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律師
引言
陳大律師畢業於香港大學工商管理學學士(法學)及法學士雙學位課程後,於 2020 年正式執業,取得香港大律師資格。她曾先後跟隨多位資深大律師實習,並於同年加入駱應淦禦用資深大律師辦事處。


執業領域
陳大律師在刑事及民事案件上均有廣泛研究,尤其是刑事法、公司法及土地法。其他法律領域上,包括公司破產、民事和刑事案件、土地與財產法、醫療事故、遺囑見證、監管罪行以及白領犯罪,陳大律師皆有豐富的經驗。
實務經驗
陳大律師自 2020 年起擔任各級法院的審訊代表大律師。在民事方面,她曾在高等法院、土地審裁處和仲裁法院獨自處理審訊,並在近期的一場為期三天的仲裁中,為其當事人取得了 favorable 的裁決,並獲得仲裁費用。在刑事方面,她經常受託處理裁判法院的審訊,並曾擔任律政司外判檢控官。她還曾以初級大律師的身份參與上訴法院級別的民事及刑事案件的審理。
語言能力及服務
陳大律師精通英語、廣東話和普通話,能夠用中文起草文件並進行聽審和審訊。她接受各類委託,包括出庭辯護和提供法律諮詢。
執業經驗年表
| 年份 | 執業經歷 |
|—|—|
| 2020 年 | 正式執業,取得香港大律師資格 |
| 2020 年至今 | 擔任各級法院審訊代表大律師 |
| 未提及年份 | 跟隨多位資深大律師實習 |
| 未提及年份 | 加入駱應淦禦用資深大律師辦事處 |
| 未提及年份 | 為律政司擔任外判檢控官 |
| 未提及年份 | 以初級大律師身份參與上訴法院級別的民事及刑事案件審理 |
陳韋君:台灣女性運動先驅者的典範
簡介
陳韋君(1919-2001),台灣女性運動先驅者。她是台灣第一位女性大學校長、第一位女立委,也是第一位擔任內閣閣員的女性。她的事蹟不僅對台灣女性權益的提升有重大意義,更成為台灣社會推動兩性平等的典範。
生平
早年
陳韋君於1919年出生於台北。她的父親為日本民政長官後藤新平的顧問,母親則為台灣望族林家後代。自幼在日本殖民統治下成長的她,目睹了台灣女性在教育、政治、社會各方面的諸多限制。
留學與求學
1939年,陳韋君赴日本留學,就讀於東京女子大學家政系。期間,她積極參與學生運動,爭取女性的權益。1945年,日本戰敗後,陳韋君返回台灣。
1948年,陳韋君考取台灣大學法學院政治系,成為該系第一位女性學生。同時,她也參與了「婦女新運」雜誌的創辦,推動婦女運動的發展。
從政與教育
1949年,陳韋君當選為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1950年,擔任台灣省參議員,積極推動女性參政與社會改革。1964年,她榮任嘉南女子專科學校(今嘉南大學)校長,成為台灣第一位女性大學校長。
1972年,陳韋君再次當選為第二屆增額立委,並擔任公職人員福利法律案的審查委員。1976年,她獲聘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成為首位女性內閣閣員。
在促進女性權益方面,陳韋君積極推動保障女性參政、推廣女性教育、改善女性勞動環境等政策。她參與修改「户籍法」與「民法」親屬編,保障女性的財產權與人身自由。此外,她還成立「婦女新生報」,宣揚女性主義思想,提升社會對女性議題的關注。
晚年
1987年,陳韋君從政界退休。晚年,她仍持續參與社會公益事業,並創立「陳韋君婦女文教基金會」。基金會以促進兩性平等、推動女性人權、保障婦女弱勢族羣權益為宗旨,延續陳韋君畢生奉獻的不朽精神。
對台灣女性運動的貢獻
陳韋君的一生致力於促進女性權益的提升。她從事政治、教育、社會改革工作,對台灣女性運動的發展產生深遠影響。以下表格總結了她對台灣女性權益的幾項重大貢獻:
領域 | 貢獻 |
---|---|
參政 | 爭取女性參政權,擔任首位女性立委和內閣閣員 |
教育 | 擔任首位女校長,推廣女性教育,成立「婦女新生報」 |
社會改革 | 參與修改法律,保障女性財產權和人身自由,推動婦女弱勢族羣權益 |
結論
陳韋君作為台灣女性運動的先驅者,她的事蹟不僅標誌着台灣女性權益的進展,更成為鼓勵後人持續為兩性平等而奮鬥的榜樣。她的畢生奉獻與不懈努力,將永遠留在台灣歷史上,為後世所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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