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去年訂婚,嶽父家小住,我和嶽父睡,老婆和嶽母睡。那天晚上嶽父出去撲克牌到淩晨四點多回來,交代我:要是你媽問起來,你說十二點回來了。早上吃過飯,嶽母問我:你爸做晚什麼時候回來?我說:十二點時候。嶽母聽了破口罵:兔崽子,知道你實!你爸招了,你撒……事後我問嶽父:你怎麼提示一下?嶽父尷尬地笑笑說:一個人罵了!瞬間秒殺!
2. KTV工作我不知染上了抽煙癮,男友知道。男友帶我回家見父母,留下印象,我他們二老面前抽煙。結婚一年了他們知道。這天晚上,臥室和老公商量著自己KTV辭職事情。手裡夾著煙,婆婆進來找老公去超市,看見我手裡拿著煙,瞬間愣住了。老公見了,一笑接過去,說:“我抽,讓她幫我拿一下!”說完,離開,我鼻孔裡冒出一縷青煙。
3. 今年多多26了,家裡開始多多沒有女朋友。這今天多多去相親了,當時西餐廳親,美女一枚。然後握手,寒暄,相談甚,相見恨晚。這時聽有人叫:多多。結果多多和她同時轉頭。這時候多多說:這麼?你叫多多?她開心應道:嗯。多多問:貴姓?她說:免貴姓錢,你呢?多多說:史……
4. 朋友花了好多錢買了一部高檔手機,而我隻花了幾百塊錢買了一部國産手機。前段時間,我倆手機不小心摔了一次,結果他手機摔壞了開不了機,而我手機啥事沒有。我感慨道:看來得是有處。 #搞笑段子# #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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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婚女嫁乃人生環節,婚姻締結歷來視為“正家”始,大事。因此,有關禮俗備受關注,繁文縟節,十分考究。古代中國明媒正娶,周代確立嫁娶程式中“六禮”,即納採(送禮求婚)、問名(詢問女方名字和出生日期)、納吉(送禮訂婚)、納徵(送聘禮)、請期(議定婚期)、親迎(新郎迎娶)。隨著北方居民南遷入閩,婚儀中“六禮”八閩各地流傳開來。此後,這六種禮節雖略有變化,然基本延續下來。宋元時期,婦女貞節觀加強,宋代理學福建影響,以至福建婚俗中歧視和束縛婦女現象顯著。明清兩代,進一步強化。
明清後,福建民間,“六禮”名稱和內容有所,各地禮俗盡,但取“六禮”意。,議婚到完婚要提親、合婚、相親、定親、送聘、送日子、勸嫁、催妝、迎送親、婚禮、下廚、回門步驟。其中,提親、合婚包含有納採、問名內容;定親、送聘相當於納吉、納徵;送日子含請期意;迎送親類似於親迎,只是新郎本人是否前往女家迎娶人因地而異。這些一般性婚姻禮俗外,福建民間尚有多種婚姻形式和禮儀,諸如童養婚、招贅婚、服役婚、交換婚、轉房婚、表親婚、指腹婚、重婚、招夫、租典妻、搶親婚、轉嫁婚、盡孝娶、沖喜婚、冥婚、住娘家。其中有一些是婚姻陋俗。
福建是一個多山省份,以來交通閉塞,商品經濟發達,封閉式自給小農經濟典型,因而風俗習慣,色彩。古代福建人口多,勞動力缺乏,外來移民入閩初,適應環境、改造工作十分,因而滋生男輕女思想,從而造成男多女現象,引起嫁女必索高價、包辦買賣婚姻風盛行。一些富豪大戶炫耀家門、競強,嫁女之時,耗費鉅資,廣置妝奩,由此積習相沿,仿效,形成嫁女重妝、婚禮陋俗。
民國年間,風氣開,機關公務人員和知識界先行婚俗改革,初興新式婚禮,名曰“文明結婚”,婦女地位有所提高。但範圍農村變化並不明顯,婚俗普遍存在,惡習並沒有破除。
一九四九年後,人民政府大力提倡移風,婚姻禮儀改革日益深化,許多傳統習俗雖繼續存在,但其中大部分或剔除、或簡化、或名存實亡;婚姻自主、男女平等觀念大多數人承認和接受,八十年代以前,嫁娶禮儀普遍。八十年代後,舊婚俗中排場風氣抬頭。
福建佘族、回民以及客家人、惠安女、基督教徒,其文化背景、宗教信仰、以及獨立社會群體,形成了各自婚姻禮俗。
民間,子女到了適婚齡,做父母得著手托媒牽線搭橋,他們提親擇。婚齡時代而異。
中國古代,西周以前和西周時期,男三十歲,女二十歲作為結婚年齡,唐朝後,法定婚齡降低許多,文獻記載,唐貞觀年間詔令:男二十歲,女十五歲;唐開元令:男十五歲,女十三歲;宋天聖令:男十五歲,女十三歲;宋嘉定年間詔令:男十六歲,女十四歲;明洪武年間詔令:男十六歲,女十四歲;大清通禮規定:男十六歲,女十四歲。福建民間婚齡基本官府規定範圍內,出入。清代,福州一帶,男十七歲、女十五歲以上可婚配。福建有少數地區早婚現象,情形。惠安典型。惠安東部一些鄉村,孩子於繈褓之中訂親,十二三歲即完婚成家。若女孩子到了三歲“有主”,父母會憂心忡忡,唯恐女兒找不到男人。此等陋俗,弊竇叢生,害非。
自民國以來,法定婚齡有所提高。 《中華民國民法》規定男十八歲、女十六歲。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新婚姻法規定婚齡男二十、女十八歲以上;一九八○年改為男不得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於二十週歲。與此適應,民間婚齡增大一些。但是,城鎮農村略有差異,農村偏低,城鎮。農村習尚早婚,城市則普遍晚婚。城市裏,男三十、女二十五歲左右結婚多見。農村往往男二十、女十八歲左右開始提親,一到規定年齡,結婚;有的虛報年齡,領取結婚證,提前結婚。惠東一帶早婚劣習存在。
舊時,男女授受不親,婚姻大事身不由己,“男親求,女”,悉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成為締結婚姻所不可缺少仲介。據史志記載,廈門,男婚女嫁“媒妁介紹”,(民國《廈門市志》卷二十《禮俗志》)政和,“男女締姻,聽媒妁說合”,(清.道光《政和縣誌》卷一《風俗》)崇安,“清以前媒妁之言,互通庚帖”,(民國《崇安縣新志》卷六《禮俗》)算正統和合法。這種現像是普遍。戀愛視為大逆不道,“父母國人”。故諺:“天上無雲不下雨,地下無媒不成親”。
舊時媒人有官媒、私媒兩種,私媒多見。官媒是地方政府設置。私媒有職業媒臨時作媒分。專職者為生,她(他)們消息,經驗,常主動上門找事者說親;非職業者乃臨時親朋好友託而奔走說親。媒人全由上了年紀女性,所以民間俗稱“媒婆”。媒婆大多能說會道,善於左右逢源。一些原本並相配婚事,經媒婆搖唇鼓舌、瞞天過海,得以說合。如果哪一方得罪了媒婆,她們中作梗,三言二語,可能一樁姻緣攪散。於是求媒說親者怠慢媒人,對媒人招待周到和。每媒人光臨,無論男女雙方,要按例煮點心款待,置酒犒勞。泉州有句語:“要成不成,媒人飯走。”惠安人說:“吃成吃成,無吃不成”,“新娘過門算,媒人點心三十六碗”。婚成日,無論何等媒人,男女雙方要給予謝禮,男方所饋多。非職業性媒人,兩家皆係熟人,各自心中有數,花工省,口舌,酬謝。送給媒人謝禮是豬腳、線面、糖果、糕餅以及紅包,俗稱“媒人禮”。日後分娩生產時,媒人送上一份“抱生飯”。職業媒人謝禮上述諸色之外,得付媒人錢,其數額未有定規,多依聘金數抽成,百分之一百分之五,泰寧一些地方高達百分之十;有面議“花紅”。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專制時代婚姻包辦產物。一九四九年後,大力提倡移風,隨著文明程度提高,社會生活內容,人際交往,男女青年結識機會增加,戀愛、婚姻自由蔚然成風。然而,於影響,傳統觀念流長,婚姻自主完全實現,舊俗遺風某種程度上繼續存在。許多以戀愛結下情愫青年男女,後都得徵求父母意見。雙方父母贊同、支持固然歡喜,但只要有一方家長表示異議,事情棘手。遇此題者,抗爭、通融,有終成眷屬;但因此半途而廢,農村。有男方父母瞭解兒子戀情並感覺滿意後,會託人出面到女方家中投石問路,洽談聯絡、議定婚事。舊式媒婆情況下,介紹人、婚姻介紹、徵婚啟事之類新型“媒人”出現,活躍。城鎮多數青年男女是藉助這些管道而尋得配偶。,這些新型“媒人”只是為男女相識和交往牽線搭橋,提供方便手段。如介紹人,或者是出於親朋知交中大齡未婚者關懷而之奔走引薦,或者是心地為同事、友人中者創造機會和條件,進行撮合,或者只是因為男女雙方及其家長有交情而信使角色。
