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 生效】1984 關鍵年份!全球專利制度大轉捩!

【1984 生效】1984 關鍵年份!全球專利制度大轉捩!

禁止酷刑公約

第 23 條
公約定義酷刑:公職人員或官方人員造成嚴重肉體或精神痛苦,目的為取得資訊、處罰、恐嚇。

第 22 條
定義公約中規範之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

第 21 條
公約範圍適用於任何國家領土內的相關行為。

1984 生效 Play

第 20 條
「酷刑」應遵循聯合國憲章中的定義。

第 19 條
禁止驅逐、遣返或引渡至有酷刑風險國家。

第 18 條
國家有義務防止酷刑,不受任何情況影響。

第 17 條
各締約國應針對酷刑制定適當懲罰。

1984 生效

第 16 條
公約説明各締約國對酷刑罪之管轄權。

第 15 條
各締約國應採取措施,防止領土內出現酷刑行為。

第 14 條
引渡條約締約國將本公約視為要求引渡的依據。

第 13 條
各締約國應採取措施,協助其他國家對酷刑罪行之訴訟程序。

第 12 條
各締約國應防止公職人員或官方人員施加任何形式的酷刑。

第 11 條
酷刑受害者有權獲得公正的審查和賠償。

第 10 條
各締約國應確保酷刑受害者的證詞不得作為法庭證據。

第 9 條
各締約國應培訓負責逮捕、審訊或處理拘留人員的人員,讓他們瞭解禁止酷刑的知識。

第 8 條
設置禁止酷刑委員會,負責相關職能和職責。

第 7 條
各締約國應定期審查其審訊及拘留程序,以避免酷刑發生。

第 6 條
各締約國應調查聲稱發生的酷刑事件,並確保申訴人不受威脅。

第 5 條
各締約國應確保避免酷刑,並依其管轄權對酷刑罪進行起訴。

第 4 條
公約明確定義酷刑,説明其構成要件。

第 3 條
宣揚各國有義務遵守人權,並防止酷刑。

第 2 條
本公約目的是促進全球反酷刑的鬥爭。

第 1 條
定義酷刑,説明其基本特質。

1984 生效:齊瓦哥世界中的暴政與監視

導言

1984 年,喬治·歐威爾的小説《1984》問世,警示人們極權暴政的潛在威脅。時至今日,小説描繪的「齊瓦哥世界」仍與我們的世界驚人相似,甚至「1984 生效」的陰影已逐漸籠罩現代社會。

國家監控與思想控制

在《1984》中,全能的大洋國實行嚴格的國家監控,使用「思想警察」和「電幕」監控和操縱公民的思想和行為。今天,政府和科技巨頭透過數位監控和社羣媒體平台,也能夠追蹤和分析人們的活動和想法。這種全面的監視能力喚起了「1984 生效」的擔憂。

語言和真理的扭曲

小説描繪了一種名為「新語」的語言,旨在限制思想範圍和操控真實感。在齊瓦哥世界,真實的歷史事件被竄改,對過去的集體記憶被扭曲。這種對語言和真理的攻擊在現代社會也存在,導致假新聞、陰謀論和認知失調的盛行。

系統化的迫害與恐懼

《1984》中的大洋國使用暴力、酷刑和脅迫來打壓異己和維持順從。在現代社會,警察暴行、國家資助的恐怖主義和社會分化也導致「1984 生效」的恐懼。

表 1:1984 生效與現代社會

《1984》特徵 現代社會特徵
國家監控、思想警察 數位監控、社羣媒體操控
新語、真實的扭曲 假新聞、陰謀論、認知失調
暴力、酷刑、恐懼 警察暴行、國家資助的恐怖主義、社會分裂

自由與公民權的侵蝕

結論

《1984》不僅是一部經典的文學作品,也是對極權主義威脅的警示。在現代社會,國家監控、思想控制、語言扭曲和系統化的迫害等特徵仍在「1984 生效」的陰影下,威脅著自由、真理和公民權。為了避免歐威爾預言的噩夢成真,重要的是要保持警惕,維護自由和民主價值觀的抵禦工事。只有通過集體倡導和個人行動,我們才能阻止「1984」在現實中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