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4號】新手入門車牌4號商用車學車攻略:費用、流程一次看

【車牌4號】新手入門車牌4號商用車學車攻略:費用、流程一次看

標題:探索香港的駕照考試與制度

引言

香港駕駛執照乃由運輸署頒發,有效期通常為 10 年[1]。駕照通常伴隨身分證件使用,故個人資料較為簡化。現行最新的駕照版本於 2002 年 10 月 28 日起更新,僅載有持證人的中文和英文姓名(僅適用於香港居民)或英文姓名、證件編號(通常與香港身分證號碼相同,非香港居民則為旅行證件號碼)、獲準駕駛車輛類型、檔號及其有效期等資訊[2]。自 2021 年 3 月 22 日起,運輸署在新發行的駕照上增設由系統加密的二維碼,配合香港警務處推行的「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先導計劃」[3]。此外,1970 至 1980 年代的駕照曾貼有持證人照片,但此做法後來被取消。

考取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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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私家車、輕型貨車、機車及機動三輪車的最低駕駛年齡皆為 18 歲,初次申請人僅可選擇上述車輛的駕照;其他種類的駕照則要求申請人年滿 21 歲,並取得私家車或輕型貨車正式駕照後持有一年。[4]。有駕照需求者首先需申領學習駕照,並在認可私人駕駛導師陪同下(機車及機動三輪車除外),或在認可政府指定駕駛學院學習駕駛。根據車輛種類,申請考試程序有所不同。

申請人可親自、委託他人或透過駕駛學校代理,向運輸署申請駕照。填妥申請表格,繳納所需費用,即可領取學習駕照並預約考試。學習者不必等到筆試合格,即可取得學習駕照。

路試

取得學習駕照後,持證人可於預定路試前學習駕駛。學習時必須在持有駕駛教師執照的人員陪同下,並使用配有輔助制動系統的車輛。路試分為兩個部分:乙部(又稱中期試)分為「S/L 泊位」(依據考試場地而定)、「窄路掉頭」及「斜路、停車及起步」;丙部為路面考試(簡稱路試)。考生需按照考官指示進入不同路段,考驗考生對現實路況的反應。完成考試後,若考生合格,可於三年內向運輸署申請暫準駕駛執照;若有部分不合格,則只需補考不合格的部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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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及分開應考

駕照考試分成三部分,即筆試(甲部試)、強制試(乙部)及路試(丙部)。應考者首先需向政府指定認可駕駛學院申請應考乙部強制試,未曾應考甲部筆試者,駕駛學院也會一併安排應考。應考者將在駕駛學院學習機車基本操控技巧,在強制試合格後才可取得學習駕駛執照並應考丙部路試。考生可選擇繼續在駕駛學院應考丙部,或改由私人駕駛教師指導。若考生通過丙部,則可於三年內申請暫準駕駛執照。

計程車的駕照考試

計程車的駕駛考試僅設筆試,申請人需郵寄申請表報名。考試分為三部分:甲部考計程車法規,乙部考地方及路線,丙部考道路使用者守則。甲部有 20 題,答對 17 題以上合格;乙部也有 20 題,同樣是答對 17 題以上合格;丙部包含 50 題,需答對 43 題以上,考試時間為 45 分鐘。考生必須通過所有部分才能獲得資格。

掛接車輛路試

掛接車輛路試僅設路試,申請人需郵寄申請表報名。考試內容與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相仿,但不分為乙部及丙部。掛接車輛不需考掉頭,但需考連接及解除連接拖車。

考試地點與考試學院

除機車外,乙部強制試在港九新界各區的駕駛考試中心進行(部分會在丙部路試時併入考試),而丙部則在駕駛考試中心附近的道路上進行。

在駕駛學院學習駕駛的人員將於學院內的駕駛考試中心應考乙部。在香港駕駛學院學習的學員,其丙部路試將在學習分校附近進行,這些路線專供香港駕駛學院學員使用;而新觀塘駕駛學院的私家車和輕型貨車學員,其丙部路試則指定在油塘駕駛考試中心附近進行。