說媒過程,男家請媒人認為中意女家攀親,女方家長若無異議,會應媒人所求,開具女兒出生年月日時,俗稱“開庚帖”,或稱“開生庚”、“開生月”、“出婚頭”、“起帖”。 “庚帖”用長方形紅紙豎寫而成,字數得為偶數,忌單數,上邊出生日期時辰或以生辰八字代之,或直接載年、月、日、時,其紀年和計時曆和十二時辰限。例如,西元一九五八年戊戌年(肖狗)六月十五日九時出生女子,寫成:“坤造戊戌己未酉戊辰瑞生”,或者“坤造戊戌年六月十五日辰時瑞生”(男式庚帖文字上略有改動,將“坤造”改為“乾造”,“瑞生”改為“健生”)。直接寫上年、月、日、時庚帖,字數可能,若出現這種情況,省去“瑞”字或“”字,以使字數成雙。例如:西元一九六一年辛醜年(肖牛)十二月十五日二十三時出生女子,寫成:“坤造辛醜年十二月十五日子時生”。
福建民間,提親議婚時要考慮到下面一些因素。
男女之間年齡差距無嚴格標準,情形男比女大二三歲,忌大六歲,俗信六歲屬“沖”,結合。相差十歲以上,“年老娶妻”,否則會招致輿論譴責或人言非議。,傳男女雙方年齡相加為五十歲者結親,“五十”乃“一百”之半,合而為半,恐難百年偕老,非吉兆。
說媒基本條件年歲之外,講當戶、財產相若,兩家社會地位和財富不能相去,對男家門第、財產要求。福建時儘管“有少年穎異善讀書者,家雖貧窮,富貴人樂擇婿”(民國《閩縣誌》卷五《禮俗》、民國《沙縣誌》卷八《禮俗志》),但這少數現象。辛亥革命後,男女匹配重門第之風轉變。一九四九年後,這種變革顯著。不過,為止,婚配要“門當戶”觀念有市場,某些家長於子女擇符合“門當戶”條件,會橫加干涉和阻攔。
“婚姻者合二姓之好”,議親之際同姓聯姻有所禁忌。德化舊時禁止同姓結婚,即使有少數同姓結婚者不准載入族譜。但總看,福建人對同姓聯姻禁忌並。甯化縣石碧村群眾反而看重同姓通婚。全國第四次人口普查反映,石碧村張姓人家,夫妻同姓佔96%;同時,他們明確反對近親結婚。
福建部分地區有某些異姓婚姻禁忌。泰甯,盧姓謝姓、張姓李姓認為聯姻結親。因為“盧”與“爐”同音,“謝”泰寧土語作“熄滅”意,信如果“盧”、“謝”結合,似爐火熄滅,不能發達,故忌諱聯親。 “張”和“李”有類似之意,俗語“有張李”,是說用具,辦事困難,有這那,土俗引伸象徵有姓張沒有姓李,聯姻有一方失利,會斷子絕孫,故不可通婚。
女方庚帖媒人帶回男家,進行“合婚”,這於“六禮”“問名”。合婚包括“問神祖”和“合八字”兩個部分。程式各地盡。是男家女方庚帖壓家中供奉菩薩或祖先香爐下,有的置於灶王爺牌位前,須存放三日或一些時間,聆聽神祖示意。這一段日子裏,若闔家諸事順利,六畜,一塊碗、一雙筷子無破損,即為沖不破吉兆,算是神祖認可,婚事能繼續。否則要退庚帖,婚事告吹。閩南一些地方稱這道手續“壓圓”或“三日圓”。漳平,男家將女方庚帖(當地稱“婚頭”)壓神龕前香爐下之外,得盛半碗汲井水置於“婚頭”之上。三天后家裏如發生任何吉利或不如意事,且碗中水保持,認為兆示吉祥,姑娘貞潔無瑕,成婚有望。反之則婚事中止。在建陽,男女二人生辰八字各一張黃紙書寫,壓於香爐下,上面各點燃一支或一支蠟燭。若兩支或蠟燭點完速度基本相同,意味著雙方;若點完速度相差太大或有一支中途熄滅,這兩人結合不會和諧美,婚事。崇安,庚帖要放置祖先香位前七天,點燃香燭,讓停熄。如果燭盡或杯盤破損,出生年月上有些抵觸,這起婚事告吹。
“問神祖”程式後,要請算命先生對男女雙方生辰八字進行“合算”,看是否相合,有無相沖。八字相合算男女,婚姻初現眉目,如相沖相剋,該門親事作罷。八字相合否,主要五行和生肖。福建,生肖禁忌流行甚。普遍忌諱女方屬虎,老虎總是夜間出山覓食,所以於夜間出生屬虎女子,忌。此外,象“白馬畏青牛”、“豬猴不到頭”、“兩虎山”、“龍虎兩相鬥”、“女子屬羊守空房”之類禁忌許多地方有講究。惠安縣流傳“殺雞儆猴”、“蛇穴”、“馬房”、“虎會咬豬”說法。有些方家術士生肖與五行聯繫起來,編排成列:虎、兔屬木,蛇、馬屬火,龍、羊、狗、牛屬土,猴、雞屬金,豬、鼠屬水。爾後相生相剋道進行推算。
合婚之舉是屬迷信,但事關婚姻成敗。因此,那些生肖“”,或所謂年、月、日、時相沖,或八字帶有凶煞女子,往往要歲數重新安排,虛報生肖屬相,如屬虎者,上半年出生改虎牛,下半年出生報成兔;生辰年、月、日、時得偽造,時日更改為良辰吉日。目的於應付合婚,同時了能改變自己“命運”。
安溪一帶,合婚時尚有“破月”忌。男子蛇年出生破正月,鼠年破二月,牛年破三月,猴年破四月,兔年破五月,狗年破六月,豬年破七月,馬年破八月,羊年破九月,虎年破十月,雞年破十一月,龍年破十二月;女子豬、兔、羊年出生破正月,虎、馬、狗年破三月,蛇、雞、牛年破四月,猴、鼠、龍年破六月。信男子破月無關,女子破月危害,娶破月女子妻者終生、家境。因此有關父母虛報女子出生年月,若能瞞過男方,女子本身渾然不知,那麼成婚後無危害。
莆田、仙遊、福清、長樂一些地方,媒人說親三天裏,兩家無恙,便是符合神祖意。隨後,男女雙方交換庚帖,合對八字。合婚禮儀多男家進行。華安、沙縣以及三明洋溪、碧湖地,男家遣媒議婚時男方庚帖交給媒人帶至女家,女家來合婚。
現在,所謂“合婚”對大多數青年陌生。有些青年男女相戀後,其父母會他們合對八字,基本上是屬心理安慰形式,對婚姻成敗起制作用。少數鄉村,舊式“合婚”做法存在。個別地區出現因“合婚”吉,拆散有情人而造成悲劇。
八字既合,接著要相親。媒人介紹基礎上,男女雙方會面走訪,審視人品,察看家況,俗稱“看新人”及“看厝”、“看人家”。
福建民間古時少有這一習俗,男女之間彼此瞭解主要依靠媒妁之言。若男方女方進一步探個,往往採用“偷看”方式。偷看多父母、尊長出面,或趁女子外出機,悄悄跟蹤窺視;或隱瞞身份,藉口買豬、買牛,前往女方家中觀察,旁敲側擊。人忌諱自己女兒方看到,如果男方偷看發覺,女方認為面,婚事可能產生麻煩,陷於破裂。
民國後,相親之風普及,但婚姻事人基本上無權自己作主,多父母、尊長越俎代庖。主要有兩種形式:
一種是男方父母或嬸嬸、姑姑出面,擇日走訪女家。女方家長會讓女兒出來露露面,如倒茶、點煙,男方家人乘勢打量女子容貌、身材、體態、舉止。泉州、連城地,有看女子手掌習俗。觀手掌像算命看相者那樣考究、玄乎,只是女子手掌和皮膚來判斷她是否有福氣。手掌、皮膚相,而骨骼突出、肌肉、皮膚沒有福氣惡相。福建民間普遍忌諱女子“斷掌”(稱“橫掌”,即掌上有一條紋路自左而右橫貫,如手掌中橫斷),認為這種女子“命”,註定要克死丈夫(男子斷掌,視為當大官命)。
另一種是男子本人媒婆或尊長帶著到女家相親,觀察女方同時,接受女方審視。但男女兩人並沒有坐傾談,女子只是現身一下,躲入內室。漳平,稱“看新娘”,是男子站大坪(天井)內,閨女打扮後左巷頭(偏廳)行過廳進入右巷頭,一現而已。與此同時,女方父母及其他親屬觀看男子。在建甯,男方登門,女子窺視,若無異議,出門倒茶,男子乘機瞥上一眼,若表示同意,接過茶水。
無論何種形式相親,男方如果感到滿意,會有所表示。是送女子一個小紅包,俗稱“見面禮”,或者連女方家庭其他成員得搭上一份。清流地,男方家人會留下來吃頓飯走。莆仙一帶,相親者若吃下方煮點心——雞蛋、線面,即表示中意。在建陽,男青年臨走前,姑娘會親泡一碗糖開水端給男青年喝,若男青年喝完這碗糖水,就算是表示滿意;若喝下半碗,表示請媒人仲介磋商,留有進退周旋餘地;若只是像徵性地沾一沾嘴唇,乃出於禮貌,表示該門親事。
龍海,男方送“見面禮”情形有所不同。男方來到女家,女家即讓女兒出廳捧茶,同時邀親眷來相男方。男方需預備見面禮——“紅包”大小一一奉上。一次相親往往得花千把元紅包錢。親後,男女雙方中有一方滿意,可中止議婚。無論議婚成否,男方相親紅包要付。
男方上門親後,女方會到男家走走。但女子本人不能去,而尊長出面。主要是察看男方家庭情況,如家庭成員、環境、房屋、擺設,得看看男子相貌,男家要設宴款待來賓並贈予禮品。莆田,女方有意於此門親事,留下吃飯。
如今,城市青年婚姻禮儀中,舊式相親。戀愛者相親,儘管他們會戀愛物件帶回家中讓父母、家人審議,但後主意基本上還是自己拿。經介紹人撮合,其首次見面含有相親意味。若第一次見面印像,有了開端,否則談下去。
農村,相親習俗流行,但其形式和內容發生變化。相親不全是互訪家門,有的是媒人或介紹人另擇地點會面;去由父母、親戚、媒人陪同,有隻邀好友知交伴、前往;相親過程中,事人本身接觸時間,彼此觀察會詳細一些,而且交談,能進一步瞭解對方素質、修養。,隨著生活水準提高,相親花費有所增加。不過,少數地區,你來我、雜揉,禮節繁,耗資。連城,過去男方給女方“見面禮”二塊銀元。現在,男青年到女家“看新人”,若話,得送姑娘一個紅包。這只是“小看”。另外有“看”,主要父母尊長出面。既為“看”,紅包份量加重,且名目增多。要女子本人一個紅包外,女家老少、親得兼顧。這時,女家會招待男方吃點心(蛋、酒、面)。八十年代以來,連女家點心開銷得男方出。男相女後,接著是“看人家”、“看女婿”,即女方家長前往男家察看。男子本人要門口等候,女方家人到時,放炮仗迎接,並得接過女方母親手中雨傘,女方接著回送未來女婿一個紅包,俗稱“接傘禮”。 “看人家”時,男方設宴款待。
