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2023領結婚證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須帶那些證件 |

【領結婚證】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2023領結婚證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須帶那些證件 |

處理申請人要求時,登記官須考慮申請人提供補充資料(包括翻查及/或索取有關紀錄目的以及翻查結果和所索取紀錄擬作用途)和所有證明文件(如有話)。

如申請人香港登記結婚及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他/她可申請翻查相關紀錄及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下文載述如何及申請該紀錄、處理申請需時間、申請費用以及領取方法。

提示﹕有關人士確定所需服務類別遞交申請。

如領取無結婚紀錄證明書而非結婚證書核證副本,請瀏覽“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獲得關資料。

結婚證不是你想領能領,領結婚證需要帶材料,前往領證雙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登記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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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申請是舉行婚禮當日遞交,否則申請繳交翻查紀錄訂明費用。

如翻查找到有關結婚紀錄,申請人可繳交另一訂明費用後領取有關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如翻查未能找到有關結婚紀錄,或申請人並需要該結婚證書的核證副本,他/她會獲發一張顯示翻查結果收條。

申請人可前往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或婚姻登記處,親身遞交填申請書。

若以郵遞方式申請,請填申請書郵寄至以下地址:入境事務處會接收郵資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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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郵遞無誤,請投寄郵件時支付足額郵資及註回郵地址。

()申請人如不是登記資料事人、有關人士或持有登記資料事人/有關人士書人士,須提交補充資料(包括登記資料事人關係,翻查及/或索取有關紀錄目的以及翻查結果和所索取紀錄擬作用途)和所有證明文件(如有話),支持你要求。

視乎個案性質,申請人可能需要提供進一步資料。

翻查香港結婚紀錄及簽發結婚證書核證副本需時7個工作天(工作天是指星期一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

結婚證不是你想領能領,領結婚證需要帶材料,前往領證雙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登記辦理。

如果證件材料全,那可能無功而返了。

來看看領結婚證需要準備什麼材料,走什麼流程吧。

2、户口本本人頁、首頁、户主頁各複印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複印件。

到達民政局後,要以下流程才能領到結婚證。

1、有一方為本地户口,兩個人不是地人是領不了結婚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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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很多省份開跨省領證服務,即使外地人可以當地領證,不用回老家。

查看:可以異地領證城市3、提前拍好紅底結婚證照,自帶結婚登記照會看,不用擔心民政局沒有地方拍登記照。

3、領證完全免費,沒有工本費什麼。

4、民政局提供免費婚檢,但不強制婚檢。

旅德同胞提供領事服務,實現“掌上辦”、“零跑腿”,我館啓“中國領事”APP中“婚姻登記預約”業務。

  (二)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結婚證或離婚證,不得任意拆裝或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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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如何辦理結婚登記?須帶那些證件?

香港結婚紀錄及/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1、申請結婚男女雙方中國公民,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關於結婚各項條件;2、申請結婚男女雙方居住於德國(到館辦理時,德合法居留有效期1個月以上);4、護照及德合法居留(到館辦理時,有效期1個月以上)原件及複印件、中國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若有),德居住台灣同胞需提供台灣居民來大陸通行證原件及複印件;5、二寸(3.5cmx5.3cm)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3張(如需辦理德文結婚公證,辦理公證數量提供相應數量上述規格照片);6、再婚事人提交離婚證、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判決書及生效證明書原件及複印件。

若有關判決書系國外法院作出且離婚另一方中國公民,屬缺席判決或判決時離婚另一方居住國內,須提供我有關法院裁定承認該外國法院判決民事裁定書原件及複印件;喪偶事人提供原配偶死亡證明、其死者夫妻關係證原件及複印件;1、證件材料全,當場予以登記並領取結婚證;1、駐德使領館辦理結婚證,不得任意拆裝或塗改。

如因當事人自行拆裝或塗改文書引起問題及相關責任,由當事人自行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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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婚登記,應當補辦登記。

  (十)符合離婚條件,《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事人領證簽名或指印”簽署本人姓名、捺指印,當場領取離婚證。

  (一)保證婚姻登記效力,應以駐國法律承認領事婚姻登記前提。

有國家承認領事婚姻,有國家承認領事婚姻,有國家承認領事結婚、而承認領事離婚(如德國)。

  (二)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結婚證或離婚證,不得任意拆裝或塗改。

延伸閱讀…

2023領結婚證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辦理結婚需準備那些證件?需要費用嗎?

如因當事人自行拆裝或塗改文書引起問題及相關責任,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三)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婚姻登記效力受駐國法律法規影響。

如一國調整相關法規,承認外國駐該國使領館登記婚姻關係效力,可能會影響中國公民當地或申辦外國簽證時使用駐外使領館頒發婚姻證件。

  (四)儘管中國駐外使領館中國內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和頒發結婚證具有同等效力,但於護照是中國公民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證件,駐外使領館辦理婚姻登記使用以及頒發婚姻證件上顯示為護照信息。

事人持駐外使領館頒發婚姻證件國內辦理事,要求提供證明婚姻證件國內身份證持有人為同一人材料。

因此,請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充分考慮日後使用需求,選擇駐國當地、國內婚姻登記機關或駐外使領館辦理婚姻登記手續。

中國駐外使領館受理婚姻登記申請前會視情作出提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有關規定,男女雙方符合結婚條件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有關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於22週歲,女不得於20週歲。

  中國公民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結婚登記,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現行做法,如果事人預約且符合相關規定、材料全,中國駐外使領館其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並當場發證。

  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婚姻登記,中國境內民政部門辦理婚姻登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國駐外使領館只為男女雙方中國公民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

如一方外國公民,事人可當地法律當地辦理相關手續。

後,如結婚證擬中國境內使用,辦理結婚證相關公證認證手續。

  中國內地辦理結婚證如丟失,不可駐外使領館補領,應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機關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一)可或委託他人持證件原辦理婚姻登記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請補領,所需材料如下: