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是農曆丙子年,鼠年,所以,這年出生人屬相為鼠,2020年是屬鼠人本命年,今年24週歲。
和屬鼠人生肖是牛、猴、龍,屬相鼠和這幾個生肖結合能夠享福。
十二生肖年份查詢,並不是農曆春節分界,而是二十四節氣中立春分界點,因為陰陽五行學説來講,立春才是一年開始。
立春每年2月4日或5日。
屬鼠人性格保守,但擅長社交,富有幽默感和觀察力,是個人。
環境適應力,做事積極,多才多藝,自負。
天生具有領袖氣質,善用謀略,常為了達到目標而不擇手段。
屬鼠人天性,勤勞而且注重積蓄,沒有衣食憂。
愛情抱有憧憬,期望找一位心意相通伴侶。
宜配:龍,猴,牛大吉,婚後能心心相印,富貴,享福。
解釋:子鼠與丑牛六合,因此找個屬牛對象,此乃上上婚配。
其次是申猴辰龍三合,故宜找個屬猴或屬龍,此乃上婚配。
忌配:馬,兔,羊,不能富家,災害並,凶煞,骨肉分離,不得安寧。
1996年屬鼠人是火鼠命。
六十甲子干支組合,1996年是丙子年,丙屬火,子鼠。
所以1996年出生是火鼠命,火鼠,有益財命,而且夫妻和順,待人和藹,做事積極,富有幽默感。
1996年屬鼠人是火鼠命。
六十甲子干支組合,屬鼠人有甲子、丙子、庚子、戊子和壬子組合,五行可分為木鼠、火鼠、土鼠、金鼠、水鼠。
所以1996年屬鼠人是火鼠命。
人,早生兒女依附,遲生保平安。
夫妻和順,有益財命,晚年大興旺相,女人,有發達之命。
火鼠機靈,能幹,善於社交,與同事之間關係,得領導青睞,工作鋭意,有決斷能。
他們有騎士風度和俠義心腸,是一類人。
但是缺乏紀律觀念,喜歡感情代替思考,約束和管制深惡痛絕,寧願自收無拘,不肯受束。
屬鼠人上半年運多,貴人,保守低調。
1996年出生屬鼠人,不論男女,25週歲結婚是。
這個年齡結婚屬鼠人是校園戀愛修成正果,能夠實現很多人校服到婚紗夢想。
他們婚姻有着感情基礎,不會因為生活而產生爭吵,而且彼此瞭解,知道如何讓對方開心。
27歲事業奮鬥時候,是1996年出生屬鼠人最佳結婚年齡。
27歲他們整天事業奔波,心裏會積壓很多,這時候如果可以找到一個適合結婚,可以幫他們分擔很多,傾聽他們心事,夫妻二人可以為想要生活共同努力。
1996年屬鼠人2022年事業運勢,運勢,財運方面要主動謀求機會,感情方面。
1996年屬鼠人2022年事業運勢,是大展拳腳最佳時機。
自己工作上表現能得到上司賞識,升職加薪自然而然事情。
這一年屬鼠人可能會有很多出差學習機會,不妨把握,這些機會會成為自身事業發展一個轉折點。
不過1996年屬鼠人這一年需要小心,注意細節,不要像以往一樣大大咧咧不拘小節。
96年出生屬鼠人2020年,財運收入不明顯,且要主動尋找賺錢機會會有所得,外力助力,消費上要懂得開源節流,不要錢花一些不必要奢侈品上。
如果是自主創業,今年要主動去尋找發財機遇,可擴大商業模式,可考慮外地市場,會有財運入庫。
於普通上班族,可多爭取出機會,今年外地財,及時把握話會有收穫。
屬鼠人:農曆(曆)一、五、七、八、九月出生
1、農曆一月出生屬鼠人,祖業根基,遺產,能得上輩庇。
父母兄弟夫妻寵愛鼠人,鼠人一生過是不勞而食,豐衣足食生活;
2、農曆五月出生屬鼠人,因為正值芒種時,鼠人艱苦奮鬥,榮耀地度過一生;
3、農曆七月出生屬鼠人,因為生於立秋之際,所以一生衣食,過一生;
4、農曆八月出生屬鼠人,因為此月白露之際,所以,一生,衣食度一生;
5、農曆九月出生屬鼠人,因為生於寒露之時,所以鼠人一生安康地度度過一生。
鼠年生人,天貴星, 性格,事宜德,此人志願,利慾心,有成就,且有積蓄財富,一生多,不過貴星多,防欺人太甚,到時會如命理説:”四貴克子孫”,多人和睦,到中年運到來風調雨順,一切所謀遂意,到老年萬事達到境界,此時得榮華富貴,若逢破星克命,雖會吉。
鼠年出生人, 直觀力強、 環境適應力、 加上天性,所以到處受人歡迎。