男女雙方溝通、瞭解,彼此認可了,舉行“定親”禮,締結婚約,確定聯姻,即所謂“訂(定)婚”,稱“訂盟”、“文定”、“聘定”、“插訂”、“壓定”、“送定”、“定庚”、“系記”。定親大多一次完成,有分二次進行。無論一次是兩次,定親形式為:男方擇吉日具禮物、定金及定帖(或有婚書)送往女家,女家納之,回送一些禮物及女方定帖(婚書)。男女兩家各對方禮、帖信,定下親事。舊時,福建各地有這一習俗;現在,或有或無、或繁或,總的,城市,農村鄉鎮普遍。
古時,“納吉”(訂婚)和“納徵”(送聘禮)二禮別而行之,“納吉”時饋少量禮品信,聘禮基本上是於訂婚後專程行聘送給女家。後演化,近代,定親、行聘無區分。定親時,男方具備上述一些禮品外,要送上部分聘金,謂“定金”。福州、長樂、福清、平潭地是聘金彩禮一半送到女家,俗稱“上半禮”。這樣,定親既類似於“納吉”,包含“納徵”成分。
有些地方定兩次進行。福鼎分“初定”和“”,惠安分“小定”(鎮小定)和“”(鎮),安溪分“小訂”和“大訂”,漳平分“提訂”和“提大訂”,仙遊分“定親”和“掛脰”。現在,人們往往合二一。舊時之所以存在做法,則主要是因為“初定”、“小定”、“小訂”、“提訂”、“定親”只是訂婚初級階段,送禮,聘金,多雙方交換戒指、手帕之類信物。 “”、“大訂”、“提大訂”、“掛脰”算正式定親,禮物,且得付予聘金一半或部分。不論一次或兩次訂親,婚事訂立聘金財禮確定主要。因此,定親之前,兩家大多要預先聘禮商議,定親時得有所著落。如果雙方開明人,女方禮,那麼定親時可省掉此類繁文縟節。
福建各地男方於定親贈禮物有雙有單,因地而異。雙數多,分四色、六色、八色、十色,備數類,其中有禮餅、豬肉(或豬腿)、面(或線面)、糖、雞、鴨、蛋、魚、酒、水果、海味,兼以戒指、項鏈、衣料;有人送羊肉或羊腿(福州)、茶葉和鹽(松溪)、花(平潭、惠安)、牛肉()、兔子(沙縣)、甘蔗(莆田),。福州人定禮,魚二條,雞二頭,鴨蛋一百個,面十斤。蟹二隻(蟹十條腿要,以示十全),豬蹄則一個,糖三、四、五包可,面有抓三把或五把。漳平男方“提訂”禮品:茶湯二副(俗稱冰糖茶,線面湯,兩項各一斤為一副),糕仔一封(漳平特有小塊方形糕點,麵粉、糯米粉和其他佐料製成,每封六包,每包十個,俗稱“六包糕”),桃餅(桃形小餅)一斤,戒指一枚。沙縣人行聘定置辦禮物有,魚六斤,銀鐲,但紅蛋六十一個(多一個,取有出頭意)。福建個別地區定親禮品單數計,不要雙數。訂禮五色,是豬肉、牛肉、面、酒、魚,每色或三斤、或五斤、或九斤,逢可。至於定親時定金數目,福建民間有雙有單,無規。惠安人定金常離開“八”和“二”兩個數字,八元二角、八十二元、八百二十元,有整數後面外加八塊二角或八角二分尾數。這並非出於喜雙諱禁忌,而是因為當地方言“八二”與“八字”諧音,“八二”取意“八字”。
定金、禮物置辦停當後,得加上“掛”,圖吉利、喜氣和紅火。定金紅紙或紅布包,許多人紮線或帶子。其他各種禮物帖上紅紙條,有人紅紙包裹乾貨,然後放入布袋或籮筐中,布袋、籮筐得帖上紅紙,有地方連布袋、籮筐本身是紅色,蛋類要染成紅色,禮餅正面常用紅色染料點上幾點或印以紅色圖案,雞紅線係其腳,謂“紅線系(雞)腳”、“紅線牽腳”、或“紅線羈膠(雞腳)”,意為結髮夫妻,白頭偕老,分離。福建許多地區,男方去訂親時,要送紅線一束,表示“千里姻緣一線牽”,預祝婚姻;壽寧諺雲:“拴線透”;泰寧俗語道:“受了男家線,婚姻不能變”。南靖船場一帶,挑禮擔扁擔兩端要貼上紅紙條。莆田一些鄉村,送禮定親親屬中幾位已婚婦女出面,這些女子得身穿紅衣服,拿著帶顏色雨傘,男子母親要手執一對甘蔗,中間紅紙捆住,若男子母親,這些女子穿紅衣,但要穿紫色衣裳,甘蔗改由嫂子來拿,如沒有兄嫂,其他最親人代替。
訂婚這一天,男家神佛和祖先牌位前供上香燭,求告神祖保佑婚姻美滿。隨後,媒人與男方父母及親戚(主要是男方姑母、嬸母、伯母),攜禮去女家“送定”。有媒人代行。啟程之際要燃放鞭炮。男方人員臨門時,女家鳴炮相迎。大家坐定後,女子本人會出來未來公婆問安,並為貴賓敬上“茶”。男家如備有戒指、項鏈類,長輩(主要是母親)未來媳婦戴上。、南靖地是女子掛“掛脖錢”或“串頸錢”,即取銅錢若干串上紅絲線,讓男方派去長輩套女子頸上。仙遊,正式訂婚時,男方要金戒指、手鐲套女子手上,並髻線和銀元編成或串成“銀餅”、“項鏈”掛女子脖子上。戒指、項鏈、“銀餅”、“掛脖錢”或“串頸錢”佩戴和套掛,是親事訂立標誌,表示此女屬男方之人了。所以有些地方進而這一禮儀來代稱定親。廈門一帶定親俗名是“掛手環”,泉州民間稱定“戴手指”,仙遊人曰“掛脰”,尤溪人直接訂婚叫作“系記”(意謂女子系上屬於某人記號)。
男方禮物送進來後,女家要此供於神佛和祖先牌位前,敬告神祖,祈求賜福。,男方所送財禮,聘金(定金)外,女家不能全部收下,而是取出其中一半或大部分,另外加上一些禮物,送男方作為答禮。比如,男方送來兩隻公雞,女家收其一,另回以一隻母雞。總的,女家回送禮品,各地盡,但普遍帶有具寓意東西,寄託闔家樂、心願。霞浦,女家回禮中有鞋底(意為“起底”,能起家底),芝麻(芝麻富貴),黑豆(與方言土話“有頭”諧音,指有出頭),糯米(意為粘住男家大人之口,令其不嘮叨,能媳婦和睦)。福州,回禮往往少不了一雙襪、一條褲(襪褲方言“活”“庫”諧音,意指善持家、活財庫、家底殷實)。龍岩,是回送花生(能發能生)。漳平,回禮有巾一副(兩條臉巾織成一起,意為夫妻相伴終生),桂花枝一對(寓生貴子意),種子六包:芋頭、小麥、稻穀、花生、粟、黑豆各一包(預祝姑娘來生兒育女,這些種子繁衍,代代昌盛)。惠安,女方回敬禮品含白曲(乾酵母,主發)二粒,薑母(主多產)二塊,大豆種、麥種、粟種(寓意與漳平六包種子)以及“鉛錢”。其中應是“鉛錢”一物。 “鉛錢”系用一種次鉛錘紙,裁成一公分直徑大、圓形物,中間銜出雙喜圖案,“鉛”與“緣”音諧,“錢”指財寶。地民間認為:人群,緣份,此家女郎既彼家兒郎訂定,宜緣份布予男家,和男家預結好緣。男家接到“緣錢”,將一部分夾女家回饋糖果中分送親朋好友;一部分投進水井和廚下水缸,使緣份溶於水中,讓大家飲到這“緣水”,預卜日後夥結緣會有兆頭。泉州,有回送芋頭、薑母、雙連巾。仙遊,女家鳳雛(即雞蛋,謂吉利和能生育)、長命(即線面)、五穀種(寓意與上述同類禮品相當)回盤。莆田,有女家回送甘蔗(甘蔗節節甜,取意夫妻恩愛、甜甜蜜蜜)。
定帖是定親要件之一,俗稱“龍鳳大帖”,男謂“龍帖”,女曰“鳳帖”。 “龍帖”和“鳳帖”主要是男女雙方各列聯姻者姓名、年齡、住址以及主婚人、媒人姓名。閩南一帶,有的要訂立“婚書”,男“乾書”,女“坤書”,各署主婚人姓名,彼此申明訂婚結親意。是男家出“龍帖”、“乾書”,女家“鳳帖”、“坤書”回復。兩家交換定帖、婚書,即了婚。定帖、婚書格式要求甚。訂婚日,男女雙方往往要辦筵席,宴請親朋好友,俗稱“訂婚酒”。赴宴者送禮,即使有送,,多少不論,故有人喝訂婚酒叫作“吃白酒”。但到了完婚成親時候,喝過訂婚酒人得送份禮賀。許多地方,女方得男家送來禮餅分贈赴宴親友和鄰裡,所以,定親時男方置備數量禮餅,數十上百斤或者數百個。漳平,男方要送一種當地獨有禮餅——“女兒餅”,俗稱“圓仔餅”,這種餅用番薯、麵粉原料拌白糖製成,每個一斤,要送一百個。分送禮餅辦訂婚宴一樣,一是表示慶賀,一是女兒定親事告知親友,昭示鄉鄰。接受禮餅者,姑娘出嫁時,要買衣料、日用品禮物相送,叫“添箱”、“添妝”。送人禮餅得,不能切開。詔安,若收到禮餅是切塊,可置禮“添妝”,曰“吃餅畔,無人情”。
親起,兩家開始改換稱呼,親家、親家母、姨、舅、叔、伯號入座;未婚男女互隨對方稱呼其父母,有“叔叔”、“嬸嬸”、或“伯伯”、“伯母”稱呼方父母。訂婚前,訂婚後,男女雙方可以膽,姑娘可以到男家走走,小夥子得到女家幫忙幹點活。連城四堡,訂婚後,逢節日、廟會或辦喜事吉日,男方派一個小妹妹去姑娘接到家裏,姑娘來過一趟後,下次不著去接了;女方是如此,只是去接小夥子換成弟弟或哥哥。不過,泰寧,訂婚後,男女見面,不期而遇時要迴避。
