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車道
- 高層廠房及佔地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的甲、乙、丙類廠房,以及佔地面積超過1,500平方米的乙、丙類倉庫,須設置環形消防車道。如地形條件受限,可在建築物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安全出口與疏散
- 廠房的安全出口應分散佈置,並確保防火分區或樓層內任兩個安全出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小於5米。
- 每個防火分區或樓層的安全出口數量,以及是否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應根據建築面積和同一時間作業人數來確定。
- 地下或半地下廠房的安全出口設計要求。
- 高層廠房及甲、乙、丙類多層廠房的疏散樓梯規定。
- 疏散樓梯、走道及門的最小淨寬度規定。
疏散門總淨寬度的規定
安全要求
- 所有涉及消防安全的問題都必須嚴格遵循上述規範要求,以確保建築物及使用者的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設施的佈置與要求
1. 安全出口的分散佈置
- 每個防火分區或樓層的安全出口水平距離不應小於5m。
- 倉庫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2個,佔地面積不大於300m²時,可設1個。
- 防火分區通向疏散走道或樓梯的出口不宜少於2個。
2. 滅火器的擺放
- 滅火器應穩定擺放,銘牌朝外。
- 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滅火器箱內或掛鈎、托架上,高度不應大於1.50m。
- 防火捲簾門兩側各0.5m範圍內不得堆放物品,並用黃色標識線劃定範圍。
3. 疏散指示標誌的設置
- 疏散走道轉彎和交叉部位兩側的牆面、柱面距地面高度1.0m以下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誌。
- 公共建築內疏散門和安全出口的淨寬度不應小於0.9米。
- 主要疏散走道的淨寬度不應小於3.0m,其他疏散走道淨寬度不應小於2.0m。
- 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觀眾廳的疏散門淨寬度不應小於1.4米,且緊靠門口內外各1.4米範圍內不應設置踏步。
消防設施的質量保證
在消防設施的設計和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規範,以確保消防設施的質量和可靠性。以下是一些相關的規範要求:
消防車道
- 高層廠房及佔地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的甲、乙、丙類廠房,以及佔地面積超過1,500平方米的乙、丙類倉庫,須設置環形消防車道。如地形條件受限,可在建築物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安全出口與疏散
- 廠房的安全出口應分散佈置,並確保防火分區或樓層內任兩個安全出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小於5米。
- 每個防火分區或樓層的安全出口數量,以及是否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應根據建築面積和同一時間作業人數來確定。
- 地下或半地下廠房的安全出口設計要求。
- 高層廠房及甲、乙、丙類多層廠房的疏散樓梯規定。
- 疏散樓梯、走道及門的最小淨寬度規定。
疏散門總淨寬度的規定
安全要求
- 所有涉及消防安全的問題都必須嚴格遵循上述規範要求,以確保建築物及使用者的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設施的佈置與要求
1. 安全出口的分散佈置
- 每個防火分區或樓層的安全出口水平距離不應小於5m。
- 倉庫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2個,佔地面積不大於300m²時,可設1個。
- 防火分區通向疏散走道或樓梯的出口不宜少於2個。
2. 滅火器的擺放
- 滅火器應穩定擺放,銘牌朝外。
- 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滅火器箱內或掛鈎、托架上,高度不應大於1.50m。
- 防火捲簾門兩側各0.5m範圍內不得堆放物品,並用黃色標識線劃定範圍。
3. 疏散指示標誌的設置
- 疏散走道轉彎和交叉部位兩側的牆面、柱面距地面高度1.0m以下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誌。
- 公共建築內疏散門和安全出口的淨寬度不應小於0.9米。
- 主要疏散走道的淨寬度不應小於3.0m,其他疏散走道淨寬度不應小於2.0m。
- 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觀眾廳的疏散門淨寬度不應小於1.4米,且緊靠門口內外各1.4米範圍內不應設置踏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