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辰是古代計時單位,中國古時一晝夜十二地支順序分為十二個時段,每段稱作一個時辰,合現今兩個時。
」但俞樾其《諸子平議》中則《商君書》中並舉年月日時,認為「六國時已有此説矣。


十二時辰制出現時間不是很,有西周説、戰國説[1]、漢説[2],現在大多認為是先秦[3],漢代命名依序為:「夜半、雞鳴、平旦、日出、食時、隅中、日中、日昳、晡時、日入、黃昏、人定」[4]。
將一日分為若干時辰計時制在出現,但時辰劃分方式及劃分數量不明,先秦文獻中可見一日四時、一日十時、一日十六時、一日十二時劃分方法。
[3]《左傳》昭公五年記載展莊叔説「日數十,故有」,《通俗編》卷一引杜預左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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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十二時制開始施行年代,顧炎武《日知錄》中認為「無一日分十二時説,漢以下,曆法,於是一日分為十二時,不知始於何時,不費。
」但俞樾其《諸子平議》中則《商君書》中並舉年月日時,認為「六國時已有此説矣。
意所謂時者,平旦雞鳴屬,而非今所謂十二時歟?」,後來有學者反過來認為《商君書》可能是漢代的託名偽作,書中年月日時並舉,漢代曆法運結果。
[5]
清代學者趙翼《陔餘叢考》(卷三四)中認為,「一日十二時始於漢,蓋自太初改正朔後,歷家術益精,此法。
」
秦漢簡牘中,能夠找到十二時制實行案例,如睡虎地秦簡《日書》乙種,以及清水溝漢簡《歷譜》。
如此,二十四個時辰北起順時針:子、癸、醜、艮、寅、甲、卯、乙、辰、巽、、丙、午、丁、、坤、申、庚、酉、辛、戌、乾、亥、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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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3]
魏晉南北朝時期一度流行過一種二十四時辰制,即以十二支四維八幹合為二十四個表示時刻名稱。
其中四維即方位,東北、東南、西南、西北,有時卦象艮、巽、坤、乾表示,而八幹甲、乙、丙、丁、庚、辛、壬、癸。
如此,二十四個時辰北起順時針:子、癸、醜、艮、寅、甲、卯、乙、辰、巽、、丙、午、丁、、坤、申、庚、酉、辛、戌、乾、亥、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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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天干與地支天干: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總稱。
十二地支:是子、醜、寅、卯、辰、巳、午、、申、酉、戌、亥總稱,稱十二時辰。
天干用來表示次序,地支用來表示時間。
六十甲子表示天干與十二地支結合,順序組配成六十對。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我們一天二十四小時分十二個時辰,這樣十二地支與十二時辰對應關係是,即 :23~01 點 子 時,01~03 點 醜 時,03~05 點 寅 時,05~07 點 卯 時,07~09 點 辰 時,09~11 點 巳 時,11~13 點 午 時,13~15 點 時,15~17 點 申 時,17~19 點 酉 時,19~21 點 戌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