唯不善於表達才智, 定性不夠, 於擔任團體領導人物。
幸運花:百合花,非洲紫羅蘭,鈴蘭
優點:覺力,反應,有環境適應力和應 變能力。
機智、點子多,善解人意。
有一副樂天命模樣。
多才多藝。
女性喜愛乾,會將家務整理得有條不紊。
伶俐乖巧,具有樣樣學和樂天性格。
個性比活躍多變化且利慾心。
富幻想力,識時務,會利用機會,,討人喜愛。
屬鼠人感覺敏鋭無不能而且善於多角經營。
好奇心任何事情想插上一手且能地處理。
缺點:缺乏膽識、做事魄力不夠,缺指揮能力 ,不足以擔任商業機構或其他團體領導,欠。
有見性格,有見利妄行缺點。
有晚睡習慣,因為鼠是夜間活動動物。
本性但態度有些禮貌。
具本位主義或桀傲不馴個性。
善於投機取巧,愛挑剔,心胸不夠。
(以上各項缺點經修持是可以克服)
擁有温文儒雅外型和活力、內,是典型運動員。
會裝扮自己,愛登山或旅行户外活動。
有顆赤子之心,具有如頑童心靈,不畏挫折。
表現出進取人生態度。
對上司交付任務,能夠認真執行。
雖欠缺圓融處世手法,對人情世故顯得,但工作上認真執着,能贏得眾人支持,鼓勵。
惟切莫而了陣腳,凡事按步就班來,有條理,會失去對事情全盤掌握。
人,文武,早生兒女依附,遲生保平安。
夫妻和順,有益財命,晚年大興旺相,女人,發達之命。
傳統評價是精到,火鼠機靈,能幹,是一種善於社交人。
他們喜歡一切活動,不管是和道義精神還是物質實惠,火鼠類人士會十分投入。
他們有騎士風度和俠義心腸,是一類人。
但是缺乏紀律觀念,喜歡感情代替思考,約束和管制深惡痛絕,寧願自收無拘,不肯受束。
這類獨立性人來説,事作家、大眾傳播和某些藝術性職業是十分。
,這類人性格導致了他們事業,財產上時常有起伏。
屬鼠人上半年運多,貴人,保守低調。
利於住朝南,利於貴人方,有貴人相助,找貴人,從你家北、東北去,貴人方,物品是佩戴豬、龍、兔圖案項鍊。
子鼠最佳偏財時機,一天時間分析,午時,子為陽水,午陰火,克自身者財,所以一天中午時最佳偏財時間。
從年份上分析,生肖鼠最佳偏財時機午馬年。
生肖屬鼠人理財意識不是,雖然他們注重積蓄錢財,但懂得投資,抓不住賺錢機會。
生肖屬鼠人可以在家裏擺放一盤金錢樹,能夠幫助你提升運氣,有冒險精神,於挑戰,把握發財機會。
愛情問題:肖鼠人五行中屬水,水是、、公開、桃花以及互動性能量,所以多半人際關係活絡,人接觸機會多,地異性交往或是吸引桃花機會多,對感情,到處留情、搖擺多對象感情之間,專注,所以讓交往中缺乏安全感。
改善目標:對情感能,取得感情對象信賴感和安全感。
風水佈置:建議肖鼠人可以個人卧室窗户內,擺設風信子植栽或是香水百合(插花方式亦可),因為風信子象徵承諾、含有諾意思,而香水百合白色屬金,金又代表,所以藉着這兩種植栽,來增強肖鼠人愛情堅定度,藉着這樣補強,來取得感情對象信任。
此外,還可以擺放去葉見梗開運竹或是白水晶圓球。
因為開運竹外形有節節高升直立枝節,象徵着頂天魄力骨氣,而白水晶圓球五行中屬金,帶有能量,所以於增強安定度,有效果。
屬鼠人生於寅月(即陽曆2月4/5日3月5/6日):生逢驛馬鄉,招財大吉昌,女人多,男子置田莊。
鼠人生於正月,新春之時,萬户,家家是葷。
當食之間,豐衣足食,一生口神速。
每食葷,但食太多,往往心生。
高,依命是,目不識丁,終年好吃做,暈頭暈腦。
鼠年一月出生人,其時正值新春之際,一生享受自來食。
生於此月鼠人,祖業根基,遺產多,能得上輩庇。
父母兄弟夫妻寵愛鼠人,鼠人一生過是不勞而食,豐衣足食生活。
鼠人生於二月,驚蟄時,此人膽,小膽,一生令人可愛,文雅,可得多貴人,處世大方,雖不能掛師掛,文印可保,腦海,瞭如指掌,千辛萬苦,赫之下樂登彼岸 。
鼠年二月出生人,其時驚蟄時,所以會中崛起,度過大半生。
性格,氣質文雅,眾,文章能蓋過很多人,但,一生難成大事,祖輩幫助很多,但遺產去,兄弟姐妹能和睦,幫助,事業上,鼠人只能文章獲取功名,求得一官半職,掌大印,多任文秘之類職務,早年幹得自己稱心如意工作,每天辛勤,學習,千辛萬苦後於能文化種類中見得一個去處。
屬鼠人生於辰月(即陽曆4月4/5日5月5/6日):華蓋是吉星,臨人衣祿榮,命有三端藝,到處得人欽。
鼠人生於三月,之時,一生覺見喪門,碰枯骨,雖有酒肉食祿,流淚痛心事。
大則不平事,能致死於非命,小則不平事,可能出家,次之成庸人。
只是靜氣,知足,聽得志,晚年大興。
鼠年三月出生人,其時正值之期,所以一生,地度過一生,心腸,,愛掉眼淚,這個月出生鼠人,有厭世嫉俗心,世間看得一團灰暗,有出家棄世意識。
屬鼠人生於巳月(即陽曆5月5/6日6月5/6日):劫煞父母亡,克子損妻房,男吃三家水,女嫁三度郎。
鼠人生於四月,立夏時,一生衣祿輕淡,奔波,不得貴人,處處遇,不時小人搗亂,。
幸有春風化雨,終得良夫賢妻扶助,眾人仰視,多有機會,中年出頭。
鼠年四月出生人,其時立夏時,所以鼠人一生衣祿,奔波過一生,此月出生鼠人無祖業幫助和遺產,兄弟姐妹情緣,得親人幫持,在外無貴人扶助。
一生無法發展事業。
受人歧視,戲弄,在家裏,多無賢惠愛人,多遭災禍,不過如果出生日時辰會這樣。
屬鼠人生於午月(即陽曆6月5/6日7月7/8日):災煞有災遭,疾病離身,己身無災難,妻兒損克刑。
鼠人生於五月,芒種時,東走西奔,勤能忘食,不失良機,能成富室,一生不怕,不畏艱難可獨立成家,能成萬眾崇拜,可作人之模範,來福,無難。
鼠年五月出生人,於正值芒種時,鼠人艱苦奮鬥,榮耀地過一生。
此月生人,上無祖業,無父母支持。
一生靠自己大腦和不怕艱苦奮鬥鬥志,以及雙手去掙來衣食。
鼠人在外有貴人扶持,事業能順利而向前發展,財源會滾滾而來,到中年後,家中錢財堆積如山,成為一方鉅,受到眾人敬仰,萬人崇拜。
屬鼠人生於未月(即陽曆7月7/8日8月7/8日):六害損六親,僧道可安身,父母雖刑剋,妻兒損害人;天煞克爹孃,少年刑妻房,惡病折,免得兩三張。
鼠人生於六月,小暑之時,熱氣陽陽,光明樂道,遍地春,但防烈日逼,身遭其疾,雖是乾,宜居於江河湖海畔,多尋水源,一生出頭人上。
鼠年六月出生人,於此時正值小暑之際,所以,此月出生鼠人一生困境中崛起,出人頭地度一生。
這個月生鼠人,祖業根基,毫無遺產可繼。
六親無靠,一生事業全靠自立。
這月鼠人雖事業上具有貴人支持,但自己身體欠佳,心有餘而力,但性格剛毅,意志,能困境中崛起,終於能事業上獲得。
屬鼠人生於申月(即陽曆8月7/8日9月7/8日):地煞災,拜爹孃,妻兒有刑剋,道藝押身。
鼠人生於七月,立秋之時,五穀豐登,需防小人陷害,不可。
待人霎物,大方,可謀大事,雖有失敗,但天賜祿,眾糧送倉,不怕天災人禍,決不求乞於他人。
鼠年七月出生人,於生於立秋之際,所以一生衣食,過一生。
此月生人,祖業根基深厚,遺產,父母幫助,兄弟姐妹夫妻子孫能和睦,互相支持幫助,所以一生,衣食。
(f) 大會會議作出安排,包括擬訂議程草案; (g) 第七條,審查議定書或其附件行政性或技術性事項提出修改案,並這些修改案通過締約國提出建議; (h) 大會核准,代表本組織各締約國、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締結協定或安排並監督其執行,但(i)項提到協定或安排除外; (b) 第四條,促進各締約國之間磋商和澄清; (c) 第四條,接收和審議現場視察請示以及關於現場視察報告並種請求和報告採取行動。
延伸閱讀…
屬鼠人生於酉月(即陽曆9月7/8日10月8/9日):年煞離祖場,出外財糧,兄弟得力,獨立置田莊。
歡迎近年來在核裁軍、包括裁減核武庫方面以及全面防止核擴散方面締結各項國際協定和採取其他積極措施, 着重指出充分並執行這些協定和措施重要性, 確信目前國際形勢進一步採取措施實現核裁軍和全面防止核武器擴散提供了機會,並宣佈它們備採取此種措施意願, 強調因而需作出有步驟、漸進持續努力,全球範圍內裁減核武器,以求實現消除核武器、嚴格和國際監督下全面徹底裁軍目標, 認識到停止一切核武器試驗爆炸和一切其他核爆炸可限制核武器發展和質量改進並可遏止新型進核武器發展,從而構成核裁軍和全面擴散一項措施, 認識到停止一切此種核爆炸將因而成為實現核裁軍系統進程中切實一步, 確信實現停止核試驗途徑是締結一項具有普遍性並可進行國際核查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而這以來是國際社會裁軍和擴散領域優先目標之一, 注意到1963年《禁止氣層、外層空間和水下進行核武器試驗條約》各締約國表示謀求進行一切核武器試驗爆炸願望, 還注意到有意見認為本條可促進環境保護, 申明本條約宗旨是吸引所有國家加入本條約,本條約目標是促進全面防止核武器擴散,促進核裁軍進程,從而增進國際和平與安全, 1. 每一締約國承諾進行任何核武器試驗爆炸或任何其他核爆炸,並承諾其管轄或控制下任何地方禁止和防止任何此種核爆炸。
1. 各締約國設立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組織(下稱“本組織”),實現本條約宗旨和目標,確保其各項規定,包括條約遵守情況進行國際核查規定得到執行,併各締國提供一個進行磋商和合作論壇。
4. 茲設立締約國大會、執行理事會和技術秘書處作本組織機構,技術秘書處應包括國際數據中心。
5. 每一締約國應本組織本條約行使其職能時本組織合作。
各締約國應直接之間或通過本組織或其他國際程序,包括聯合國範圍內符合其憲章程序,可能提出本條約宗旨和目標或本條約各項規定執行有關任何問題進行磋商。
6. 本組織應儘可能侵擾而無礙於及時實現其目標方式進行本條約所規定核查活動。
它應要求提供履行本條其規定責任必需資料和數據。
它應採取一切預防措施其執行本條約過程中知悉關於民事和軍事活動及設施資料保守機密,應遵守本條約中載明保密規定。
8. 本組織作為一個獨立機構,應設法利用現有專門知識和設施,並通過與其他國際組織如國際原子能機構之間合作安排,儘量提高效費。
此種安排,次要和商業性及性安排以外,應提交締約國大會核准的協定中訂明。
9. 本組織活動費用應各締約國聯合國會費分攤比額表每年分攤,分攤額應考慮到聯合國和本組織成員組成方面差異而加以調整。
11. 本組織一成員若拖欠應繳付本組織款項,而且拖欠數額於或超過前兩整年所應繳付數額,即應喪失其本組織表決權。
但是,締約國大會若認為該成員未能繳費是於其無法控制情況造成,可準許該成員參加表決。
12. 締約國大會(下稱“大會”)應所有締約國組成。
每一締約國應有一名代表參加大會,並可副代表和顧問出席。
14. 除非大會另有決定,大會應每年舉行常會。
15. 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召開會議: 除非決定或請求中另有説,會議應於大會作出決定、執行理事會提出請求或達到所需支持後 30天召開。
16. 大會可第七條規定,修約會議形式召開會議。
17. 大會可第八條規定,審議會議形式召開會議。
18. 除非大會另有決定,大會應本組織所在地舉行會議。
22. 大會應以出席並參加表決成員過半數程序性問題作出決定。
關於實質性問題決定,應儘可能協商方式作出。
如果需一項問題作決無法達成協商意見,大會主席應任何表決推遲 24 時,此推遲期間應促成協商意見,並應此段時間結束前大會提出報告。
如果 24 時結束時無法達成協商意見,大會應以出席並參加表決成員三分之二多數作出決定,除非本條約另有規定。
如果某一問題是否屬於實質性問題有爭議,該問題應作實質性問題處理, 23. 行使第26款(k)項下職能時,大會應第22款中載明質性問題作決定程序,決定是否本條附件1所載國家名單中增列任何國家。
儘管有第22款規定,大會應以協商方式附件任何其他修改作出決定。
24. 大會應是本組織主要機構。
大會應本條審議本條約範圍內任何問題、事項或爭議,包括執行理事會和技術秘書處權力和職能有關問題、事項或爭議。
它可一締約國提出或執行理事會提請其注意本條約範圍內任何問題、事項或爭議提出建議和作出決定。
25. 大會應監督本條約執行情況和審議其遵守情況,並採取行動促進其宗旨和目標實現。
它應監督執行理事會和技術秘書處活動,並可就任一後者職能行使其發佈準則。
(a) 審議並通過執行理事會提交本組織關於執行情況報告及本組織年度方案和預算,以及審議其他報告; (f) 審議和審查可能影響實施科學和技術發展。
此,大會可指令總幹事設立一個科學諮詢委員會,幫助總幹事執行其職務時能夠大會、執行理事會或各締約國提供本條約有關科學和技術領域專門諮詢意見。
此情況下,科學諮詢委員會應由以個人身分任職獨立專家組成,這些專家應大會通過職權範圍並其本條約執行有關科學領域專門知識和經驗任命; (g) 第五條規定,採取必要措施,確保本條約得到遵守,並糾正和補救任何違背本條約規定情況; (k) 第 23 款規定,修訂本條附件 1。
28. 考慮到公平地域分配必要性,執行理事會應以下成員組成: 29. 執行理事會成員應大會選出。
此,每一地理區域應以下方式指定該地理區域內締約國作執行理事會成員候選國: (a) 每一地理區域席位中有三分之一席位應該區域考慮到政治和安全利益情況下,依國際數據確定本條相關核能力,並該區域確定優先次序下列所有或任一指示性標準指定締約國充任: (b) 每一地理區域席位中有一個席位應輪流基礎上,該區域內自成為締約國以來或上一任期結束以來(兩個時間中短者準)擔任執行理事會成員時間締約國,英文字母順序,排列最前締約國充任。
此基礎上指定締約國可決定放棄其席位。
此情況下,該締約國應總幹事提交放棄書,而此席位應本項所指順序排列下一個締約國充任;並且 30. 執行理事會每一成員國應有一名代表參加執行理事會,並可副代表和顧問出席。
31. 執行理事會每一成員任期應該成員當選該屆大會會議結束時開始,到其後第二屆大會年度常會結束時為止,但第一次選舉執行理事會時,有26個成員任期應到大會第三屆年度常會結束時為止,其中應充分考慮到第 28 款中載明既定數目比例。
34. 執行理事會應舉行常會。
常會閉會期,應視行使其權力和職能需要舉行會議。
36. 執行理事會應以其所有成員過半數程序性問題作出決定。
除非本條約另有規定,執行理事會應以其所有成員三分之二多數質性問題作出決定。
如果某一問題是否屬於實質性問題有爭議,該問題應作實質性問題處理,除非實質性問題作決定所需多數另有決定。
37. 執行理事會應是本組織執行機構。
它應大會負責。
它應行使本條約賦予權力和職能。
行使其權力和職能時,執行理事會應大會建議、決定和準則行事,並確保這些建議、決定和準則得到切實執行。
(f) 大會會議作出安排,包括擬訂議程草案; (g) 第七條,審查議定書或其附件行政性或技術性事項提出修改案,並這些修改案通過締約國提出建議; (h) 大會核准,代表本組織各締約國、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締結協定或安排並監督其執行,但(i)項提到協定或安排除外; (b) 第四條,促進各締約國之間磋商和澄清; (c) 第四條,接收和審議現場視察請示以及關於現場視察報告並種請求和報告採取行動。
延伸閱讀…
41. 有締約國提請關注本條約可能得到遵守及本條約規定權利可能濫用情況,執行理事會應予以審議。
這樣做時,執行理事會應有關締約國磋商,並請一締約國規定時間內採取糾正措施。
執行理事會若認為有採取進一步行動,其他外,應採取下列中一項或一項以上措施: (c) 第五條,糾正此一情況和確保遵守措施大會提出建議或採取行動。
42. 技術秘書處應協助各締約國執行本條。
技術秘書處應協助大會和執行理事會履行其職能。