訂婚後,多數要待年二三年完娶。此期間,男方逢年過節要女家送禮物,主要是端午、中秋、過年(春節)三大節,俗稱“送節”,有另稱過年這次送禮“送年”。禮物大多離不開豬肉、面(線面)、衣料,同時節日相應,端午時帶有粽子,中秋時帶有月餅,過年時帶有或年糕。女家會回送一些禮物。光澤,“送節”有“送小節”和“送大節”分,訂婚後打算娶媳過門一年或幾年裏,送節可以一點,謂“送小節”,但到了準備結婚一年,“送大節”了。 “送大節”顧名思義送禮,粽子得用籮筐挑,多達一二千個,月餅少不了二三十斤。女家男家送來粽子、月餅分送諸親友,籍此告知有女出嫁,讓人家有所準備。
舊時,定親而達成婚約,具有強制約束力。除非出現“冒”(指姐姐冒充妹妹、哥哥冒充弟弟、姑姑冒充侄女,或者隱瞞了疾病)、一方犯了罪、或娶(訂婚後,女方成婚齡,男方無故三五年娶或逃亡在外三五年歸),情況下履行婚約,翻悔,男家悔約不能追回財禮;娶者雖不受懲處,但不能追回財禮。與此聯繫,福建舊時出現過這樣習俗:定親後,如果男子死了,女子仍算是他家媳婦,謂“斷線人”,若嫁人,可立貞節牌坊,為家人、世人稱頌,若再嫁認為是不名譽。不過,有一些男家這種過門媳婦重找婆家並、作梗,惠安有句話說:“鍋內無飯,無法留人”,對再嫁之舉。如果女子於婚前死去,男子得認她“結髮妻”,並牌位請回家供起來,後再娶“續弦”,拜堂時要拜髮妻牌位。男子亡故而女子另行擇配者,女家男家已給聘金、彩禮退一半或大部分;女子去世而男子再行選娶者,男家不得女方要求退償。
民國時期,婚約結婚法定程式。現行新婚姻法沒設婚約規定,不承認訂婚是結婚法定程式,婚約束縛婚姻自由鎖鏈,否定了父母女兒換取財禮和包辦婚姻做法,青年男女提供了擺脫父母干涉婚姻。至於家長出面、或男女本人訂立婚約,地方當局不加禁止,只是其性質和效力舊時迥然不同,如有變故,可提出並通知方取消婚約。若因見異思遷、或無充分理由而悔約,會招致輿論譴責和旁人非議。另外,如果女方翻悔,退男家所送聘金,所送禮物退否可,主要男方態度而定;如果男方變卦,聘禮財物分文退。
聘禮,稱“聘財”、“彩禮”、“財禮”,是男女訂婚和結婚時,男方付給女方財物。“聘娶婚”時代,“婚禮聘財信”,男女“非受幣不交親”,聘禮作構成婚姻關係首要條件。
論定聘禮時,主要是雙方家長出面,媒人居中傳話調和。或男家開草帖,與女家商議;或女家提出聘禮要求,交給男家考慮。雙方往往爭執不一,討價還價,需媒人往返數次可定下。有聘禮數目上出入談攏,親事不能。聘禮談後,正式書寫禮帖(禮單),開呈聘金、禮品若干,字據。男方於成親之前予以兌現,否則完娶。
舊時福建,聘禮因地而異,視家境而定,但“論婚聘金”(民國《平潭縣誌》卷二十一《禮俗》)、“婦家苛責聘儀”(民國《泰寧縣誌》卷二十三《禮俗》)習俗通行。某些有女之家“不擇其婿賢否、年之相若,但得多索聘資即締婚”(民國《大田縣誌》卷五《禮俗志》)。少數名門望族體面和炫耀,排場,助長了陋俗。有仁人賢者不忍此風氾濫,起而抑。清光緒四年(一八七八年),邵武府知府袁繩武當地禁碑,明令:“嗣後,聘金無論准八十千(錢)六十四千(錢)為止;收聘金者,聽首飾衣服不得過四件,……其餘紅肉不得過九十斤,海菜果子每色不得過五斤。”(民國《邵武縣誌》卷二十二《禮俗》)然而,重禮索聘由來,俗成,實非一紙禁令能製止。
民國年間,出現了花錢“文明”婚禮,但行聘主流,且數額。武平,聘金“百金率”,多者達“三百金以上”(民國《武平縣誌》卷十九《禮俗志》)。政和,“聘禮白銀十六兩作兩錠紅線系焉;今加數倍,百圓率,並具釵珥、衣裳及禮餅百斤”(民國《政和縣誌》卷二十《禮俗》)。崇安,聘金約“六十元一百二十元”,“衣飾、禮餅、雞鴨、豚肩、龍眼、荔枝、栗幹、胡桃、五子果等物”(民國《崇安縣新志》卷六《禮俗》)。上杭,“俗尚,女家嫁奩面,於是多索聘金豬酒,男家爭體面,故事事必求其,致有鬻田宅以行之者。”(民國《上杭縣誌》卷二十《禮俗志》)長汀,“聘金昔有百十千錢,今動輒數百元,此外尚有豬、酒、魚、肉、米糍等類”(民國《長汀縣誌》卷十七《禮俗志》)。南安,乾嘉時期,聘金“不過百十金”;“今(指民國)則婚嫁論財聘,動以數百金”(民國《南安縣誌》卷九《禮俗》之二)。
一九四九年後,人民政府大力宣導男女平等、勞動,新婚姻法禁止借婚姻名索取財物,買賣婚姻受到批判、衝擊,提倡不要彩禮、儉簡為婚,新人新事層出不窮。可是議聘現象並徹底消除,農村普遍。八年代以來,隨著商品經濟發展、生活水準提高,重聘風前盛。聘禮少則幾千元,多數萬元計,耗資甚鉅。廈門,近十年來,女方向男方索取聘金,數百元漲到幾千、上萬,要求家庭用具漲到多種高檔消費品,例如二十五吋遙控國際線路彩電、音響、三門電冰箱、多功能錄、白金項鏈,有煤氣、電話、傳呼機作為條件。在建陽,有聘禮包括:聘金一千元,“母擔”(撫養費)八百元,金耳環,金戒指一隻,手錶一塊,自行車一輛,金子三錢,銀元四十個,衣服十多套;另外,女方辦酒物資或開銷男方負責。大田,聘禮是:聘金一千元,母親撫養費一千元,女子衣服錢二千元,銀元八十個,大米二百斤,豬肉二百斤,雞鴨三十隻,冰糖五十斤。將樂,聘禮為:聘金一千五百元,“孝母錢”銀元五十~一百個,女子著裝費六百元,雞、鴨各二十~五十隻,豬肉一百五十~三百斤,糯米五十~一百斤,禮餅一百塊。連城,聘金從千把元到萬餘元,其中,四堡鄉聘金人民幣五六千元外,還要銀元一百多個。安溪,各鄉鎮聘禮普遍,官橋、金穀、蓬菜、魁鬥、鳳城地三千~五千元,湖頭四千~七千元,東溪大都一萬元左右,有山鄉達萬元以上。福州郊區峽北鄉聘禮數目,聘金要一萬三千元,禮餅得挑一擔。莆田沿海一些鄉村聘禮令人瞠目結舌,八十年代中期起,該地區每年一千元幅度上漲,北高和忠門個別地方之外,一萬元左右,另外加一個“幾擔”(麵食、線面、豬肉各一百多斤);而八十年代後期,每年二千元左右浮動,聘金上升到一萬五千、一萬八千、二萬,而且要外加一個“九擔”,擔數增加了。主要是質論價,年,貌不出眾次之,姑娘賣價不下萬元。一九八八年,忠門鄉個別“村花”彩禮激增到二萬元二萬四千元。
一九四九年後,人民政府大力宣導男女平等、勞動,新婚姻法禁止借婚姻名索取財物,買賣婚姻受到批判、衝擊,提倡不要彩禮、儉簡為婚,新人新事層出不窮。可是議聘現象並徹底消除,農村普遍。八年代以來,隨著商品經濟發展、生活水準提高,重聘風前盛。聘禮少則幾千元,多數萬元計,耗資甚鉅。廈門,近十年來,女方向男方索取聘金,數百元漲到幾千、上萬,要求家庭用具漲到多種高檔消費品,例如二十五吋遙控國際線路彩電、音響、三門電冰箱、多功能錄、白金項鏈,有煤氣、電話、傳呼機作為條件。在建陽,有聘禮包括:聘金一千元,“母擔”(撫養費)八百元,金耳環,金戒指一隻,手錶一塊,自行車一輛,金子三錢,銀元四十個,衣服十多套;另外,女方辦酒物資或開銷男方負責。大田,聘禮是:聘金一千元,母親撫養費一千元,女子衣服錢二千元,銀元八十個,大米二百斤,豬肉二百斤,雞鴨三十隻,冰糖五十斤。將樂,聘禮為:聘金一千五百元,“孝母錢”銀元五十~一百個,女子著裝費六百元,雞、鴨各二十~五十隻,豬肉一百五十~三百斤,糯米五十~一百斤,禮餅一百塊。連城,聘金從千把元到萬餘元,其中,四堡鄉聘金人民幣五六千元外,還要銀元一百多個。安溪,各鄉鎮聘禮普遍,官橋、金穀、蓬菜、魁鬥、鳳城地三千~五千元,湖頭四千~七千元,東溪大都一萬元左右,有山鄉達萬元以上。福州郊區峽北鄉聘禮數目,聘金要一萬三千元,禮餅得挑一擔。莆田沿海一些鄉村聘禮令人瞠目結舌,八十年代中期起,該地區每年一千元幅度上漲,北高和忠門個別地方之外,一萬元左右,另外加一個“幾擔”(麵食、線面、豬肉各一百多斤);而八十年代後期,每年二千元左右浮動,聘金上升到一萬五千、一萬八千、二萬,而且要外加一個“九擔”,擔數增加了。主要是質論價,年,貌不出眾次之,姑娘賣價不下萬元。一九八八年,忠門鄉個別“村花”彩禮激增到二萬元二萬四千元。
福建,多數女方家庭收受彩禮後,彩禮全部或一部分化為嫁妝返回男家,藉收彩禮名女兒日後建立家庭奠定物質基礎。但攀比,彼此仿效,彩禮“水漲船”,成為締結婚姻中一個負擔。即使碰到通情達理女方,讓男方“相送”彩禮,規,男方(或願)過於,難脫俗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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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於聘金總額,福建許多地方還注重其尾數諧音吉利。福州、長樂一帶聘金一三三、三三三、五三三到九三三、一三三三,,總帶有“三”字,長樂人要求末數三位是“連三”。這是因為福州方言中,“三”與“生”同音,“三”寓意生育和興旺。南平一些鄉村,聘金“六”吉數,五六○、一六○○、一○○六,意指“六六大順”。閩西龍岩、上杭、武平、連城、地,聘金“九”結緣,一九九九、二九九九、五九九九元或四九○○、五九○○、七九○○,含“長長”願。邵武,聘金數量,大多取六、七、九這些數字,如三六○、六六六、七六○、九○○。邵武俗有“七成八敗”之說,謂“六”為“六合”、“六六順”、“九”諧音“”,取“”、“”意,忌“四”、“五”、“八”。清流,聘金無論多少,往往有個零頭,曰“子孫銀”。
