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屍案(或稱綾瀨水泥殺人事件)是1988年11月1989年1月發生日本東京都足立區綾瀨(日語:綾瀬 (足立區))案件,涉及綁票、凌虐、禁錮、強姦、性虐待、暴行罪(日語:害)、謀殺和屍體遺棄(日語:死體遺棄)案,為日本治安史上相關情節案件之一。
事件發生前,少年們平時橫行於足立區暴力團成員,少年A同時一些年齡相近年輕人自行組成名為「會」團體。
少年C雙親外出工作所以在家,所以少年A一行人聚集少年C住家二樓房間內玩樂,他們沒回家或是去學校上課。
加害者父母因為自己孩子「行為」感到畏懼無奈,就算他們孩子有脱軌行徑會去斥責管理。
11月28日深夜,少年A因為覺得找不到別的感到厭倦,於是他聯絡少年E、F和G來到基地,少年們想要侵犯時少女因為她抵抗發出聲響引起回來少年C父親注意,少年A支開少年C父親後開始毆打少女,其他少年們她施行凌虐行為。


案件發生前,被害者少女下班時雖然會返家,不過該路徑是少年A、少年B和少年C找尋搶劫目標地方。
1988年11月25日傍晚,少年A和少年C騎著摩托化自行車埼玉縣三郷市內遊蕩,意圖尋找女性目標施行犯罪。
途中,少年A少年C看到賣場打工結束後騎著腳踏車回家被害者少女,少年A要少年C去接近少女,少年C騎摩托車靠近並踹倒她後離開現場,少女跌落到路旁溝渠附近。
少年A接近少女並扶她起來,説出「剛才那個人是社會人,妳他盯上」、「那個人會就回來,讓我送妳離開這裡」、「請讓我來幫妳」話,假藉關心表示自己會目送她回家。
兩人走到人煙倉庫轉角時,少年A順勢脅迫少女並她進入某家酒店房間侵犯她,少年A達成目的後讓少女離開,他晚上十點後酒店打電話從到他們去少年C住處,告訴少年B和少年D,後凌晨三點,少年A少女帶到附近公園和他們會合。
他們少女書包裡面筆記本中知道她住址,少年A威脅少女若不想讓她家人處於情況不要有什麼舉動。
接著少年們少女帶到少年C家——他們「基地」後開始輪流看管她。
被害者少女帶到少年C住處當天少年C父親出去旅遊,家中只有少年C母親他兄長。
少年們11月2627日期間會地供少女飲食,有時會她做些情節暴力行為。
11月28日深夜,少年A因為覺得找不到別的感到厭倦,於是他聯絡少年E、F和G來到基地,少年們想要侵犯時少女因為她抵抗發出聲響引起回來少年C父親注意,少年A支開少年C父親後開始毆打少女,其他少年們她施行凌虐行為。
後來少年C得知少女父母因為聯絡警方尋找少女,於擔心警方會社區進行搜查,他這件事告知少年A,因此少年A11月30日(推定)帶著少女到公園附近電話亭要她聯絡父母,要她家人謊報説她目前居住朋友家會回去,要求他們不要去找人,告誡少女不要有任何逃跑舉動。
此時少年C父母發現少女存在,但是他們畏懼於少年A和少年C行為所以沒有介入。
調查,少年C雙親之所以沒有進行幹預理由是因為他們兒子行為感到無計可施。
少年C兄長是知道這種情況,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或説服少年C。
後少女這幾天施暴,每她昏迷情況下時會強制灌水逼她,或少女全裸狀態下要讓她站陽台上跳舞,會帶著其他少男少女去觀賞少女受到凌虐模樣,並用拍下少女遭受凌虐時照片。
少年C母親趁著少年們時説服少女離開而不是連絡警方將少女帶回她家,但是少女離開少年C住處不到幾公里少年A發現行帶回來,後少年C母親試圖勸説少年C讓少女回家,少年C辯解説少女是他交到女友。
少年A此遷怒夥少年並且毆打他們,後一夥人深夜時輪姦少女。
少女找到過機會逃回她家,但是她選擇打電話報警,少年A發現後帶回樓上。
