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舍條件】提升雞舍條件的主要設施設置標準

【雞舍條件】提升雞舍條件的主要設施設置標準

根據畜牧法第5條第4款,畜牧場的主要設施必須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制定的設置標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87年10月27日公告了《畜牧場主要設施設置標準》,並多次進行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是在102年6月19日發布的。

由於104年1月起發生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染案例,為提高家禽畜牧場的生物安全防護,減少防疫疑慮,本設置標準增加了有關「非開放式」禽舍的規定。同時,為適應家畜禽技術和環境變遷,農委會不斷修正設置標準以符合現況執行的需求。

雞舍條件 Play


雞舍條件是設置標準中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為了確保畜牧場的適當運作,雞舍應符合相應的要求。本設置標準將繼續協助畜牧業者提升設施條件,達到更高的生物安全標準。

雞舍條件

修訂內容與重點

此次修訂的內容主要包括提升家禽畜牧場的生物安全防護,以及配合相關法令的修訂,如「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以下是修訂的幾個主要要點:

  1. 由於我國養馬場多採用室內運動場的形式,為了應對實務需求,將原附表備註欄中關於馬運動場的規定提升至本設置標準第2條第2項,確立了養馬業者室內外運動設施的合法性。
  2. 修訂了附表中的設施規範,包括修改「畜禽停棲場或運動場」的名稱和規定,要求乳牛及馬的畜牧場必須設置此類設施,而家禽畜牧場若已設置,則需符合備註中的規定,即運動場的飼料存放、採食區及供水系統應設計為非開放式,以防止外界禽鳥的接觸或排遺污染。
  3. 增加了新式畜舍和禽舍的興建面積規定,如密閉式、水簾式及水簾式環控管理等,並且為友善式飼養模式設定了興建面積的上限。各項畜牧設施的興建面積依既有規定進行了調整。

修訂後的影響

此次修訂旨在提升畜牧業的設施標準,符合現今的技術進步和環境需求,同時加強了家禽畜牧場的生物安全防護,以減少傳染病的風險。此外,修訂也為業者提供了更靈活的空間設計和運營模式,以適應不同的畜禽飼養和市場需求。

雞舍條件是飼養雞隻所需考慮的重要因素之一。一個良好的雞舍可以提供舒適的生活環境、預防疾病和傷害,並提高雞的產蛋率。

首先,雞舍應該提供足夠的空間給雞隻活動。根據不同品種和大小的雞隻,雞舍應該有足夠的寬敞空間,以確保它們可以自由地走動、伸展翅膀和進行其他正常行為。此外,雞舍內應有適當的餵食器和飲水器,以滿足雞隻的日常需求。

其次,雞舍應該具備良好的通風系統。良好的通風可以確保雞舍內空氣的新鮮度,減少氨氣和臭味的積聚,並有助於防止疾病的傳播。通風系統可以包括風扇、通風口和適當的通風孔網,以保持一個良好的空氣流動。

另外,保持雞舍的温度是非常重要的。雞隻需要在適宜的温度下生活,過高或過低的温度都可能對其產蛋率和生長率產生不良影響。雞舍應該有適當的保温設施(例如加熱器或保温墊),以確保温度在合適的範圍內。

此外,雞舍應該具備適當的照明設施。適當的照明可以促進雞隻的生長和產蛋,並有助於維持它們的生物鐘。理想情況下,雞舍內應有自然光照,並且在夜間提供適當的人工照明。

最後,雞舍應該具備足夠的安全措施。這包括雞舍的結構堅固,以防止外界的入侵者(如狐狸、老鼠等)進入雞舍並威脅雞隻的安全。此外,地板應該易於清潔和消毒,以減少疾病的傳播。

總結而言,良好的雞舍條件對於雞隻的健康和生產至關重要。在設計雞舍時,我們應該考慮空間、通風、温度、照明和安全等因素,以提供最佳的飼養條件。

延伸閲讀…

附表五畜牧設施分類別規定

申辦服務-申辦畜牧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