到了準備完娶成婚時候,男方預先擇定迎娶吉日佳期(曆算),紅紙帖寫,備上禮品,媒人送女家,謂“送日子”,稱“送日”、“送日帖”、“送日頭”、“送日單”、“送日子單”。類似古代“六禮”中“請期”。
舊時十分重視嫁娶時日,要擇吉避凶,選個黃道吉日。人們往往請算命先生或星相先生“撿日子”,先生男女雙方生辰八字,或加以男女雙方父母、祖父母生辰八字,綜合推算出沒有剋結婚吉日。有翻閱皇曆,參照其中宜忌所指而選擇日子。大田,擬定婚期既要男女本人生辰八字,得看雙方其他家庭成員(女兒除外)生辰八字,如有一人八字之相沖,要重選日子。
算命先生玄虛論說和皇曆宜忌戒律之外,福建民間流行關於婚期吉凶習慣說法。一些地方忌無春年嫁娶。無春年,指當年無立春日,有些地方稱“寡年”。“寡年”“寡”字“寡婦”、“寡居”、“鰥寡孤獨”詞語相關,顯然是吉利。閩東、閩北地方,忌女子十八歲和二十四歲那年出嫁,有隻忌其中之一,因為傳說中臨水夫人陳靖姑(民間信奉女神)十八歲結婚,二十四歲祈雨殉難,所以對待嫁女子而言,十八歲二十四歲乃齡。至於婚期所處季節、月份,福建人普遍喜秋冬和仲春(秋冬時節多),夏季甚。閩南一帶有忌五月、七月、九月之說,謂“五月有誤”(“五”與“誤”諧音)、“七月娶鬼某”(七月鬼月)、“九月狗頭(“九”與“狗”音同),嫁娶。邵武人選擇結婚吉期,是逢六、逢七、逢九或十二這些日子,月份大多是農作物收成後秋冬季(即九月次年正月),忌八月。秋冬是秋收冬藏黃金季節,是農閒日子,秋收後,家境,於男婚女嫁。民間有“秋收冬藏,娶妻拜堂”之說。且春節前完婚,“娶個媳婦過大年”,增添節慶喜氣。而夏季,天氣,食物易腐,人覺,農事,夫妻生活不便,故儘量避免舉行婚禮。一些地方,人們多選擇雙日成親,忌單日嫁娶;許多地方有定雙月雙日結婚習俗。應“好事成雙”之說。
對男方送去婚娶日子,女方會接受。、泰寧地,女方後回給“允期”帖。德化,女方十天內如無異議,男方即如期迎娶。福清、羅源地,男方選定婚嫁日期,告訴女家,徵得認可後,正式書寫帖,行“送日子”禮。松溪,男方要送去兩個或三個“吉日”,女方確定其中之一。邵武,“日子”紅紙寫,於農曆七月初七日請媒人送到女家。女家如果男家擇定這個吉期,即收下這張紅帖;如不收,退男家,男家待來年擇定後於“七夕”之日送去。
“日子單”上要寫迎娶日期,而且得載明新娘上轎、進門時刻,有些地方開列包括男女兩造年庚、乾冠坤開(上頭)時刻、安床和裁衣時日及其宜忌內容,惠安,嫁娶“日帖”需準備兩份,一份送給女方,一份張貼於男方祖厝或居宅廳堂壁上,以示成雙成。
送日子時,男方同時要女方送去尚未付清後一部分聘金以及其他一些禮物,謂“壓日帖”、“壓日子單”。福州及其鄰近長樂、福清、平潭縣,送聘往往分兩次進行——“上半禮”和“下半禮”。 “上半禮”於定送納,“下半禮”(聘禮)“送日子”時交。長樂,男方告佳期,並送交“下半禮”時,需以禮餅,俗稱“定日餅”,禮餅多時數百斤計,女家將餅遍分戚屬,表示吉期。當地有首歌謠:“定日餅,圓,表妹喜日冬至邊。有請伊,請儂,親親戚戚請遍,賀喜賀良緣。”親戚吃了定日餅,知道嫁期,喜日之前贈送物品(多是布料,闊氣有金銀首飾),叫“添箱”。福清,男方“下半禮”外(付清聘金),豬蹄、線面禮物;女家回送禮餅,多一百雙,叫作“日子餅”,男家“日子餅”分贈親朋戚友,以示預告婚期。惠安,男方需送齊聘金尾數,並外加“錦佔布”(一種靛藍泛土布)二四支(匹),稱“日頭布”。松溪,送日子單時要帶上六包糕和禮金餘款。
現在,城鎮居民選擇婚期普遍男女本人或雙方家庭共同商定,且多以西曆紀年計算時日,很少有人再行“送日子”禮,舊時擇日禁忌大都消失。但是,求吉利、重喜慶心理存在,順天時、擇閒暇習尚延續下來,婚嫁選擇秋冬和春季進行,時間多選“五一”、“十一”、“元旦”和春節節假日。農村,“送日”流行,婚期“撿日子”者亦非少數,某些傳統禁忌尚有市場。如一九八八年春節前夕,許多地方出現嫁娶熱潮,其主要原因之一便是當年“立春”節氣春節前夕,且一九八八年是農曆龍年,此時完婚,可望龍年生貴子。不過,這種舊俗遺風呈淡化勢,與城市習俗趨同。
吉期來臨,男女兩家書聯、貼雙喜,懸燈亮燭,披紅掛彩,各居宅裝飾。男方新房佈置停,忌以作過新房房間用場,傢俱到位,忌更動。其間床擺放。舊時,閩人行“安床”禮,閩南一帶。安新床要擇吉日良辰。,銅錢一百文,其中八文要雙方八字相符,安置於床腳,其餘壓於床頭床尾,取夫妻“同心同體”意。床位置,要視男女雙方生庚干支,視門窗神位座落方向而定,禁忌床桌椅櫃櫥尖向。當日晚祭拜床神。福州一帶,結婚前夕,男家要準備新房,房中擺設全由女家送來,只有床鋪男家自備。床鋪應安放於房子當中,曰“安床”。安床要夫妻雙全、兒孫繞膝“命人”來主持。後,要選幾個兒童床上睡覺,叫“劉床”(劉,福州方言謂輾轉翻滾之意)。床下要放置長葉芋種,叫“芋栽(苗)”,床中掛著粽子,一個叫“粽姆”,附著五個。廈門,“男家安定新床,曰安床,安床後擇一父母俱存男孩與新郎睡”(民國《廈門市志》卷二十《禮俗志》)。惠安崇武地區,結婚前兩、三天,舉行“安床”儀式。洞房裏點上燭,牽新娘人床各個腳底壓一塊金箔,床頭四個角落各放上三個硬幣,床下要放置一百二十個糯米丸子,表示圓滿之意,安床後一百二十天內,不得移動新床。
安放床後,請一位有“福氣”、“命”婦女(或丈夫健在、子孫滿堂老者,或丈夫健在、上有父母下有兒女中年人)來縫製被褥、掛帳、鋪床。床上往往放置一些寓意早生貴子、康樂類物品。古田,撒紅棗()、花生(生)、桂元(貴子)於床。長汀,有的床頭放四個貼“喜”字柚子,有的放內裝大米米筒、尺、秤、算盤、剪刀,掛一盞紅燈。連城,先置十二堆爆米花於床,每堆兼有花生、豆子和小紅包,呼十二個童兒爬上去滾鬧,俗稱“爬床”。讓小男孩上床翻爬滾鬧習俗,福建各地普遍。或安排於床搭時,或放在鬧洞房期間。希翼由此獲得風水、福氣,來日生貴子,反映出重男輕女思想。若小兒滾爬時撒尿,弄床,主人非但會生氣,反倒視為吉兆。
新床於婚前幾天擺設,大田縣延至鬧洞房前夕,方由母舅臨時鋪搭。
現在,安床習俗見,農村一些地方行擇日擇向和安床習俗。
婚嫁之際,接到請柬或口信親友、戚屬和鄉鄰,趕來饋禮賀喜。福建各地,女家賓客多以衣物賀禮,男家賓客多紅包(錢)賀禮。賀禮多寡視關係親疏而定,而,有規。
婚嫁者賀喜,忌鐘為禮。“鐘”與“終”諧音,“送鐘”有“送”嫌。不可送去手帕,手帕是人擦淚用,帶傷感意味,與婚嫁喜慶相悖。一些本該成對物品忌拆成單個作賀禮。送人花瓶或一對枕頭,祝夫妻成雙成、比翼齊肩,禮;忌諱送一隻花瓶或一個枕頭。賀禮婚禮前送達,婚禮後不能補送,補送認為吉利。主人收下賀禮,多要紅紙人頭一一登記,以便日後逢方有婚嫁事,自己回報賀喜有個底譜。男家得眾賓客饋贈彩聯、布料、床單,依輩份、排行張掛於廳堂四周壁上,舅舅聯軸當列首位。壽寧,有“退禮”,送禮致賀趕赴婚宴者,或有恩惠於婚嫁之家人,其賀禮主家原封不動,待婚禮結束後幾日,登門退,並致謝意。
一九四九年後,提倡婚事辦,送禮賀喜簡就儉。八十年代以來,隨著婚事大操大辦風氣的複起,賀喜禮金水漲船,紅包二三十元、五六十元到七八十元、上百元,數百元,有增無減。
嫁女家,於佳期前夕備妝奩(即嫁妝),供女子陪嫁帶往男家。魏晉時期,妝奩只有女子梳妝用鏡、匣等物,唐宋後,泛指女子所有陪嫁品。舊時,福建民間妝奩什物名目繁多,主要有箱、櫥、桌、椅、凳及服飾、衣料、鞋襪、帳、盆桶生活用品。妝奩因女家而異,顯著。富者,不僅上述諸件一應俱全、數量,還加上使女、田產、金銀和大筆“壓箱錢”,包括棺木壽材;人家陋、勉強,使女、田產、金銀類固無,普通奩具大打折扣,相形見拙。因此民間有“富人家嫁女,窮人家賣女(賺聘金)”,“上人家陪錢嫁女,中等人家錢嫁女,下人家賺錢嫁女”說法。德化、南靖、大田地,嫁妝有“全廳面”(各類嫁妝齊全)和“半廳面”(嫁妝,於“全廳面”一半或部分)別。壽寧,嫁妝多則三十六槓(兩人一抬或一人一擔為一扛),俗稱“滿路紅”,三槓,叫“三槓頭”。
