侷限空間場普遍存在於各行各業且類型多元,例如下水道、廢(污)水槽、坑井、塔槽…,屬常性作業場,造成僱主及勞工危害性,另該等場進出受限致救援,如發生職業災害往往造成多人死傷。
罹災者作業相關勞工、承攬商、僱主外,包括救援人員,主要係該危害環境多缺氧或存有毒性氣體,靠自身嗅覺或味覺辨識其危害,造成作業人員危害意識而確實實施通風換氣及採取作業環境測定措施。
氧氣濃度6%以下時可能造成瞬間倒下。


謂侷限空間作業是指1.供勞工其內部事經常性作業,2.勞工進出方法受限制,3.且無法通風來維持充分、空氣空間,符合以上條件者即屬於侷限空間作業,勞工進入侷限空間作業時,可能存在危害有以下如缺氧、氣體中毒(如一氧化碳、硫化氫…)、感電、塌陷、夾、捲、火災及爆炸危險虞。
勞工因工作需要進入該危險環境進行作業,因此事前準備預防,是本元要討論課題。
前項提到「缺氧」是指空氣中氧氣濃度18%狀態。
即使沒有任何氣體存在,只是缺乏氧氣會窒息,例如塑膠袋套頭,氧氣耗會窒息。
例如燭火杯子扣住燭火會熄滅,若人員身處缺氧環境中會造成死亡。
氧氣濃度6%以下時可能造成瞬間倒下。
其他如一氧化碳是屬無色無味,劇毒氣體。
暴露於200ppm以上會引起頭痛,400ppm以上會引起噁心、昏暈,2,000ppm以上會喪失意識及死亡。
有硫化氫:腐卵臭,刺激、破壞血液。
暴露於200500ppm會引起頭痛、噁心和嘔吐症狀,500ppm以上會導致意識喪失、肌肉麻痺、神經組織受損及死亡,因此身處上列環境時不可。
我們進入侷限空間作業時,事前準備哪些工作,需使用鼓風機進行侷限空間內通風,空氣引至勞工作業處,稀釋危害氣體濃度或提高氧氣濃度危害確認。
勞工進入侷限空間作業時,如採取通風、換氣及氣體濃度測定安全作業程序,發生缺氧(指空氣中氧氣濃度 18%)、化學性危害如氣體中毒(一氧化碳、硫化氫)或是物理性危害(感電、墜落),搶救人員使用安全防護設備情況下進行搶救,導致工作者及搶救人員同時傷亡職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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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氧場所不得使用過濾式呼吸防護具)7.安全檢點 8.應變措施及作業前檢點,需派員於作業入口處監督勞工作業狀況,避免發生。
勞工進入侷限空間作業時,若能依上述作業程序進行檢點,如此災害能避免。
但缺氧作業職業災害事件,或新聞報導相關災害時有所聞,因為宣導及勞工教育訓練尚缺故,因此推動此項教育訓練。
依職業安全衞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一條規定,僱主擔任下列作業主管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作業主管安全衞生教育訓練:一、有機溶劑作業主管,二、鉛作業主管,三、四烷基鉛作業主管,四、缺氧作業主管,五、化學物質作業主管,六、粉塵作業主管,七、高壓室內作業主管,八、潛水作業主管,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人員。
前項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依附表九規定。
勞工進入侷限空間作業時,如採取通風、換氣及氣體濃度測定安全作業程序,發生缺氧(指空氣中氧氣濃度 18%)、化學性危害如氣體中毒(一氧化碳、硫化氫)或是物理性危害(感電、墜落),搶救人員使用安全防護設備情況下進行搶救,導致工作者及搶救人員同時傷亡職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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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進入侷限空間作業時,事前準備哪些工作?制訂標準作業程序、設置缺氧作業主管,進入侷限空間人員接受三時缺氧教育訓練需使用鼓風機進行侷限空間內通風,空氣引至勞工作業處,稀釋危害氣體濃度或提高氧氣濃度危害確認,建議使用氣體測定器測量現場狀況。
確實要求僱主準備預防危害設備及措施,職安署要求通報侷限空間作業,要求事下水道作業、管道工程或建築工程、電子業、肥料製造業、食品加工業、石化工業事業單位通報作業期程,以利掌握侷限空間作業動態。
列管事廢水處理事業單位,會商廢水處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具污水槽或侷限空間作業事業位全面列管。
建立侷限空間作業通報及勞動檢查作業流程,一檢查作業標準,侷限空間作業列勞動檢查機構重點檢查項目。
於廠場或工地執行檢查時,一併督導業者全面清查侷限空間作業,及採取危害預防措施,擴大監督檢查層面。
結合外部資源,擴大防災輔導面向量能:透過推動中「工業區職業安全衞生促進計畫」、「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締結安全夥伴計畫」輔導資源合作機制,加強辦理侷限空間作業危害預防宣導及輔導。
工程進行前,於各侷限空間場應辨識可能危害、擬訂危害防止計畫、做好風險評估,入口處公告注意事項,於事作業前應實施通風換氣、測定氧氣及危害物質濃度,並管制勞工進出及置備救援器材,避免勞工發生職業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