技術秘書處應執行核查和本條約賦予它其他職能以及大會或執行理事會本條約授予它職能。
技術秘書處應包括國際數據中心,作為其組成部分。
43. 第四條和議定書規定,技術秘書處在核查本條約遵守情況方面職能其他外應包括: (f) 接收並處理現場視察請求,執行理事會審議此種請示提供,現場視察做準備和進行現場視察期間提供技術支助,並執行理事會提出報告; (g) 各締約國、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談判各項協定或安排,執行理事會核准,各締約國或其他國家締結任何關於核查活動協定或安排;以及 44. 技術秘書處應第四條和議定書規定,編制和保持用以指導核查制度各個組成部分運作作業手冊,交由執行理事會核准。
這些作業手冊不是本條約或議定書組成部分,可技術秘書處加以修改,交由執行理事會核准。
技術秘書處應這些作業手冊任何修改迅速通知各締約國。
47. 技術秘書處編制並執行理事會提交本組織方案和預算草案這一職責而言,技術秘書處應核計和登記作為國際監測系統一部分而建立每一設施所有費用帳目。
方案和預算草案中對本組織所有其他活動應如此處理。
49. 技術秘書處應總幹事和可能需要科學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組成,總幹事是技術秘書處主管和行政首長。
總幹事應大會執行理事會推薦任命,任期4年,可續任,但其後不得。
第一任總幹事應大會首屆會議籌備委員會推薦任命。
51. 總幹事可在執行理事會磋商後,設立科學專家臨時工作小組,以便具休問題提出建議。
53. 每一締約國應總幹事、視察員、視察助理和工作人員負責任國際性,不應試圖影響他們履行其職責。
57. 儘管有第54和第55款規定,技術秘書處總幹事、視察員、視察助理和工作人員事核查活動時享有特權和豁免應為議定書中載明特權和豁免。
1. 每一締約國應其憲法程序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履行其本條約下承擔義務。
是,它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 2. 每一締約國應其他締約國合作並提供形式法律協助,履行第 1 款下義務。
4. 為履行其本條約下承擔義務,每一締約國應指定或設立一個國家主管部門,並應本條其生效時告知本組織。
國家主管部門應作本國本組織及其他締約國進行聯絡中心。
1. 為核查本條約遵守情況,應建立一個下列部分組成核查機制: 本條約生效時,核查機制應能滿足本條約核查需要。
2. 核查活動應以客觀資料作為,應以本條約主題事項限,並應充分各締約國主權基上儘可能侵擾而無礙於及時實現核查目標方式進行。
每一締約國應做到濫用核查權利。
3. 每一締約國本條承諾通過其第三條第 4 款設立國家主管部門本組織和其他締約國合作,核查本條約遵守情況,其他外應: (a) 建立設施參加這些核查措施,並建立通信; 4. 所有締約國無論其技術和財政能力大小,應享有同等核查權利並且承擔同等接受核查義務。
5. 本條約目的,不應排除任何締約國使用符合公認國際法原則方式通過國家核查技術手段獲得資料,這些公認國際法原包括各國主權。
6. 不妨害各締約國保護其本條無關設施、活動或地點權利前提下,各締約國不得幹擾本條核查機制各組成部分,不得幹擾第5款運作國家核查技術手段。
8. 此外,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核查活動期間獲得任何關於民用和軍事活動及設施資料保守機密。
9. 違反第8款前提下,本組織通過本條約建立核查機制獲得資料應本條約及議定書有關規定提供給所有締約國。
11. 每一締約國承諾本組織和其他締約國合作,設法改進核查機制並審查電磁脈衝監測或衞星監測另外監測技術核查潛力,以期時制定措施,提高條約核查效果和效費。