嫁妝固然而別,但某些奩具是人,這些奩具價格,使用,意,而吉利象徵。福建多數地區,嫁妝中不可缺少是馬桶、澡盆、燈幾樣東西。馬桶俗稱“子孫桶”、“花盆”,澡盆俗稱“祖先盆”、“腳桶”,“燈”和“丁”諧音,取意早生貴子、人丁興旺。此外,各地有一些具有特色常備奩具。南平,馬桶、澡盆同等奩具有一床草蓆(兩頭綁上紅布),一套壽衣(有白布和麻佈各一套_,一個酒壺和一個燉蛋杯(後兩件器具是,錫制,今多瓷製,是女子分娩“坐月子”時用_。長樂,馬桶,鏡箱非要不可,俗語說:“有辦無辦,鏡箱便桶鐵鐵硬”。尤溪,還不得遺漏一對火籠(喻意親熱),一個手捧(篾織,用以盛剪、尺、錐、針,喻女子針線女工,善於持家)。大田,妝奩中常有一個火籠,火籠內放蒜、蔥、生薑、芋頭年生長東西,期願夫妻感情、白頭到。上杭,妝奩中既有“子孫桶”,要澡盆、筷子、記索、布帶子,寓“生生,帶子帶孫”意。霞浦,一套麻衣、麻裙是陪嫁物。此俗由來於“梁山伯與祝英台”愛情故事,相傳祝英台嫁馬家前父親提出,嫁時要梁山伯墓前,並要求準備麻衣、麻裙一套,以便到時祭靈,其父應允。是,漸成習俗,反映了人們追求和禮教抗議。但現實中,積習之間,麻衣、麻裙最初用意演變。霞浦人以此陪嫁,是日後家中遇喪事時而備。邵武,女家無論,要讓新娘帶走一些銀器,邵武方言“銀”與“人”同音,“銀器”即“人氣”,意謂女兒有“人氣”,嫁過去來善生育、能添丁;女家新娘準備一對火籠帶走,其中一個結婚那天要裝上炭火,讓新娘帶轎內,寓意新娘嫁過去後日子過得火。此外,“掛堂巾”(每塊一丈二尺、寬二尺大紅或黃色緞布)是必不可少,新娘到男家後即此佈懸掛於廳堂一個月,這是媳婦婆婆來過世入棺時蓋屍身上,如果新郎祖母,多備一塊“掛堂巾”。
置辦嫁妝時,福建人普遍忌諱床陪嫁,是因為床乃男方自備,女家送既是多餘,顯不恭。而箱子(舊時多木箱,今多是皮箱)是奩具,箱內主要裝衣服和布料。福州、長樂地,衣服和布料得用紅線縫;長樂人有一塊紅布,以備來輩去世“回龍”之時,女子作紅裙穿。箱裏要放些錢,稱“箱底錢”,有錢置於箱四角,曰“壓箱角”或“墊箱角”。 “箱底錢”視娘家家境和“手面”(指或)而定,有幾元、幾十元、數百元。泉州,“壓箱角”雙數。華安,有連箱內衣服口袋要放進紅包。惠安,“緣錢”(“鉛錢”)一物不可缺少。福州,人們要箱子中放入幾枝四季花,或幾捆草紙(衛生紙),希望新娘早生貴子。長樂,物品裝箱之前,箱子底層紙鋪上,接著蓋一層紅紙,以示壓邪;衣物放後,上層要放些糕、糖。有地方,箱子抬出家門時得門檻上碰一下,以便留下其中財氣,防止嫁女帶走。到了結婚當日晚上(多鬧洞房後),新娘陪嫁箱子往往得打開,讓客人們參觀,俗稱“開箱”。尤溪一些地方,女家某些嫁妝要男家財禮而定,若財禮中有魚,陪以耳墜,若有糯米陪金戒指。南平,女家發奩(送嫁妝)前,請兩位親戚手執篩子,放在一盆燃著炭火上方,新娘每一件嫁妝得篩子上,“篩一篩”,既“篩”下其中財氣,以免女兒帶走,燒去奩具中物。與此用意,廈門,嫁妝抬走時,香爐和簸箕上。閩南一帶,新娘出閣,常有一對“帶路雞”(“引路雞”)陪嫁。娘家人預先仔細挑選一隻即下蛋母雞和一隻會啼雄壯公雞,待出嫁日,九尺紅頭繩,兩端捆住公雞母雞腳,成雙放進籃中,新娘伴提到新郎家。“雞”與“”揩音,寓意新娘新郎和睦,白頭偕老;“九”與“”諧音,紅頭繩九尺寓意。新娘進洞房時,媒人或大姑大嫂“帶路雞”放到床底下,然後撒些米,如果公雞出來,大家地說:“頭胎準是男”,若母雞,她們轉個口氣道:“先生姐姐招弟弟”。如果當天或一兩天母雞下蛋,視為新娘生早育吉兆。
現在,嫁女辦妝奩習俗存在,而且重妝風氣過去,奩具品種日趨多樣化、高檔化,耗費大大增加,縫紉機、自行車、電風扇、電冰箱、組合音響、彩色電視機以至摩托車、空調、套房,地加入嫁妝行列。這一方面是於人民生活狀況改善、消費水準提高,另一方面是於買賣婚姻破除,借嫁女撈錢財者減少,許多人聘金如數轉化成嫁妝,或添加一些,相當於男方出錢讓女方購置妝奩或男女兩家購置。有些家境女方,其奩具價值超過聘金一、二倍;有雖問聘金,陪一筆嫁妝。這是女兒著想,但包含講排場、爭體面成分。在建陽,有人一塊大紅布帖上二十張十元面額人民幣作為妝奩。上述陪嫁現象,城鎮,農村。與此同時,一些有關禁忌、禮節流行,不過時代變化,其形式有所不同。如馬桶這司空見慣奩具,痰盂、塑膠桶取代。,婚事、不議聘禮、講嫁妝新人風尚湧現和發揚。
舊時,妝奩多於嫁娶吉期前一日發出,多女家派人送去,有男家遣人搬回。妝奩送到,男家要備席款待送奩人。長樂,男家接奩後送禮品“十色”作為“回擔”,若女方祖父、祖母健在,加送豬肉,稱“大公份”、“媽份”。現在,嫁妝大多結婚當日送往男家,或新娘同行、或於新娘離家前後一段時間內另行發送,男方來人搬取。與往昔靠人力抬、挑,現在妝奩是汽車(農村中有用拖拉機)運載。送奩車子一到男家,男方即鳴放鞭炮迎接。
男方於迎娶前一日,或婚禮當日早上,備禮隨迎親隊伍送往女家,催促新娘出閣,曰“催妝”。莆田、仙遊一帶謂送“起轎腳”,漳平叫做送“入門笑”,連城人稱“送齋葷”。禮物多備辦裝擔,或盛於盤中,擔子挑去,所以稱作送“盤擔”、“轎前盤”、“禮擔”、“起嫁擔”、“過門擔”、“縭母擔”。有一些地方幾天送催妝禮。莆田、仙遊一些地方是婚前二日送去;漳平是婚前三天送去;泉州,迎娶前三日送“轎前盤”叫“三日盤”,五日前送叫“五日盤”,七日送叫“七日盤”。
於催妝盤擔,包括禮帖(開列禮品名稱、數量)以及豬肉、豬頭、豬腿、雞、魚、海味、線面、粿、米、酒、糖、香燭、喜炮物品中幾種。有地方,女家苛求,男家另備紅包若干,應付諸如上箱禮、梳妝禮、開門禮、引拜禮、女子行路禮、裁縫禮、廚師禮、幫工禮項。倘若此前預約聘金交齊,那麼催妝時得餘額送去,這帶有送聘色彩。少數過於計較女家,會男方盤擔挑三撿四、嫌棄,男方只能千方百計予以滿足,否則新娘無法如期出門。三明、沙縣地某些鄉村,男方所送禮物是斤兩,而女方則洞察、力求補全補足,雙方此討價還價。你爭我吵,!說爭吵會發達。大田,催妝禮送到時,女方母親要哭哭啼啼,俗稱“哭擔”、“啼擔”。
,盤擔挑至女家,家長此祭拜祖宗、神靈。爾後,女方收下盤擔。每種禮品要留下部分送,有女家會回饋一些禮品。,女家可發出嫁妝,故而有“催妝,後發妝”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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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嫁娶,新郎新娘要沐浴、整容、更衣,新娘要著力梳妝打扮一番。
新娘沐浴湯水平素,或為香湯,或於湯中加入其他寓意吉祥物品。華安,新娘桂花水洗身。南靖,新娘茉莉花香花煎湯沐浴。甯德,浴湯放入些肉骨頭燒成,謂“有骨能有肉”。霞浦,桂元、荔枝熬湯,桂元當地叫“寶丸”、“桂子”,與“保房”、“貴子”諧音,不言而喻。羅源,洗澡水中要摻入菖蒲葉和艾葉熬成湯液,以示祛邪。
新郎新娘修飾面容,俗稱“上頭”。新郎主要是剪發、剃臉。新娘是請福壽雙“命”老媼來梳理頭髮、挽髻、加簪、插花。新娘得請有經驗“命人”進行“開臉”(叫“開顏”、“開容”)。 “開臉”有兩種做法:一種是拿一條細線,折,一手執對折處,一手抓緊線頭一端,牙齒咬起線頭另一端,使線呈兩角交叉狀,帖新娘臉部,三處協調用力,一起一落、一馳一張,新娘面部、額前、鬢角茸毛絞掉,令其臉部光彩;另一種是剃刀將新娘臉上汗毛刮去。 “開臉”意為讓新娘開生面,未婚女子可以有此舉動。此外,“上頭”過程中,新郎新娘“命人”梳子像徵性地頭上梳三下,並且梳邊口念吉語,諸如“一梳孝敬公婆,二梳夫妻和睦,三梳子孫滿堂”(建陽);“一梳生貴子,二梳五男二女,三梳大大小”(安溪);“三下木梳,二下蝨篦,生子生孫陣”(惠安);“裝頭戴,已成人,富貴榮華天賜,天長地久,百子千孫”(大田)。惠安港墘村,“梳頭”時,男先向內梳三下,外梳三下,女相反。 “上頭”既是裝扮,是俗稱成人標誌。莆田,“上頭媽”給新娘“上頭”時,新娘髮髻兩各插上一枝紙制“五蕊花”,並她頭上拔下七根或十根頭髮,與男家送來七根或十根新郎頭髮混合一起搓成“發線”,交由新娘妥善珍藏,以為“結髮夫妻”物證。