其他少年們得知此事後打火機油灑女身上並且點火,造成少女腳身上受到燒傷,後傷口因化膿並發出並且無法行走,這使得少年們變得到少年C家。
3月30日警方循線找到鐵桶並進行拆解工作,查驗有遺體解剖後並指紋確認少女身分後,同日對少年A、B正式發出拘捕令,時間警方到少年C房間進行蒐證並且共犯們拘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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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們喝完牛奶盒來處理少女排泄物,但是這樣處理讓房間裡充斥著排泄物和腐臭味道,讓他們嚴重地毆打少女。
12月中旬後,少年A少女開始漏尿和少年B、C毆打少女臉,導致少女臉部骨折因此腫脹變形。
後少年們商量討論「處理完後是否找地方人埋起來」、「放入汽油桶燒掉是可以」或是「不如灌上水泥然後扔進海中,應該會人發現」談話。
1989年1月4日,少女監禁第四十一天,少年A打輸麻將而心情,並少年B、C和D發洩怒氣,這時少女雙腳而無法移動,少年們少女施行暴力行長達兩時,結束後少年A用錄音帶磁帶綁住少女腳後離開,直到隔天5日回來發現少女身亡。
少年們少女遺體毛巾包住放進旅行袋內然後放上車,後他們書包物品裝進附近工地偷來大型汽油鐵桶中並灌入水泥。
他們鐵桶載東京都江東區若洲一處填築地丟棄。
有些媒體記者在案發後去訪問少年C住所街訪鄰居,得知他們在案發當時聽到少年C房間傳出少女向外求救聲音,可是沒有任何人連絡警方去救人[1]。
1989年3月29日,少年A少年B警方拘捕,警方是因為他們1988年12月犯下其他犯罪事件而審問他們,而少年A、B以為事跡敗露供訴出棄置鐵桶位置。
3月30日警方循線找到鐵桶並進行拆解工作,查驗有遺體解剖後並指紋確認少女身分後,同日對少年A、B正式發出拘捕令,時間警方到少年C房間進行蒐證並且共犯們拘捕歸案。
延伸閱讀…
即使嫌疑犯未成年,因本案情節,從少年法庭移交到東京地方法院。
1989年7月31日東京地方法院,少年A、少年B、少年C、少年D四人首次公審。
妨礙、凌虐、妨礙性自主、非法監禁、殺人、屍體遺棄罪名遭到起訴,四人法官詢問下坦承罪行。
但少年B和少年D律師主張自己當事人是「致死」,而A改口説自己是「過失致死」,他表示自己沒有打算殺害被害者意圖。
檢察官希望四名嫌犯能成人犯罪受同樣刑罰,但是法官嫌犯年齡而他們少年犯來受審。
四名嫌犯致死罪起訴,而非謀殺。
1990年5月21日,檢查官主要嫌犯四人做出以下求處:
1990年7月19日,東京地方法庭對本案做出宣判:
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屍案稱綾瀨水泥殺人案,是指發生1988年11月1989年1月,日本東京都足立區綾瀨綁票、禁錮、強姦、謀殺和屍體遺棄罪案通稱,震驚整個日本社會殺人事件。
於案件,加上涉案者當時未成年,而且犯罪歷時長,當時社會造成打擊。
因為這是(日本)第一次水泥棄屍,所以後開始有人加以模仿。
日本,因為此案件而修改了《少年法》。
此事件是平成元年(天皇駕崩那年)發生,對日本社會影響。
被害人埼玉縣17歲女高中生古田順子遺體,東京都江東區若洲內人發現水泥密封圓柱油桶內。
手是四名16到18歲高中輟學學生,將被害人監禁41日,期間施以強姦、毆打、焚燒暴行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