爻位卦爻卦中位次。
六十四卦,每卦六爻,每爻各有其象、各有其位。
爻象及爻位,卦各有不同位勢。
(1)天位、人位、地位:單卦,每卦三爻,下往上數,第一爻地位,第二爻 人位,第三爻天位;卦,每卦六爻,第五、第六天位,第三、第四人位,初爻及二爻地位。
(2)上位、中位、下位:—卦之上爻,為上位,第二爻第五爻中位,初爻下位。
(3)陽位、陰位:六爻卦中,初、三、五爻陽位;二、四、六爻陰位。
(4)同位:六爻卦中,內外卦有上、中、下爻位。
初爻和四爻內外卦下位,為同位;二爻和五爻內外卦中位,同位;三爻上爻同為內外卦上位,屬同位。
(5)貴賤位:六爻卦中,五爻貴位,是天子貴;二爻賤位,是小人。
象曰:震來,。


如陽爻居第五位,陽居尊位;陰爻居第五爻,陰居尊位。
(7)陰陽得位不得位:六爻卦中,陽爻、三、五陽位;陰爻居二、四、上爻陰位,陽居陽位,陰居陰位,得位,或為當位、正位、位正、在位。
如陽爻居陰位、陰爻居陽位,失位、不得位。
基於陽尊陰卑觀念,陽上陰下,陽乘陰,陰承陽,此為,吉;反之,若是上陽下,陽承陰,陰乘陽,逆,。
不過十翼之中,陰陽是剛來稱呼,陰為柔,以陽剛。
兩爻之間逆關係有時候會「應」來稱呼,但以下內外卦應爻內外「相應」區別,會稱「比應」,指兩爻相鄰。
如果兩爻沒有「比應」,會諸如「相得」用語來稱呼。
如 屯卦六二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象曰:「六二,。
」象傳解釋六二爻之所以困難,是因為六二之陰乘初九之陽(剛)。
豫卦六五曰:「貞疾。
」象曰:「六五,貞疾,。
」象傳以「」,六五(陰)九四(陽,剛)之上,解釋為何六五「貞疾」。
噬膚,滅鼻,無咎。
象曰:噬膚滅鼻,。
困於石,於蒺蔾,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兇。
象曰:於蒺蔾,,入於其宮,不見其妻,。
震來,億喪貝,躋於九陵。
,七日得。
象曰:震來,。
經六十四卦,每卦有上下卦;上下兩卦之間,初、四;二、五;三、上三組應位置兩爻,若是一陰一陽,謂相應;反之,若是兩爻是陰,或是兩爻是陽,是相應。
,相應者吉,相應者。
蒙卦卦辭説:「蒙,亨。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彖辭曰:「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
」此指是九二爻和六五爻相應,因此亨。
豫卦卦辭:「利建侯,行師。
」彖辭解釋説:「豫,應而志行。
」此處指是九四,「應」是指九四與初六相應。
遯卦彖辭曰:「遯亨,遯而亨。
位而應,時行。
」「位而應」指是九五爻,陽爻居陽位,所以「當位」;六二相應。
萃卦彖辭曰:「彖曰:萃,聚。
説,剛中而應,故聚。
」指是九五爻,位於上爻中間(剛中),六二爻相應。
這些例子可見到,「應」來解釋卦辭吉凶體例,見於彖傳。
「剛」指是陽爻。
然而,後世易學中,「相應」原理來解釋各爻吉凶,是普遍。
六個爻位中,屬奇數者陽位,有初、三、五;屬偶數者陰位,有二、四、上。
主要是王弼「周易例 ‧ 辨位」一文中認為,初、上兩位是一卦「」,開始和結束,因此其爻位應當陰陽來定義它: 初上者,體終始,事之先後,故位分,事,非可以陰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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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説,位者吉,位者。
蹇卦六四:「蹇,來。
」象曰:「蹇來,位實。
」 噬嗑卦六三:「噬臘肉,遇毒。
」象曰:「遇毒,位。
」 未濟卦六三:「未濟,徵 。
」象曰:「未濟徵,位。
」 中孚卦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
」象曰:「或鼓或罷,位。
」九五爻説:「有孚攣如,無咎。
」象曰:「有孚攣如,位。
」 履卦六三 説:「履虎尾,咥人,兇。
」象曰:「咥人,位。
」九五説:「夬履,貞厲。
」象曰:「夬履,貞厲,位。
」 夬卦九四説:「臀無膚,其行次且 。
」象曰:「其行次且,位。
」不過,初、上兩個爻位是否有陰位陽位,以及當位位區分,有爭論。
主要是王弼「周易例 ‧ 辨位」一文中認為,初、上兩位是一卦「」,開始和結束,因此其爻位應當陰陽來定義它: 初上者,體終始,事之先後,故位分,事,非可以陰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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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弼這個看法雖受到許多易學大師抨擊,不過無道理。
他舉了幾個例證來證明初、上是不能陰陽來規定其當位: 象上得位失位文。
,繫辭但論三五,二四功異位,不及初上,?乾上九文言雲,而無位;需上六雲,雖位。
如上文,他舉例證共有三個:王弼《周易例 ‧ 彖》中提出了「主爻」--一卦主觀念,並有詳細的説。
「彖」者斷,統論一卦義意思。
因此周易十翼中有彖傳,彖傳即用以詮釋經六十四卦卦義。
現在我們閲讀周易讀本中,「經傳合一」,周易中各卦下所見「彖曰」即是屬彖傳內容。
而論斷一卦義時,掌握主爻才能提綱契領:「故六爻,可舉一以明。
」至於六爻中,要如何決定那一爻是主爻?王弼提出了「寡統眾」、「靜制動」原則。
所謂「寡統眾」來説,一卦六爻中若有五個一個陽,那個陽爻主爻;反之,若是五陽一陰,那陰爻主爻。
彖:夫少者,多之所貴;寡者,眾之所宗。
一卦五陽而一陰,一陰為之主矣;五陰而一陽,一陽為之主矣!例如,師卦九二,或是夬卦上六,是寡統眾例證。
而所謂「靜制動」來説是指「中爻」,二或五,二下體中爻,而五是上體中爻。
這個原則主要於乾坤兩卦以及陰陽呈2-4或3-3分配時可用決定何者主爻。
例如乾九五,坤為六二。
兩陰四陽或兩陽四陰情況,一方面一樣可採用「寡統眾」原則,兩個數者其中一爻主爻,而如果兩個爻中若有其一是居於上卦或下卦之中位,那麼居中者可優先主爻;或者,如果沒有少數陰陽,一樣以中爻主爻,這是所謂「靜制動」道。
明夷,闇主,於上六,初,故曰「君子於行」。
五最近,而不能溺,故謂「箕子之貞,不可息」。
三處明極而徵闇,故曰「南狩獲其大首」。
意思是説,明夷是黑暗,上六是黑暗一爻(距離下卦離明),所以是卦主。
夫卦者,時;爻者,適時變者。
故名其卦,則吉凶其類;存其時,動靜應其。
尋名觀其吉凶,舉時以觀其動靜,變,由斯見矣。
遠近終始,各存其會;闢險,趣時。
復,乾壯惡;明夷務闇,豐尚光大。
吉凶有時,不可犯;動靜,不可過。
犯時之忌,罪大;失其所適,過深。
意思是説,卦講是「時間」,而爻是順應時間而做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