新郎新娘修飾面容,俗稱“上頭”。新郎主要是剪發、剃臉。新娘是請福壽雙“命”老媼來梳理頭髮、挽髻、加簪、插花。新娘得請有經驗“命人”進行“開臉”(叫“開顏”、“開容”)。 “開臉”有兩種做法:一種是拿一條細線,折,一手執對折處,一手抓緊線頭一端,牙齒咬起線頭另一端,使線呈兩角交叉狀,帖新娘臉部,三處協調用力,一起一落、一馳一張,新娘面部、額前、鬢角茸毛絞掉,令其臉部光彩;另一種是剃刀將新娘臉上汗毛刮去。 “開臉”意為讓新娘開生面,未婚女子可以有此舉動。此外,“上頭”過程中,新郎新娘“命人”梳子像徵性地頭上梳三下,並且梳邊口念吉語,諸如“一梳孝敬公婆,二梳夫妻和睦,三梳子孫滿堂”(建陽);“一梳生貴子,二梳五男二女,三梳大大小”(安溪);“三下木梳,二下蝨篦,生子生孫陣”(惠安);“裝頭戴,已成人,富貴榮華天賜,天長地久,百子千孫”(大田)。惠安港墘村,“梳頭”時,男先向內梳三下,外梳三下,女相反。 “上頭”既是裝扮,是俗稱成人標誌。莆田,“上頭媽”給新娘“上頭”時,新娘髮髻兩各插上一枝紙制“五蕊花”,並她頭上拔下七根或十根頭髮,與男家送來七根或十根新郎頭髮混合一起搓成“發線”,交由新娘妥善珍藏,以為“結髮夫妻”物證。
現在,隨著生活水準提高和人們審發展,新郎新娘裝扮正日新月異,現代化。星羅棋佈美容廳和髮廊,琳瑯滿目的梳妝用品,加上化妝修顏知識普及,新人修飾增色提供了十分條件。婚服方面,新郎大多西裝革履,新娘衣著五彩繽紛,爭奇鬥妍,講究款式、質地高檔、做工和穿著。他們胸前所佩戴懸有標明“新郎”、“新娘”字樣飄帶紅絹花,起到點綴效果。不過,農村地區,舊式“上頭”、“開臉”禮儀可見,即使城市絕跡。傳統重紅習俗沿襲,現代新娘新郎一起到館拍攝結婚照,新娘身著西式婚紗更形。
女家婚前(出嫁前一天)置備酒席,宴請女方親友,謂“出嫁酒”,稱“送嫁酒”、“嫁女酒”、“起嫁酒”、“出門酒”。女方辦“出嫁酒”,男方家長出席。閩東一些地方女兒是傍晚離家,故女方於嫁娶那天中午設宴。漳平,“出嫁酒”費用男方負擔。福州,結婚前夕,女方內外宴請新娘,以示送別,且祝福她上了花轎後順利,俗稱“起轎腳”。長樂,“起轎腳”女方叔伯輩親戚主辦。
舊時女子出嫁之前,其父母尊長要她進行“勸嫁”。福州一帶,長輩勸嫁儀式於女子出嫁前夜舉行。女子床,祖母、伯母、叔嬸、舅妗、姑、姑婆長輩床沿屋內,教女子做針黹,懂家事。唱勸嫁歌:“勸女出嫁當新人,夫妻恩愛感情。要學鴛鴦同偕老,莫象斑鳩‘雨來無親晴有情’;要學春燕雙飛舞,莫象烏鴉‘心善口噪人嫌’;要學蓮藕污泥心不染,像明日黃花拋路邊;要學花枝相親愛,莫象寄生靠著大樹發枝;要學齊眉舉案相禮敬,像日吵夜鬧浪蕩人;千言萬語勸女心上記,出了娘家人新婦,像在家女兒人。”“做人媳婦和睦家庭人稱,做人媳婦持家恩愛深;做人媳婦能忍能耐心性,做人媳婦雙手勞動歇停。”勸嫁以示家誡,指出媳婦要自立。同時要囑咐有關嫁禮事宜。沙縣、泰甯、建陽地,女子即上轎時,父母親要教訓她循三四德,敬夫,和睦妯娌之類。
古時男子女家禮相迎,故六禮中謂迎娶為“親迎”。福建民間,明、以來,新郎“親迎”否則並無定規,或女家迎娶,或在家等候,另遣迎親隊伍迎娶。
廈門,“親迎(俗稱上門娶),男傢俱禮帖曰親迎敬。……新郎女家親迎。”(民國《廈門市志》卷二十《禮俗志》)在建陽,迎娶日,“士人家親迎。”(民國《建陽縣誌》卷八《禮俗志》)龍岩,“屆時婿盛服乘輿,並備新人彩輿,導以鼓吹,婦家親迎。”(清.道光《龍岩州志》卷七《風俗志》)永春,“婚娶有送年庚、納採、文定、納吉諸禮,而無親迎。”(民國《永春縣誌》卷十五《禮俗志》)邵武,“婚親迎”,“嫁女……乃不用親迎。”(.嘉靖《邵武府志》卷二《風俗》)上杭,“普通多不親迎。”(民國《上杭縣誌》卷二十《禮俗志》)連江,“婿親迎,男女兩家各親戚送迎於中道。”(民國《連江縣誌》卷十九《禮俗》)
古代迎黃昏後,深夜。但近代福建,這一慣例打破。男方擇定迎娶時辰,或算命先生說法,或皇曆上宜忌規定,或考慮兩家路途,或考慮新娘進門時刻和男方婚宴開席時間情況決定。有當地多家同時嫁女,新娘出門,認為誰出門,誰生育。於是,迎親者多於成婚之日淩晨或上午出發,新娘離家時間上午、中午或傍晚。有迎親者於婚前一日下午或黃昏赴女家住宿一宵,翌晨迎回新娘,有留宿女家,而於當夜、子夜或下半夜接走新娘。總的,黃昏時嫁娶雖遺風猶存,但迎親晝間進行是。
舊時接親,行具花轎主,二人抬、八人抬花轎,但多數是四人抬花轎。閩南有句語:“四個扛個也好”(老百姓生男孩稱“”,生女叫“也好”)。花轎披紅結彩,裝飾金碧,專營店鋪出租(兼代僱轎夫和鼓樂)。福清,轎底內要放“轎底肉、轎底面”,以示祛邪。霞浦,避邪,是轎前掛一米篩,米篩中間用兩隻竹箭交叉一面小鏡子。到女家後,女家注酒於酒瓶之中,曰“元帥酒”,於轎時送轎主,用以敬謝“轎王”保佑一路平安。
各地迎親有儀仗,只是排列次序和程度略有不同。花轎之外,普遍備有鼓樂隊數人,火把若干,大紅燈籠兩盞,燈籠上寫明男家姓氏,稱“高照”。火把、“高照”乃古代黃昏時迎娶產物,積習相沿。有地方扛上執事牌(連城,執事牌四塊,上書族內功名)、彩旗。一些地方男家派去迎親人數存在成雙或禁忌。漳平,媒人帶領新郎或新郎叔伯兄弟三人或五人(人數單數,不可雙數),去女家迎親;大田,迎親隊伍十三人或十五人,要單數;長汀,迎親人數成雙。
一路上迎親隊伍燈火閃爍、鼓樂、鞭炮喧天,。抵達女家時,女家鳴炮迎進,而後端水、遞茶、煮點心,熱情接待;若女家停留時間,女家會擺設筵席宴請迎親者。福州,新郎進門後,女家請吃平面,新郎太平蛋吃一個、留一個。廈門,女家煮兩個雞蛋,剝殼後加白糖、紅棗做“雞蛋茶”招待新郎及其,有人家要煮米粉和雞給迎親者食用。當日中午,女家置宴請客,宴席中女方親友會巧立名目儘量使新郎多喝酒,而新郎伴想方設法新郎擋駕,免得新郎喝醉。是,酒席上會上一道菜——一頭煮熟整雞,雞半立於碗中,雞頭朝著新郎,新郎應雞頭下,調個方向,否則旁人笑話新郎是個“女婿”。少數地區,迎親者不能輕易地直接進入女家門戶。長汀,女家見到迎親隊伍來臨,關上大門,待迎親者燃放三次鞭炮後方肯打開;迎親者要女家舉行祭祖儀式,女家備宴招待。泰寧,不管路途,無論迎親人馬抵達女家外面,花轎得等到天黑後才能進門;進廳後,樂班廳堂吹奏“鬧廳”曲調,催促新娘梳妝打扮。連城,迎親者要需費些周折,新郎不能來到女家門口,如果女家住鄉下,須於鄉村“水口”處停下,到女家宗祠進香祭祖,然後走女家;而女家緊閉門扉,迎親者要點燃三響高升炮,若無動靜,放三響,此時女家遣人開門,新郎給開門者(是新娘兄長)遞上一個紅包,謂“開門禮”,如方嫌“開門禮”,新郎要添加到令其滿意而肯開門讓路;進入大廳後,女家給新郎披紅(四堡鄉要新郎禮帽上插花),披紅、插花裁縫師代勞,並收新郎給予紅包。接著,新郎人引導,一拜天地(一跪三拜)、二拜祖宗(一跪二拜)、三拜岳父母(岳父母阻攔而改行作揖),內親外戚依輩份大小,或跪拜、或作揖,拜者要出“見拜禮”,隨後,女家宴請新郎。
新娘起身出閣有諸多規矩。上轎前,新娘到廳堂祭拜祖宗牌位,並哭泣著向父母諸親一一拜別,互訴離衷。福清、平潭、光澤地,受拜人贈新娘“紅包”,多少不拘。
出嫁之際,新娘總少不了啼哭一場,要慟哭,有的哭唱,俗稱“哭嫁”。福州,新娘常賴床上啜泣吟唱,不起,謂“賴床”。新娘哭嫁近代已成一種風尚,直到現在,哭嫁之俗基本保留。閩南有句語:“哭命”,信新娘出閣無哭泣,娘家會“衰敗”;邵武諺:“新人哭,兩家福”。故新娘子出嫁前要學會一套拉腔拔調哭嫁本領。於女子出嫁前依戀於慈母膝下,家人朝夕,分離心酸神傷,依依捨而涕下。遇包辦婚姻,女子不能自己選擇郎君,婚事盡人意時,出嫁之際,女子心中怨恨、,因此藉哭嫁來發洩。舊時,惠安有一個小姑娘出嫁時轎內哭著:“阿娘,我母噢!阮嫁,阮嫁,恁仔今年十二歲!阿娘,我母噢!阮嫁,阮蔔在家你煮食、顧小妹……。”這當年少女們反抗早婚呼聲!寧德八一帶,早年流行一首“哭嫁歌”曰:“奴奶喲,奴奶噢,我去啊奴奶噢,奴奶這樣會做事,我嫁到山頭面,路頭嶺啊,我去啊奴奶噢。奴奶喲,奴奶噢,我去啊奴奶噢,山上豹仔夜日嚎,黴露罩到目頭前,沒雨有簷滴流啊,我去啊奴奶噢。奴奶喲,奴奶噢,我去啊奴奶噢,後門五兜金桔仔,腳葉葉,兄弟小妹啊,我去啊奴奶噢。奴奶喲,奴奶噢,我去啊奴奶噢,奴奶這樣沒本心,菜皮剝挖菜心,大竹砍砍竹仔啊,我去啊奴奶噢。”歌謠哭嫁形式,控訴社會婦女婚姻遭遇,傾洩出她們滿腔和哀怨。
新娘哭嫁時,其母親會啼哭,家族中女眷、往日女伴要陪哭。母親哭聲而發,親生骨肉外嫁他家,惜別分離之苦湧上心頭。而女眷、女伴陪哭,往往是觸景生情,或出於禮俗上需要。
