洲、日本、中國地都出現“老鼠會”足跡。
於他們各國市場崛起,謀取暴利,並引起了社會問題,勒令停業。
層壓式推銷有很多版本,模式是信件行騙。
信件寫上有510個地址列表,收信人表上第一個地址刪去,表末加上自己和其他人地址,成為列表,寫信上,然後此信指定小額金錢寄去刪地址。
寄信人希望程序複,終有一天自己地址成為列表上首個地址,接收累積金錢。
層壓式推銷視乎會員數目能否指數級增長,所以層壓式推銷英文是”pyramid”(金字塔),代表每向下一層會員人數遞增。
會員人數多,支持計劃運作會員數目會是天文數字,註定層壓式推銷不能,絕大部分參與者要賠錢。
延伸閱讀…
大規模層壓式推銷於前蘇聯共和國發生。
蘇聯解體後,當地人股票市場熟悉,誤導以為可以獲得10倍以上利潤。
很多國家和地區明文規定禁止層壓式推銷,但不絕。
牽涉金錢層壓式推銷差不多絕跡,很多層壓式推銷售賣貨品作掩飾,招攬會員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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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壓式推銷中,一個組織逼人們去「入會」,並繳交各項入會費及培訓費用。
該組織新會員承諾如他們招攬其他新會員,可獲取佣金。
而組織高層和「上線」(即招攬會員成員)亦可分傭。
這些高層而言,層壓式推銷是個賺錢方法,因為他們需要自己動手,下層會員有動力去招攬多會員,同時收入轉移至他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