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坤屯蒙需訟師,小畜兮履泰否。
人大有謙豫,蠱臨觀兮噬嗑賁。
剝復無畜頤,過坎離三十備。
鹹恆遁兮及壯,晉與明夷家人睽。
《周易·序卦傳·下》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
夫婦道,可以,故受之以《恆》。
物不可以,故受之以《解》。


物不可以久居其,故受之以《遁》。
《遁》者,退。
物不可以終遁,故受之以《大壯》。
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
《晉》者,進。
晉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
夷者,傷。
傷於外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
家道,故受之以《睽》。
《睽》者,。
有,故受之以《蹇》。
《蹇》者,。
物不可以,故受之以《解》。
《解》者,緩。
有所失,故受之以《損》。
損而,故受之以《益》。
益而決,故受之以《夬》。
《夬》者,。
有所遇,故受之以《姤》。
《姤》者,遇。
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
《萃》者,聚。
聚而上者謂升,故受之以《升》。
升而,故受之以《困》。
困乎上者反下,故受之以《井》。
《巽》者,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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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
《震》者,動。
物不可以,止,故受之以《艮》。
《艮》者,止。
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
《漸》者,進。
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
得其歸者,故受之以《豐》。
《豐》者,。
大者必失其所居,故受之以《旅》。
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
《巽》者,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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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而後説,故受之以《兑》。
《兑》者,説。
説而後散,故受之以《渙》。
《渙》者,離。
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
節而信,故受之以《中孚》。
有信者,故受之以《過》。
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
物不可,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乾坤屯蒙需訟師,小畜兮履泰否。
人大有謙豫,蠱臨觀兮噬嗑賁。
剝復無畜頤,過坎離三十備。
鹹恆遯兮及壯,晉與明夷家人睽。
蹇解損益夬姤萃,升困井革鼎震繼。
艮歸妹豐旅巽,兑渙節兮中孚。
過既濟兼未濟,是下經三十四。
訟遯變泰歸妹,否來三位。
首困噬嗑未濟兼,蠱三變賁井既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