此種措施經議定後,應第七條規定,納入本條約或議定書現有條款或議定書中另立章節加以規定,或第二條第 44 款規定反映作業手冊中。
12. 各締約國承諾推動相互合作,促進和參加本條約核查所使用技術有關的儘可能充分交流,使所有締約國能加強其本國核查措施執行,並受益於這些技術和平應用。
14. 技術秘書處在履行本條約及議定書中規定核查方面職責時,應各締約國合作,本條約目的而進行下列工作: (a) 作出安排,以便本條約規定接收和分發本條約核查有關數據和報告產品,並為此維持一個全球通信基礎設施; (c) 有關作業手冊,監督、協調和確保國際監測系統及其組成部分以及國際數據中心運作; (d) 議定程序例行處理、分析和報告國際監測系統數據,以便本條進行國際核查,並有助於早日解決遵約方面關注; (e) 所有締約國提供所有原始數據和處理數據以及任何報告產品,每一締約國第二條第7款和本條第8和第13款負責使用國際監測系統數據; (j) 應有關國家要求,安裝和操作監測設施及相關通信手段方面提供技術援助和支助; (k) 應任何締約國要求,技術秘書處及國際數據中心彙編、存儲、處理、分析和報告核查機制數據所使用各種技術提供該締約國;以及 16. 國際監測系統應地震監測、放射性核素監測包括核證實驗室、水聲監測、次聲監測設施及相關通信手段組成,並應技術秘書處國際數據中心提供支助。
19. 於議定書附件 1 表 1-A、表 2-A、表 3 和表 4中列明納入國際監測系統經有關國家和本組織議定設施及其運轉,如果此種設施議定書及有關作業手冊中技術要求國際數據中心提供數據,本組織應議定書第一部分第 4 款所指協定或安排中規定,負擔 (a) 建立任何設施和改進現有設施,除非此種設施負責國自己承擔這筆費用; (b) 操作和維持國際監測系統設施,包括保護有關設施實休安全,以及應用議定數據認證程序; (c) 可利用直接和效費方式,包括時通過通信節點,監測台站、實驗室、分析設施或國家數據中心國際數據中心傳輸國際監測系統數據(原始數據或處理數據);或監測台站實驗室和分析設施傳輸此種數據(時包括樣品);以及 (c) 改進台站,使其符合規定技術標準,除非此種設施負責國自己承擔這筆費用; (d) 時,目前沒有設施地方本條約目的建立台站,除非此種設施負責國自己承擔這筆費用;以及 22. 國際監測系統設施所在締約國或所在國或以其他方式此種設施負責國家締結協定或制定安排中應載明關於費用負擔規定。
此種規定可包括某種辦法,使一締約國可以設其境內或其負責設施負擔第19款(a)項和第20款(c)和(d)項中所指任何費用,折抵其應為本組織分攤款項。
折抵數額不得超過一締約國年度攤款數額50%,但可隨後折抵。
一締約國若另一締約國達成協定或安排並且徵得執行理事會,可該另一締約國分攤折抵。
本款所指協定 23. 第11款所指通過增加或刪減監測技術而影響國際監測系統任何措施經議定後,應第七條第1第6款納入本條約及議定書中。
24. 徵得直接受影響國家後國際監測系統所作以下修改,應作行政性或技術性事項第七條第7和第8款處理: 25. 於第24款提出任何建議總幹事第七條第8款(b)項向執行理事會和各締約國提交資料和評估意見時,應附有: (c) 關於直接受該建議影響國家進行磋商情況報告,其中應載明它們是否。
27. 各締約國可另行本組織建立合作安排,以便正式屬於國際監測系統本國監測台站獲得補充數據提供國際數據中心。
(a) 一締約國提出請求並負擔費用情況下,技術秘書處應採取步驟核證監測設施符合有關作業手冊中國際監測系統設施規定技術和操作要求,併認證其數據作出安排。
執行理事會後,技術秘書處應該設施正式指定國家合作設施。