新娘出門上轎,帶幾樣吉祥、祛邪物品。霞浦,新娘身掛銅質“壓身鏡”(出門時凹面裏,到男家時凹面外,俗謂“壓身鏡”可避邪,可使新娘安心於男家),腰間系一串荔枝幹和桂元幹。東山,新娘上轎時要轎裏放一些糯米製“紅圓”,表示團圓;新娘手裏要抓一些冬瓜糖,上轎後一個個扔下,表示丟棄以前習慣。松溪,於新娘下腹綁一紅布兜,兜內裝五子果和紅蛋。光澤,新娘肚兜裏放有蜜棗、花生、桂元、蓮子、豆子,取“早生貴子”意。沙縣,新娘胸前掛一方鏡,主驅;肚兜裝紅桔、桂元、佛桃、荔枝、花生、瓜子,取“結果”生子意;要帶“壓歲錢”(紅髻索編銅錢成串,如龍狀,意取“長命富貴”)、“百子串”(紅線桂元百粒成串,意取“多生貴子”),有的攜有用綾彩線刺繡“麒麟送子”圖。漳平,新娘要隨帶三樣東西:用圍裙裹爆米花(俗稱“米香兜”),二是“生囝袋”,袋內裝冰糖、柑、花生、苧、麻、棉花、糖果、龍眼、瓜子、桂花枝、青丁、米香十二項,每項數量要成雙;三是糖水煮熟豬心一顆,以備次早讓婆家全家人吃,含既同心意。莆田,有些新娘手上要拿一塊綁有一束刺肉,以鎮妖防鬼。當地傳說結婚時有天狗來吃人,備一塊肉讓天狗吃,綁刺是使天狗咬肉時紮而逃遁。廈門,新娘要帶毛巾送給公婆,手帕送給新郎兄弟,紅花送給親戚,得帶大麥、紅糖、芭蕉、紅棗、蔥、排骨、春種、火炭、棉花、豆子、冬瓜、“緣錢”12種東西。惠安,新娘腰間繫著“肚裙”(兜肚狀)放進“壓肚裙”之物:面上印有“欽天監”字樣《皇曆》,主避邪;泥塗做成孩兒、肥豬,祝願早生一個肥頭胖腦麟兒;紅桔、染雞蛋各兩個,作新娘夫婦見面禮;“緣錢”若干,以示帶去緣份;鳥巾兩塊,說是為備“天癸”(月經)突來需。
福建地方,新娘出嫁時,還攜帶一把紙摺扇,多“避邪趨吉”,有派用場。廈門,新娘離開家一段路後,要丟下扇子,娘家讓一個小男孩隨後撿回。閩南話“扇”與“姓”同音,扇子拾回,表示女子出嫁後改姓,有娘家感恩思念情。當地有人是轎子後面放一把摺扇,曰“放心扇”,取請娘家放心意。安溪,新娘出門後,或一水溝時,將手中舊摺扇扔下,哥哥或弟弟換一把扇子她。當地方言中“扇”與“性”音同,此舉意指新娘去掉心扇(性),保留、帶走好心扇(性),俗稱“換心扇(性)”。華安,新娘出門前,要扇子拋向身後,意謂娘家風水帶走。沙縣湖源,新娘行至村口時,要等候那裏弟弟交換手中摺扇,摺扇能分能合,寓意姐弟雖有相聚日。
舊時,男輕女思想作祟,認為“女子不是子,是別人人”、“嫁出去女兒潑出去水”,娘家懼怕自家“風水”和“財氣”出嫁女帶走,因此發奩起採取了一些防範措施,到新娘出門上轎之際,,嚴加防範。福建各地,有新娘出嫁離家時,不容新娘雙腳直接踏著娘家地面或沾走娘家塵土做法。於是,出現了幾種新娘上轎方式:
米篩或簸箕鋪地,讓新娘踩著上轎。兩三個米篩或簸箕,隨著新娘腳步次第前傳。有用布袋或草蓆鋪地。
新娘走到門口時,脫掉腳下舊鞋,換上擺門外新鞋上轎;或者上轎時,兄弟退下新娘娘家穿鞋子,換上男方送來鞋子。換回鞋子要藏在家裏一個隱秘地方。
新娘穿鞋子底下帖一層紅紙,上轎後,兄弟紙揭下拿回家藏。
雙腳可直接著地行走,但出門時得香爐、風爐或火盆上跨過。
新娘著舊裝出門,到門外一個臨時搭起小棚子中換上新衣、新鞋,一套仍留在娘家。
新娘不僅上轎時不可沾帶娘家塵土,廳堂裏跪拜祖宗、父母、親友時,要踩簸箕、米篩、紅布袋、毯子或椅子上面。避免帶走娘家財氣,新娘應當原來用鑰匙留下(是上轎前交給兄弟)。漳平,新娘是她娘家鑰匙拿走,半路上交予弟弟或其他親人帶回。
一些地方,新娘一出家門,娘家人大門關緊,唯恐“財運”隨嫁女“外流”;關門前後,伴有其他相應舉動。清流、連城地,關門前潑出一盆水。沙縣,關門前要迅速掃帚臺階上掃三下。光澤,關門前用掃外掃三下(煞星掃出門),內掃三下(留住財氣、風水)。甯德以及沙縣少數地方,關門後掃帚裏掃三下。連城,有人於掩閉大門後,門後背掛一把秤,門邊放一把掃帚。莆田,於門後掛一把鐵耙。
新娘上轎後,轎前往往要貼上“轎封”,載明男方宗族或男女兩姓有官銜和科舉名第,顯耀家門,二是用以“制煞”。古田,“轎封”上寫“某某某堂吉月吉日某封”。仙遊,轎前貼上寫有“金麟鳳凰”等字樣符,以為鎮邪。羅源,花轎背後掛一豬腳。傳說,古代當地迎娶多夜暮時分,且途經叢林莽地,有遭受野獸侵擾憂,預備豬腳一隻,路遇野獸,即時拋出,引開它們,化險夷。是,相沿成俗。
福建少數地方興“拖轎”禮。霞浦,轎夫起轎走時,新娘母舅上前拉住花轎,拖三次後肯放行,以示割捨,俗稱“拖轎腳”。行“拖轎”禮後,新娘要送娘舅一個紅包(男方準備)。福鼎,是小舅子出面拖轎,謂“留轎”。
接到新娘返回男家路上,迎親隊伍是敲鑼鳴炮、吹吹打打,加上女方送親人員,顯得。娘家大多派小舅子及其他親友新娘送嫁,其人數有講究。安溪,送嫁新娘伴(俗稱“陪嫁嫂”)三個、五個或七個,單數,新娘成雙;長汀,送親人員包括新娘內得成雙。惠安崇武,送新娘隊伍八十四人(要雙數),其中提燈男孩叫“阿舅仔”,送嫁女孩叫“阿姨仔”。泉州,送親者十~十二人,即一桌酒人數。福州有鄉村,送親者到男家,當行程過半時,舉行“交親”儀式,迎送雙方停下來,各沿相反方向繞花轎一圈,然後送親者折回,迎親者繼續前行。泰寧,花轎到達男家門口,送嫁親戚返回。
三明中村一帶,考慮到男女兩家路程,男方置備酒菜挑至中途,地供轎夫食用充饑,稱“新娘途中餐”。如今,雖然不用轎子,但不管迎娶,新郎家要備辦“新娘途中餐”,以慰勞迎親隊伍,表示夫家熱情好客和新娘到來和睦吉利。
新娘上路後,行人碰到花轎,不能搶道,而要讓其先行。舊時,官人或登科第者,若路遇抬著新娘迎親隊伍,得官轎或轎靠讓路。
迎親途中,忌遇著孕婦、死人、棺材,否則會有“喜沖喜”或“沖喜”,視為大,有措施對付。福州地區,若撞上此類事,新娘要捏碎一個桂元幹(預先備好一串),破煞驅邪。閩西客家人認為“新娘壓十煞”,生比死,新娘比死人大,因此,新娘迎親隊伍遇上送葬隊時,送葬隊停下靠,或隱藏或拐道迴避。
哪些男女既桃花財?
鄭偉建博士/文
哪些男女既桃花財?從角度分析得出結論可能。今天鄭博士命理四柱角度來分析,供朋友們參考。
四柱你出生時年份、月份、日子和時辰,稱為八字。八字中日子代表你本人,有屬於它自己五行。這個五行與其他五行如桃花、財星等五行匹配關係,可得知你是否既桃花財。
一、從男人看,哪些男人既桃花財?
命中桃花有屬於它本身五行,這個桃花五行是男人日元所克五行,這叫桃花落財星上,財星男性命理中代表妻妾,擁有這種組合人,多數易得女人錢財,若這個財星正財,說明男人會因為訂婚或結婚而發筆財,可以娶到貌美如花妻子並且帶著財產而來,這筆財產來順勢而,令他人羨慕。若這個財星財,說明男人會因為艷遇而得到意想不到財產。
二、從女人看,哪些女人既桃花財?
命理學認為,女命官星桃花者,得異性幫助。
因為,八字中女命官星代表丈夫情人,女命桃花星落官星上,說明女人易得男人幫助,因為官星代表事業和外部環境,擁有這樣命局組合女人,大多易得男人幫助而。若該官星正官,說明命主結婚時或訂婚時會得到一筆彩禮,丈夫有能力,婚後夫妻恩愛。若該官星偏官,說明命主會找情人而得到對方不太情願付出幫助,桃花落官星人,多是桃花前,得利後。
三、從男女看,什麼情況會因桃花而發財?
1、代表桃花五行生命中財星人,多會因為桃花而得財,因為你所得桃花生財源泉,桃花本身能你帶來求財助推力,反映到現實生活當中,得到對方金錢、財產或因為對方出現而你發財門路,所以,鄭博士案例分析,這種命局組合無論男女很桃花而發財。
2、日元身可以擔當命中桃花者,無論男女會因桃花而。
命中桃花神煞,意思是命局中能起到作用神,起到作用煞,如何判斷是起作用,是作用,身可以擔當神,身弱擔當起為煞,猶如老虎雖,馴服後我,所以,身可以擔當桃花人,無論男女會合理運桃花優勢,從而即得桃花得財。身弱無法擔當桃花人,因桃花而走運,鄭博士認為大多會因為桃花而焦頭爛額,甚者會身敗名裂。
3、牆外桃花人,無論男女會因桃花而發財。
八字裡桃花出現年支或月支或日支為牆內桃花,出現時支牆外桃花,牆外桃花有人人可采說,牆外桃花人得到桃花財運時,多會影響自己婚姻家庭,但是牆外桃花人,大多能得到桃花帶來財運,因為他們貌美,天生具有吸引異性磁性,桃花運極強,他們一生中桃花,屬於靠桃花而生活人。
鄭偉建博士點評:
1、世界上沒有兩片樹葉,分析桃花和財運是如此。命理分析中,鄭博士建議需要考慮命理原局組合情況和流年情況,如此才能判斷男女是否會既桃花財。
2、男女如何催桃花財運?方法自己桃花位布個小局,比如你桃花位上擺放一個花瓶,養上水生植物宜。合養花草樹木朋友,可以擺放鄭博士吉祥物。
3、如何知道自己桃花位呢?鄭博士教你如下方法,你知道屬知桃花位了:
屬狗、馬、虎人,桃花位屋子正東
屬蛇、雞、牛人,桃花位屋子正南
屬鼠、猴、龍人,桃花位屋子正西
屬豬、兔、羊人,桃花位屋子正北
4、注意:男女要想既桃花財,方法是自己命理來調理你住宅風水和辦公室風水,這樣才能有的放矢趨利避害。記住鄭博士話:風水我們身邊。
什麼別人愛情路上桃花朵朵,你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