在其他駕駛學校或與私人駕駛教師學習的人員,則可選擇在一個區(港島、九龍及新界)應考(九龍及新界視為一個區,不可分開選擇),若考試車輛在該區有多個駕駛考試中心,則會隨機抽取一個;若考試車輛僅在特定地區考試,則只能選擇該地區應考,例如:重型貨車及掛接車輛僅能選擇九龍及新界區。

暫準駕駛執照制度

由於機車及機動三輪車相關交通事故有增加的趨勢,運輸署自 2000 年 10 月 1 日起引入了暫準駕駛執照制度,由於實行此制度後,機車及機動三輪車的交通事故顯著減少,有關當局於 2009 年 2 月 9 日起,將此制度擴及私家車及輕型貨車。

在該制度下,除了輕型貨車免試加簽者外,打算學習相關車輛類別的人員,在路試合格後,將先發給一張暫準駕駛執照。此執照有效期為一年,持照者在駕駛相關車輛時,須於車頭及車尾展示一個白底紅字,印有一個英文字母「P」字的標誌。

違規類型 相應處置
輕微違規,違規次數為 1 次 暫準駕駛期延長半年
違規為 1 次嚴重違規或 2 次輕微違規 重新報考駕駛考試,並重新申請暫準駕駛執照及完成新的暫準駕駛期

自訂車牌號碼

近年來,街上偶爾出現別具特色的車牌號碼,例如「 einzigartige」、 「akzeptabel」或「steuerlich」等。這是源於運輸署自 2006 年推出的自訂車牌號碼服務所致。交通主管部門每年將於 1 月、5 月及 9 月舉行競拍會,除了競拍傳統車牌號碼組合外,也會公開競拍自訂車牌號碼組合。許多富豪及名人皆熱衷於自訂車牌,以突顯其座駕的獨特風格。自此項計畫推行至今已逾 15 年,期間拍出許多天價車牌,以下是我們為讀者整理的全港最昂貴車牌號碼組合:

車牌號碼 競拍時間 成交金額
「W」 2021 年新春車牌拍賣會 2,600 萬港元
「28」 2016 年車牌拍賣 1,810 萬港元
「18」 2008 年車牌拍賣 1,650 萬港元
「2」 2017 年車牌拍賣 1,300 萬港元
「98」 2018 年車牌拍賣 1,300 萬港元

車牌4號事件始末

「車牌4號」事件是指2023年發生於台北市的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2死3傷。

事件經過

2月15日上午10時15分左右,一輛車牌號碼為4號的黑色賓士轎車在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失控衝撞路邊行人,造成2人死亡、3人受傷。

傷亡情況

傷者 傷勢
林姓男童(10歲) 頭部重創,送醫後不治身亡
王姓女子(35歲) 骨盆骨折、內出血,送醫後不治身亡
陳姓男子(40歲) 擦傷、挫傷
劉姓女子(45歲) 骨折、腦震盪
張姓男子(50歲) 顱內出血、腦挫傷

肇事車輛與駕駛

肇事車輛為一輛2023年出廠的黑色賓士S600轎車,車牌號碼為4號。經調查,車輛駕駛為林姓男子(30歲),持有合法駕照,無重大交通違規紀錄。

事故原因

警方調查後初步認定,事故原因可能是以下三種因素綜合所致:

  1. 超速行駛:肇事車輛的車速遠高於路段速限。
  2. 酒後駕駛:駕駛林姓男子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
  3. 分心駕駛:駕駛林姓男子事故當時正在使用手機,疑似分心導致車輛失控。

後續處理

肇事駕駛林姓男子因涉嫌過失致死傷、公共危險等罪嫌,被警方移送法辦。後續司法調查仍 ongoing,預計將於3月底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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憾事反思

車牌4號事件是一起令人痛心的重大交通事故,肇因於多重因素交互影響。此事件應引起社會重視,加強宣導交通安全,並嚴厲取締酒後駕駛、超速行駛等危險駕駛行為,預防悲劇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