技術秘書處應採取步驟確認其作的核證; (b) 技術秘書處應保持一份國家合作設施,並應分發所有締約國;以及 29. 不妨害任何締約國請求進行現場視察權利前提下,只要有可能,各締約國應盡一切努力,之間或本組織或通過本組織澄清並解決任何可能本條基本義務得到遵守產生關注問題。
30. 一締約國若直接收到另一締約國第29款提出請求,應儘但無論如何應收到此請求後48時內提出請求締約國作出澄清。
提出請求締約國和請求締約國可請求和答覆告知執行理事會和總幹事。
31. 一締約國應有權請求總幹事協助澄清任何可能本條基本義務得到遵守產生關注問題。
總幹事應提供技術秘書處所掌握此一關注相關資料。
如提出請求締約國要求,總幹事應請求及此請求提供答覆資料告知執行理事會。
32. 一締約國應有權請求執行理事會要求另一締約國針任何可能本條基本義務得到遵守產生關注問題作出澄清。
此情況下,應適用以下規定: (c) 執行理事會應於收到澄清後 24 時注意到此一澄清,同時提出請求締約國轉達此一澄清; (d) 提出請求締約國若認為此一澄清不夠充分,應有權請求執行理事會要求請求締約國作出進一步澄清。
執行理事會應遲延地本款提出任何澄清請求和請求締約國所作任何答覆告知所有其他締約國。
33. 提出請求締約國若第 32 款(d)項取得澄清滿意,應有權請求執行理事會召開會議,執行理事會成員有關締約國應有權參加該會議。
此會議上,執行理事會應審議該問題,並可第五條採取任何措施提出建議。
35. 現場視察唯一目的應是澄清是否己違反第一條進行了核武器試驗爆炸或任何其他核爆炸,並儘可能收集有助於查明任何可能違約者一切事實。
36. 提出請求締約國應有義務使現場視察請求超出本條約範圍,並請求中提供符合第 37 款要求資料。
提出請求締約國應提出毫無或濫用權利視察請求。
37. 現場視察請求應以國際監測系統收集資料作為,符合公認國際法原則方式通過國家核查技術手段獲得任何相關技術資料作為,或以這兩種資料組合作。
此一請求應包括符合議定書第二部分第 41 款資料。
38. 提.出請求締約國應現場視察請求提交執行理事會並同時提交總幹事,以便總幹事着手處理。
40. 總幹事應收到現場視察請求後2時內提出請求締約國確認收到此一請求,並收到此請求後6時內該請求告知請求接受視察締約國。
總幹事應確定此請求是否符合議定書第二部分第41 款中規定要求,並應時協助提出請求締約國規定提出請求,而且應 24 時內該請求告知執行理事會和所有其他締約國。
41. 如果現場視察請求符合規定要求,技術秘書處應遲延地開始現場視察進行準備。
42. 總幹事收到一締約國管轄或控制下視察區域提出現場視察請求後,應設法請求接受視察締約國取得澄清,澄清和解決請求中提出關注。
43. 一締約國若收到第 42 款提出澄清請求,應儘但應收到此一澄清請求後 72 時內總幹事作出説和提供其他可獲得相關資料。
44. 總幹事執行理事會現場視察請求作出決定之前,應向執行理事會轉交任何可國際監測系統獲得或任何締約國提供關於請求中專指事件進一步資料,包括第42和第43款作出任何澄清,以及總幹事認為相關或執行理事會要求任何其他技術秘書處內部產生資料。
45. 除非提出請求締約國認為現場視察請求中提出關注得到解決並撤回此一請求,執行理事會應第46款一請求作出決定。
46. 執行理事會應收到提出請求締約國現場視察請求後96時內一請求作出決定。
批准現場視察決定應以執行理事會30個成員國贊成票作出。
如果執行理事會批准視察,應停止視察準備,並且應一請求採取任何進一步行動。
47. 視察組第 46 款批准現場視察後 25 天內,視察組應通過總幹事執行理事會提交一份視察報告。
除非執行理事會收到視察報告後72時內其所有成員過半數決定繼續進行視察,否則應視批准繼續進行視察。
如果執行理事會決定繼續進行視察,應終止視察,而且視察組應議定書第二部分第109和第110款規定,儘離開視察區域和視察締國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